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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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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1版)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八、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交易事项的预计情况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九、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3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6年底,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8,288.430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4,194.0419万元,期末余额为163,292.941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7年度,公司支付项目投资24,955.05万元,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共计3,640.55万元。截至2017年底,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43,243.4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7,834.59万元,期末余额为141,978.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9月2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5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理财利息7,840.012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4,196.2316万元),已扣除手续费5.422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2.1880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4 月 26 日

附表1: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说明: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处于建设中,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4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千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投向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货币市场基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如需进行风险投资的,应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4、 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29,741.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8.61%,其中因并购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19,151.70万元。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六、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5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为积极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民航强国”和“一带一路”建设,公司拟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共同出资设立中交航空港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中交航空港”)。中交航空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

2、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介绍

本次与公司合作投资的合作方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城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联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

2、 拟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航空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注册资本:1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航空港及其配套设施的投资、管理与运营;临港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和运营;航空货运、物流服务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 法人治理结构

中交航空港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中交集团委派2名、重庆城投委派1名、公司委派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中交航空港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中交集团委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中交集团委派1名,重庆城投委派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中交航空港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中交航空港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面向社会择优选聘;财务总监1名,由中交集团提名。

四、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与中交集团合作,可以充分借助中交集团在行业资源获取方面的优势,并充分发挥千方科技在信息化建设、机场投资和运营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优势互补。此外,在重庆城投的帮助下,从西南地区起步,也是较好的切入机会。三方股东均有一定的行业资源和经验,能够充分发挥三方企业资金、技术、市场的优势,借力三方与民航行业内龙头企业的合作关系,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以重庆城投现有通航产业业务为基础,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机场资源,达到获取更大经济效益、带动行业发展的目的。

此次成立合资公司,得到行业主管部门、中交集团的支持和认可,为中交航空港未来参与国内外民航产业的投资、运营提供了便利条件。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 存在的风险

中交航空港设立后受到产业环境、市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资源的顺利对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6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周四)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0日(周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审议《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交航空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14、 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别提示: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 上述议案4、9、10、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 上述议案4、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8年5月15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3层证券事务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3层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7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桐乡投资设立子公司

及新建安防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公司将在嘉兴桐乡新建安防产业基地,项目预计购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约150亩,现有厂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规划将现有建筑改造成车间、仓库,规划增加SMT生产线满足自制业务,逐步形成年产1,000万台监控设备生产能力。本项目通过设立子公司实施,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购买土地及厂房约1.7亿元。

2、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兴桐乡;

注册资本:2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安防和视频监控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安装及维修服务。

出资情况: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亿元,持有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安防产业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监控设备1000万台制造中心

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嘉兴桐乡

项目用地:约150亩

项目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购买桐乡园区土地约150亩及地上现有厂房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将现有建筑改造成车间、仓库,增加SMT生产线满足自制业务,逐步形成年产1,000万台监控设备生产能力。

(3)项目投资估算

宇视科技以自有资金2亿元注册成立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启动本项目,其中购买土地及厂房约1.7亿元,其余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及项目运营资金由宇视科技通过业务运营予以解决。

三、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

1、安防产业持续增长的需要

安防行业总体仍维持在较高景气度,国内市场对安防视频监控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依然强劲,行业市场继续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态势。海外方面,在欧亚发达国家安防视频监控市场需求上升的同时,中东、拉美等新兴经济体对安防视频监控市场的需求也在迅速扩大。

2、现有生产基地不足以支撑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

目前公司安防产品生产基地所处杭州市滨江区因地理位置原因,生产交通不便,用工成本激增,不适合继续作为生产基地,区内的制造业务迫切需要外迁。过去的几年,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已经在滨江、闻堰、嘉兴三个地点建立了生产及仓储基地,目前三个地点已经饱和,如再增加地点,生产管理会更加不便,设立相对集中的生产基地的必要性与日俱增。有必要设立一个相对集中、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配合业务扩展的生产交付需求。

四、 项目未来使用规划

本项目达产后,将作为公司重要的安防产品生产基地,涵盖仓储物流和生产制造等供应链业务功能,按照安防产品的业务特点,规划建设符合安防产业特点的现代化生产制造基地。同时,逐步培育和构建本地化产业配套,提升公司整体的产业竞争力。

五、 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1、 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和业务规模及发展趋势不匹配的矛盾,实现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同时,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位于杭州主城区而带来的生产交通不便、用工成本激增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竞争力。

2、 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鉴于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项目建设及达到使用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的实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重大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8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4日18: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8)第110ZA3757号),公司2017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250,426.08万元,比上年增长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466.83万元,比上年增长8.57%;资产总额654,318.90万元,比上年增长7.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349.19万元,比上年增长6.2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不超过5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3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7年4月26日正式披露,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夏曙东先生,财务总监夏曙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兴明先生,独立董事慕丽娜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