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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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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2、公司独立董事叶雪芳、曾苏、徐冬根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顾形宇、王晓行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西南证券对康恩贝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关联方根据目前可以明确的业务合作内容初步签订了相关经销采购或服务协议,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部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因合同标的采购的季节性原因,目前还无法明确关联交易合同中如结算价格、数量等关键因素,将推后到合适时间再签订协议和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余斌

(3)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城效西路20号

(4)成立日期:1993年7月1日

(5)注册资本:6,97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公司经营范围:压缩、液化气体的生产;医用氧的生产;气瓶特种设备检验;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剧毒化学品除外);化肥塑料包装材料的制造销售;农业技术、化工技术的推广和服务;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粉煤灰的销售。

(7)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丰登化工资产总额为29,408万元,净资产为17,257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607万元,净利润4,39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8)关联关系:因丰登化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公司控股69.32%的子公司,故丰登化工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为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同时,本公司董事余斌因在丰登化工担任董事长,丰登化工与金华康恩贝间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2、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伟成

(3)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紫薇东路16号

(4)成立日期:1997年2月17日

(5)注册资本:2,105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药物中间体及原料药、药物制剂、药物辅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化学及生物试剂等的研究与试验发展;药物中间体、手性化学品的生产及其销售;以上相关项目的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化学工程设计;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和科技鉴定服务。

(7)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丽凯手性公司资产总额为5,458.87万元,净资产为3,191.08万元,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53.89万元,净利润52.99万元(数据已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8)关联关系: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为丽凯手性公司的参股企业(金华康恩贝持有其23.75%的股份),可对其施加重大影响,且本公司董事余斌在该公司担任总经理,故丽凯手性公司与金华康恩贝间的业务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3、浙江珍诚医药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诚医药”)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陆志国

(3)注册地址: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水路2号

(4)成立日期: 2002年2月9日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经营第2.3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食品经营,第1类医疗器械,农副产品(除食品),消字号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等。

(7)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珍诚医药资产总额为78,829万元,净资产为28,296万元, 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42万元,净利润-2,73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8)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持有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康公司”)92.37%的股份,而珍诚医药为博康公司持股57.25%的控股子公司,因此珍诚医药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英诺珐医药为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方,英诺珐医药与珍诚医药间的药品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浙江康恩贝集团医疗保健品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董树祥

(3)注册地址:兰溪市江南高新工业园区

(4)成立日期:1996年9月27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6)主营业务: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生产(具体项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直销经营(直销区域及直销产品范围具体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公布的为准);食品经营;提供货物仓储和包装服务;保健品、食品类商品的配送服务;其他日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化妆品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地产中药材的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保健品公司资产总额为14,483万元,净资产为9,442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858.69万元,净利润-967.3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8)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持有保健品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保健品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保健品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5、金华宝芝林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胡北

(3)注册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江南高新园区康恩贝大道3号

(4)成立日期: 2013 年 12月 16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万元

(6)主营业务:含茶制品和代用茶(代用茶)生产;农副产品(国家专项审批项目之外)、日用百货、化妆品销售,中药材(国家限定品种除外)种植,食品及中医药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履约能力分析: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宝芝林公司资产总额为 208 万元,净资产为31万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54 万元,净利润59.4万元(数据已经审计)。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8)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宝芝林中药科技有限公司76%股权,宝芝林公司为浙江宝芝林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宝芝林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宝芝林公司与本公司子公司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与关联方丰登化工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华康恩贝委托丰登化工处理因生产而产生的部分废水、废渣的关联交易已持续多年,2017年处理废水、废渣金额为1,287.03万元。(含税,下同)。2018年,金华康恩贝拟继续委托丰登化工对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处理。

(1)废物种类、数量:

废物包括蒸馏残液、废氨水、发酵废渣、废活性炭、废树脂、肼渣、废有机溶剂、污水站污泥等。

处理废物的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预计2018年关联交易总额912.6万元,具体见下表:

