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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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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23 公司简称:吴江银行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魏礼亚、行长庄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宪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礼亚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448,08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721.26万元。上述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25日,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精神,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苏州市吴江区辖内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公司是自银监会成立后新体制框架下全国第一批挂牌开业的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7年公司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进一步明确业务定位、客户定位和区域定位,坚持提速、提质、提效,凝心聚力,稳中求进,经营发展质效、服务实体经济、风险防控能力、改革转型动能持续提升。

(二)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2017年获奖情况

2017年,公司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业1000强”,中华合作时报等单位评选的“全国农村金融十佳品牌创新机构”、“全国农村金融十佳微信公众平台”,每日经济新闻评选的“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最具成长价值奖”、“中国中小银行先锋榜创新发展奖”,苏州市金融办等单位评选的“金融创新典范品牌”,以及吴江区评选的全区十大纳税企业、百强企业等荣誉。

(四)行业情况

2017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把握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辩证关系,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的安全稳健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报告披露数据,2017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69.3万亿元,同比增长8.8%,比年初增加13.7万亿元,同比少增2.0万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25.6万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年初增加13.6万亿元,同比多增8432亿元。

2017年,在金融监管的引导下,金融创新回归支持实体经济的定位,提高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普惠金融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很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等普惠金融客户的立体化需求,提供多元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关系由前期的竞争逐步走向合作,以四大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零售金融、消费金融、校园生态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给金融的业态展现、内在动能、服务效率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2017年,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坚守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构建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公司治理机制。与此同时,随着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全面推进、金融脱媒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面对新常态、新形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农信系统纷纷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与市场定位、战略规划相切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主要经营业绩

盈利水平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26亿元,同比增长18.2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亿元,同比增长12.43%。

经营规模稳步扩大。报告期末,资产总额952.71亿元,较年初增长17.11%;存款总额714.65亿元,较年初增长9.29%;贷款总额490.85亿元,较年初增长8.01%。

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64%,较年初下降0.1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1.50%,较年初提升14.04个百分点。

报告期业务运作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截至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379.37亿元,较年初增加59.18亿元,增幅18.48%;对公贷款余额424.47亿元,较年初增加12.29亿元,增幅2.98%。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是公司主攻的方向,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截至报告期末,储蓄存款余额288.24亿元,较年初增加10.43亿元,增幅3.75%;个人贷款余额66.39亿元,较年初增加24.11亿元,增幅57.02%。

金融市场业务

公司金融市场业务定位审慎稳健服务主业。报告期内,金融市场业务板块资产总额324.79亿元,较年初增加108.28亿元,增幅50.01%;资金业务利息收入9.32亿元,占利息收入的24.61%。公司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同业业务、回购业务和债券投资业务。

机构民生业务

发挥网点数量多、柜面服务强等传统优势,做好财政集中支付、社保代扣代缴,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与供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等行业客户密切配合,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扣款缴费服务;抓好电子市民卡、新一代吴江市民卡、智慧城市APP建设,丰富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丰富和推广金融服务功能。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报告期间,控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相城支行(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60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礼亚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四、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264.22万元;

2、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一般准备25717.54万元;

3、按本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2858.77万元;

4、派发现金股利的方案:以总股本14480843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每股人民币1元)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21721.26万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了公司所处金融行业的资本监管更趋严格,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持续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改革,银行需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公司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公司发展阶段、资本充足现状及监管要求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处于转型发展阶段,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作为内源资本和业务发展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度董事薪酬待遇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形成的《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唐林才、马耀明、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唐林才、马耀明、陈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聘任工作无异议。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审议《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吴江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十八、关于审议《提名丁国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丁国英,女,1980年1月出生,江苏吴江人,大专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199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吴江市建设局定额站员工;吴江市恒达房产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恒达中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十九、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行长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修订《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审议《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处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关于制定《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2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关于召开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16日(周三)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公司311多功能厅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相城支行(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4号)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9名,亲自出席监事8名,监事吴菊英委托监事周建英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吴大刚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7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7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7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出具如下意见:

1、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2、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通过的《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3、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董事会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

十、《2017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请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十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十四、《2017年度监事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修订《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账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项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还听取了《2017年度对外投资情况报告》、《2018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2017年度重点风险报告》、《2018年一季度资产质量分类评价报告》、《2018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公告编号:2018-015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章程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3 证券简称:吴江银行公告编号:2018-016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2018年 4 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一)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由射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8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行股份16,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0%。截至 2017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367.43亿元,所有者权益29.19亿元,存款总额260.73亿元,贷款总额188.53亿元,净利润2.84亿元。

