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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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吴霞女士、沈家争先生
联系电话:0555-2202118
电子邮箱:dsh@taiergroup.com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 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7 投票简称:泰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春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报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4,233,592.97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59,021,455.28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
以总股本449,350,562股为基数,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评估体系,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正文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邰正彪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财务总监杨晓明先生、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审 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熟悉公司业 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8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11.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88.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0〕006 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51.80万元计入2010年度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05万元。
2.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6,702.4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0.33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702.4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56,040.05万元,使用利息收入662.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4.1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1.8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68号)核准,于2013年1月9日公开发行了3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651.2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8.8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年1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5-1号)。
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288.72万元(包括赎回可转债使用募集资金188.49万元),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84.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8.31万元,本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0.96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389.68万元(包括赎回可转债使用募集资金188.49万元),累计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84.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2.6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7.7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首发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4月20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从2010年1月21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故本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马鞍山汇通支行、农业银行马鞍山佳山支行、建设银行马鞍山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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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8-19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增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集团”)的通知,泰尔集团自2017年11月9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将泰尔集团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安徽泰尔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泰尔集团自2017年11月9日起六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预计增持数量不低于400万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买入公司股票。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7年11月10日,公司接到泰尔集团的通知,2017年11月9日,泰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624,936股,成交均价6.9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2、2017年11月10日,泰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86,900股,成交均价7.2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3、截至2017年11 月10日收盘,泰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3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4、2018年4月25日,公司接到泰尔集团增持计划完成通知,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泰尔集团累计增持公司4,211,836股,增持均价7.12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本次增持完成后,泰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6,03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五、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定期限内,泰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未出现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自本次增持计划结束之日起,泰尔集团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即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10月25日)。
八、增持后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仍大于10%,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满足上市公司股权分布要求,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情况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且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
十、备查文件
1泰尔集团《关于增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通知》;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