(2)技术指标:P≤0.5%,CL—≤1%、S≤2%、PH6-9、重金属≤10ppm、砷化合物≤10ppm等物质。

(3)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金华康恩贝厂区交货,装运费由丰登化工负责。

(4)质量验收:废物出厂前根据技术标准要求,金华康恩贝进行分析。丰登化工进场分析核实,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5)付款结算方式:实行先付款后处置方法。丰登化工根据当月实际接收量开具处置服务费发票。

(6)协议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2、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与关联方丽凯手性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华康恩贝2017年从丽凯手性公司采购药物中间体原料,2017年的交易金额为1,598.14万元。 2018年,金华康恩贝拟继续委托从丽凯手性公司采购药物中间体原料。

(1)金华康恩贝从丽凯手性公司采购药物中间体原料,采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预计全年交易合计金额1,512万。

(2)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交货地点为金华康恩贝工厂仓库,运输费用由丽凯手性公司承担。

(3)质量要求及品质保证:符合金华康恩贝内控标准。金华康恩贝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丽凯手性公司,丽凯手性公司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金华康恩贝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价格及付款方式:经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金华康恩贝批准的价格。付款条件:月结30天,结算日期以产品入库后,金华康恩贝收到丽凯手性公司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

(5)协议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公司控股子公司英诺珐医药与关联方珍诚医药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7年英诺珐医药向珍诚医药销售药品交易金额为4,561.56万元。2018年,英诺珐医药拟继续向珍诚医药销售药品并由其进行分销。

(1)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珍诚医药具有经营药品批发业务资格,并具有向医院或药房推销药品的经验和能力,英诺珐医药为了拓展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等需要,拟继续向珍诚医药销售药品并由其将药品分销到终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达成2018年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7,697.68万元,具体见下表:

(2)经销商授权:

英诺珐医药授权珍诚医药为英诺珐产品在浙江省地区的经销商。

(3)供货方式、地点:

英诺珐医药发货到珍诚医药仓库。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破损,由英诺珐医药承诺无条件更换。

(4)英诺珐医药提供产品宣传和签约支持,协助珍诚医药开展渠道管控及终端维护等助销工作。

(5)珍诚医药销售英诺珐医药产品须严格遵守和维护约定的价格。英诺珐医药有权调整销售价格,如遇价格调整,以英诺珐医药书面通知为准。

(6)付款方式:珍诚医药在货到7天付款,以电汇、银行汇票、银行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

(7)协议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止。

4、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康恩贝与关联方保健品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保健品公司2017年向东阳康恩贝采购产品外包装纸盒的交易金额为161.53万元。2018年,关联方保健品公司继续向东阳康恩贝采购产品外包装纸盒。

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产品名称、价格:元邦、贝贝系列产品的外包装纸盒,共计266.60万元。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企业标准,由于供方的原因使货品在生产期间和保质期内出质量问题,并由此造成需方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3)交提货地点:保健品公司仓库。

(4)付款方式:当月货款,在隔月以银行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一次性结算货款。

(5)协议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5、公司控股子公司磐安康恩贝与关联方宝芝林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8年,磐安康恩贝拟向关联方宝芝林公司销售农副产品。

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产品名称、价格:皂角米80吨,12.5万元/吨,共计1,000万元。

(2)产品质量:产品应符合法定标准及宝芝林公司内控标准,包装应符合宝芝林公司规定以及储存与运输要求。

(3)交货及验收:磐安康恩贝按订单或合同要求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宝芝林公司指定地点,宝芝林公司以《送货清单》为准核对验收。货物受潮、受污、破损、与采购订单不一致或信息不全时,宝芝林有权拒收。

(4)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交货地点为宝芝林仓库,运费由磐安康恩贝承担。

(5)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以宝芝林公司收到磐安康恩贝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之日开始计算 30天内结算。