(二)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4日,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东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设立,股本总额67976.832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13595.366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0%。截至 2017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350.57亿元,所有者权益17.45亿元,存款总额292.17亿元,贷款总额190.52亿元,净利润1.51亿元。

(三)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由启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后组建成立,注册资本75,600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756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461.40亿元,所有者权益26.55亿元,存款总额378.08亿元,贷款总额230.51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四)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银监局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对该行持股数量1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截至 2017年 12 月末,该行总资产459.15亿元,所有者权益42.87亿元,存款总额334.35亿元,贷款总额201.98亿元,净利润3.72亿元。

(五)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吴江市光电通信线缆总厂。法人代表崔根良,注册地址在七都镇心田湾。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生产销售。现注册资金150000万元,主要股东是崔根良出资135000万元,占90%,崔巍出资15000万元,占10%。

(六)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现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主要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占比50%)、苏州东吴水泥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比40%)、吴江雅达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比10%)。公司法人代表:王亲强,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303室。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基础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七)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

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于2010年11月3日由“吴江市恒通电缆厂”变更为“吴江市恒通电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法人代表:徐少华。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信电缆、光缆)、铜杆、铜丝、铜粒生产销售。

(八)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8日由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恒通电缆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06年10月12日变更为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注册资金170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李彩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光缆光纤生产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九)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现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由沈孝丰出资4950万元,苏州恒达中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设立。公司法人代表:张斌,公司现办公地址:七都镇富家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产开发、统代建房和市政设施建设;房产中介服务;建材销售。

(十)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炳兴,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地址桃源镇桃乌公路东,注册资本28812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金属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自产金属包装产品。该企业是一家专门从事高性能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商,目前已在全国范围设立多个生产基地,涵盖了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各类金属包装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包装解决方案。

(十一)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苏州易威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法人代表沈国清,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股东为沈国清占股80%,丁国英占股20%。公司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新型建材销售;铝合金门窗、铝木复合门窗、实木门窗、自动智能门窗、纱等产品的生产、安装。

(十二)苏州市恒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市恒达伟业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整,办公地址为吴江松陵镇交通北路96号,公司法人代表:陆宝林,股东:吴江市田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潢、市政工程建设、小区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十三)吴江市固友木门厂

吴江市固友木门厂成立于2001年8月7日,投资人孙天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木门、木制家具、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公司从事木工行业已有二十多年,在木工行业中信誉良好。该厂原名吴江市豪华家具厂,创建于1985年,是吴江区内专业生产销售木门、木制品家具及装饰材料的企业,生产设备较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厂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

(十四)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

吴江市盛泽化纺绸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现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全部为陈志明个人出资。公司法人代表:陈志明,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化纤织物织造、加工、销售。

(十五)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现注册资金为12000万元,主要为:杨丽英出资11250万元(占比93.75%)、陈建明出资750万元(占比6.25%)。公司法人代表:杨丽英,公司现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原上升村)。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化纤纺丝、加弹;针纺织品、化学纤维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六)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高铭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永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其中张永明出资1265万元,占注册资本25.3%,马明华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陈志明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沈龙根出资1245万元,占注册资本24.9%。注册地址盛泽镇南环路南侧杨扇村,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城市建筑规划设计,开发资质二级。

(十七)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恒宇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现注册资金8600万元,主要为:陈雪华出资7740万元(占90%)、沈水英出资860万元(占10%)。公司法人代表:陈雪华,公司办公地址:震泽镇民营开发区。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绦纶化纤丝、混纺复合丝、针纺织品、服装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十八)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吴志坚,注册资本50000万元,股东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亨通集团8楼,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及运营;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文化实业投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十九)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

吴江佳力高纤有限公司,位于盛泽镇圣塘村33组(租用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厂房95000平方米),成立于2011年10月11日,法人代表吴梦超,注册资本12000万元,吴梦超出资11500万元,吴杏春出资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高性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生产;高性能纤维、化学纤维、服装、皮革制品、箱包、纺机配件、针纺织品销售。

(二十)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

吴江市新吴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法人代表吴留生,注册资金6000万元,吴留生出资3300万元,吴梦超出资2700万元,实际控制人吴留生。吴留生从事纺织业近22年,从跟单跑业务发展到纺织品销售,再到1996年开始投资实业生产,目前已拥有喷水织机360台、喷气织机384台、倍捻机139台、进口整浆并4套、空压机10套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经营锦棉布、锦涤布、锦纶布等高档产品为主,在本地市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

(二十一)苏州易昇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下转215版)

公司代码:603323 公司简称:吴江银行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