(6)协议执行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同规格市场价格和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金华康恩贝主要发展有相对优势的特色化学原料药品种和冻干粉针剂、新型药物制剂,为浙江省重点、骨干医药化学药品企业。该公司位于金华市科技工业园区,处金华市中心地段,而丰登化工位于相邻的兰溪市郊区,上述委托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渣业务对于金华康恩贝适应化学原料药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带来的整体产业布局的调整,适应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具有积极作用,对本公司是有利的。

2、金华康恩贝主要发展有相对优势的特色化学原料药品种和冻干粉针剂、新型药物制剂,为浙江省重点、骨干医药化学药品企业。丽凯手性公司是金华康恩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与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合资,共同组建的手性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以生命科学为主导,主要致力于高附加值的手性药物、活性化学成分、重要有机中间体的过程化、工程化开发和技术转移,通过对不对称合成、手性拆分、生物催化和生物转化等技术的系统集成和工程化验证,着力发展经济、环保、高效和节能的手性药物创新工艺和工业规模化技术,积极推动我国手性药物产业的快速发展。上述药物中间体采购,对于金华康恩贝调整产业结构,聚焦经营重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共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具有积极作用,对本公司发展是有利的。

3、珍诚医药作为服务于第二、第三终端的B2B企业,目前在浙江省已建立了较全面的分销和配送网络。英诺珐医药继续授权珍诚医药为其在浙江省地区的经销商,有利于增加康恩贝产品通过珍诚医药平台销售的规模,增强在浙江省终端市场药品配送的竞争力,对本公司是有利的。

4、保健品公司采购东阳康恩贝产品外包装纸盒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对本公司及东阳康恩贝的业务发展和效益都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具有持续性。

5、宝芝林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食品的企业,而磐安康恩贝为原生中药材购销、农副产品种植等的资源型公司,宝芝林公司委托磐安康恩贝采购原材料,发挥了磐安康恩贝的资源优势,节约了宝芝林公司的采购成本,对交易双方都是有利的。该项交易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业务,对本公司及磐安康恩贝的业务发展和效益都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具有持续性。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业务往来,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由金华康恩贝与丰登化工、丽凯手性公司,英诺珐医药与珍诚医药,东阳康恩贝与保健品公司、磐安康恩贝与宝芝林公司分别签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公告编号:临2018-02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销售公司”)、东阳市康恩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康恩贝公司”)、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康恩贝公司”)、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希陶公司”)、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施康公司”)、浙江英诺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珐公司”)、浙江浙产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产药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47,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8年度资金安排,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

1、为金华康恩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2、为销售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3、为东阳康恩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4、为杭州康恩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5、为云南希陶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6、为江西天施康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7、为英诺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8、为浙产药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胡季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732.02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卫生材料及敷料的制造、销售,五金机械,通讯设备(不含无线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电脑软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健身器械,汽车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942,022.12万元,负债总额357,656.26万元,资产负债率3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72,892.88万元,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111.62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金华康恩贝公司

成立于2000年5月26日,现注册资本5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斌。主要经营范围: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冻干粉针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生产;兽药:非无菌原料药(盐酸大观霉素、硫酸大观霉素)的生产等。本公司直接持有金华康恩贝公司97.69%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康恩贝公司资产总额146,562.11万元,负债总额44,522.05万元,资产负债率30.38%,净资产102,040.06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2,948万元。

2、康恩贝销售公司

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伟。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销售业务。本公司直接持有康恩贝销售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康恩贝销售公司资产总额36,216.52万元,负债总额6,783.26万元,资产负债率18.73%,净资产29,433.26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1,716.37万元。

3、东阳康恩贝公司

成立于2009年8月6日,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章惠钧。主要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本公司直接持有东阳康恩贝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阳康恩贝公司资产总额6,717.02万元,负债总额996.48万元,资产负债率14.84%,净资产5,720.54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1,008.77万元。

4、杭州康恩贝公司

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资本3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岳忠。主要经营范围:制造:胶囊剂、片剂(含激素类)、颗粒剂、散剂:(试点改后置,凭许可证经营)(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等。本公司直接持有杭州康恩贝公司100%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康恩贝公司资产总额68,843.25万元,负债总额5,798.24万元,资产负债率8.42%,净资产63,045.01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6,140.56万元。

5、云南希陶公司

成立于2001年5月14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伟良。主要经营范围:天然植物的种植、科研开发;植物提取、植物提取物加工;对医药实业投资;硬胶囊剂、片剂、丸剂(水蜜丸、水丸)、颗粒剂的加工等。本公司直接持有云南希陶公司69.58%的股份,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公司持有其30.42%的股份,合计持有其100%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云南希陶公司资产总额55,601.67万元,负债总额21,788.69万元,资产负债率39.19%,净资产33,812.98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789.85万元。

6、江西天施康公司

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立新,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的种植、养殖、中药材种植技术开发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公司2018年3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4月11日,本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公司组成联合受让体,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网络竞价方式受让江西天施康公司41%股权。根据本公司和杭州康恩贝公司与江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股权交易价格为30,035万元,其中: 本公司受让江西天施康公司36%的股权,受让价格为26,372.1951万元,杭州康恩贝公司受让江西天施康公司5.00%股权,受让价格为3,662.8049万元。此次摘牌受让现已完成,本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康恩贝公司已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现本公司直接加间接持有江西天施康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西天施康公司资产总额79,493.41万元,负债总额49,424.94万元,资产负债率62.17%,净资产30,068.47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6,718.87万元。

7、英诺珐公司

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建洪,主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英诺珐公司资产总额60,029.34万元,负债总额26,300.56万元,资产负债率43.81%,净资产33,728.78万元,2017年实现净利润9,922.69万元。

8、浙产药材公司

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海波,主要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购销、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与销售;中药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本公司直接持有浙产药材公司100%股份。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18年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各担保对象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批分次与银行签订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合同。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72,892.88万元的0.35%,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系为支持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各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既往也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72 股票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陈岳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安排调整原因,陈岳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岳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陈岳忠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袁振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振贤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叶雪芳、曾苏、徐冬根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袁振贤女士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袁振贤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财务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对董事会聘任袁振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袁振贤,中国籍,女,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士学历,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8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审计部部长;2017年7月至今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管理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18-02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采用新财务报表并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新准则规定,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自2017年5月18日起执行该项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会计准则对公司当期及上年同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上述通知修改了财务报表列报,采用新财务报表,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734,498.61元,调减“营业外支出”406,089.3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328,409.25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三次会议批准《关于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采用新财务报表并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议案》,认为本次调整体现了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康恩贝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2018-02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1.0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恩贝”)拟分别以不超过50,528万元(人民币,下同)受让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持有的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生物”)15.79%的股权、以不超过16,832万元受让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融汇”)持有的嘉和生物5.26%的股权,合计受让金额不超过67,360万元,合计拟受让嘉和生物21.05%股权。

嘉和生物是国内较早从事抗体药物研究开发的生物药企业,团队具有国际大型药企的抗体药物研发背景,在国内该领域内有一定的领先实力。本次受让嘉和生物21.05%股权,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需要。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特别风险提示:

(1)、药品研发风险:嘉和生物现主要从事抗体类药物研发,现阶段研发产品处于不同阶段。药品研发具有一定的高风险性,包括技术风险、资金投入风险、研发周期长以及申请注册审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等风险。未来存在由于上述因素导致的研发产品不能如期完成并获批生产的风险,也存在研发产品失败的风险。

(2)、核心团队稳定风险:嘉和生物在国内较早引进和建成了一支完整的、由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领衔的国际化单抗药物产品研发、工艺、质量与生产管理团队,目前核心研发团队相对稳定,但如果现有核心团队成员流失且新成员未能及时补充,将对标的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后续资金投入不足风险:生物医药品种从临床前研究到上市,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期间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嘉和生物目前立项开发的重点在研单抗产品较多,多数处于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后续资金投入存在募集来源和数量不足的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目前国内单抗市场以国际医药巨头为主,国内单抗生产厂家较少,但随着国内医药企业相继进入单抗药物研发和生产领域,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5)、投资风险:作为标的公司的嘉和生物的上述有关风险也构成了本公司的投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近几年来一直高度关注有关投资介入生物药的机会,但公司对对生物药总体处于布局开始阶段,对该领域存在由于专业人才、经营管理知识经验等欠缺导致的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未来产业布局,经过前期尽职调查与分析论证,并经过商议谈判,公司与阳光保险、阳光融汇就收购其持有的嘉和生物部分股权达成一致。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与阳光保险签署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条款约定:若公司能于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二十个工作日内或嘉和生物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公司以人民币48,949万元受让阳光保险持有的嘉和生物15.79%的股权;若公司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而能于嘉和生物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或2018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0,528万元受让阳光保险持有的嘉和生物15.79%的股权。

同日,公司与阳光融汇签署了《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条款约定:若公司能于协议签署之日起第二十个工作日内或嘉和生物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6,306万元受让阳光融汇持有的嘉和生物5.26%的股权;若公司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而能于嘉和生物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内或2018年5月31日之前支付完毕股权转让价款,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6,832万元受让阳光融汇持有的嘉和生物5.26%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嘉和生物21.05%股权。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无反对和弃权票。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阳光保险和阳光融汇均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截至2017年末康恩贝及嘉和生物各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拟定的交易价格,本次受让嘉和生物21.05%的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834,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科

住 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年02月09日

出资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阳光融汇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1-09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0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3,636.0917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云春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690弄3号1-4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单克隆抗体及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以及与单克隆抗体和生物制品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试剂的研究、开发,转让自有技术,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标的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三)标的公司业务技术情况

1、标的公司业务概况

嘉和生物是一家集研发与生产一体化的生物制药企业,致力于抗体药物与其他新型生物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自2007年成立以来,经过十多年快速发展,现已成为国内聚焦于单抗药物研发和产业化,研发管线相对丰富,平台硬件和人才团队相对丰富的抗体药物开发公司。

嘉和生物在国内较早引进和建成了一支完整的、由“千人计划”专家周新华博士领衔的国际化单抗药物产品、工艺、质量与生产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有超过20年的生物医药行业经验。公司目前研发生产人员约260余人,其中70%以上研发人员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嘉和生物目前已建立了包括新药研发、上游工艺、下游工艺、中试生产、生物分析、质检质控、临床前和临床开发管理、注册、知识产权与战略发展等一系列职能部门,已经建成并成功运营一个较为完备的单抗药物研究开发的软硬件系统。

(1)硬件方面。位于张江高科技园区药谷的新药研究中心、工艺开发中试车间、质量分析中心、和符合cGMP标准的临床试验样品生产基地,总面积6000多平米,均配备了先进齐全的仪器设备。所使用的核心工艺和分析设备多数为国际一流厂商的产品,包括多个2L到250L不锈钢/一次性技术生物反应器、各种下游纯化层析设备、质谱仪和高效液相等各种先进分析仪器等。

另外,嘉和生物位于云南玉溪的符合cGMP标准的商业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营,建筑面积约10000 平米,二期商业化生产基地正在规划设计中。

(2)技术积累方面。已经建立成熟完备的单抗药物工艺质量核心技术平台、单抗药物产品筛选评价研究开发技术平台、以及抗体大规模生产技术平台,拥有从单抗产品筛选评价方法开发、细胞株构建、培养基开发、工艺流程开发与放大、质量分析方法开发、试验样品生产、临床前和临床试验开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全过程能力。目前单抗表达量最高可达到20克/升,最高纯化收率〉70%,工艺和产品稳定性高,所开发的生物类似药与原研药具有高度相似性,不少生物分析方法为独家开发或独有的。在研发过程中,嘉和生物公司还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

(3)软件方面。嘉和生物公司已经建立成熟可靠的、符合国内外标准、动态发展的质量管理体系。

2、标的公司产品情况

嘉和生物在研产品包括两大类:单抗生物类似药(Biosimilars)和单抗创新药(NMEs),其中后者主要以快速跟进药(Fast-followers)和生物改良药(Biobetters)为主。主要适应症包括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和代谢类疾病等重大疾病。同时,嘉和生物也在探索拓展其他创新单抗、双特异抗体、细胞治疗等生物制品药物和新技术领域,为更长远的发展布局。

嘉和生物目前立项开发的重点在研单抗产品有10个,其中8个产品获得国内临床试验批件,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其中包括3个Ⅲ期试验产品),另有1个产品在临床审评过程中,1个产品在国内申请临床后撤回,另外多个产品还同步在国外如澳大利亚和韩国进行了临床试验。目前在中国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为:抗HER2人源化单抗(同类药商品名:赫赛汀,Herceptin),英夫利昔单抗生物类似药(原研药商品名:类克, Remicade)和贝伐珠单抗生物类似药(原研药商品名:安维汀,Avastin)。同时,嘉和生物的抗PD-1单抗也即将开展多个适应症的临床II、Ⅲ期试验。

嘉和生物的研发管线如下表所示:

3、标的公司技术平台

(1)单抗类药物新药研发技术平台

经过多年发展,嘉和生物形成了独特的 Design Goal产品科学设计与评估新药研发体系,建立了涵盖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组织病理学和体内药理学等多种跨学科功能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能够完成单克隆抗体创新药物、快速跟进和改良药物的立项、抗体筛选、特征化研究等活动,以及单抗生物类似药项目的临床前研发。

(2)单抗类药物工艺开发、优化与生产技术平台

嘉和生物的核心团队成员在生物制药产品开发、工艺与生产方面搭配完整,并具有平均10多年的工业经验积累。相比国内同类企业,嘉和生物的优势在于其先进的、具有国际水准的单抗类产品工艺开发平台及生产技术。嘉和生物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表达载体系统和培养基的基础上,建立了高表达、高收率、高质量的单抗生产工艺。这种在工艺和生产方面的优势,未来有望大幅降低在商业化规模的生产成本,从而极大提升嘉和生物公司及产品的竞争力。

(3)单抗类质量分析技术平台

嘉和生物极其重视产品质量,已建成了国际标准的质量分析技术平台,配备了精良、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一套与国际水平同步的质量分析及质量管理体系。基于ICH国际药品监督新理念“质量源于设计(QbD)”,嘉和生物质量分析技术平台囊括了针对电荷异构体和糖基化等分析在内的一系列具有高分离度、高灵敏度、高通量的关键质量分析技术能力,突破单抗类生物技术药物的质量控制瓶颈,全面的保障单抗类药品的质量品质,以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及欧美药监部门相关标准。

4、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嘉和生物拥有一支在生物药物(尤其是单抗)开发领域技术能力搭配相对完整的国际化团队,这个核心团队是由在国际主要生物制药集团如Amgen等公司拥有平均 15-20 年以上工业经验的资深专家组成。

嘉和生物核心团队部分成员简介:

周新华博士,首席执行官,同时担任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生物”)副总裁。出生于1953年4月,1990 年博士毕业于英国 Belfast 女王大学药学院,并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随后进入工业界,曾在美国EntreMed 公司和 HGS(Human Genome Sciences, Inc.)公司领导生物技术药物和单克隆抗体的工艺开发工作。周新华博士曾任全球最大生物制药公司 Amgen工艺开发科学总监。由 Amgen 任用并受聘于北京大学担任国际药物工程管理硕士项目客座教授。2008年10月回国任嘉和生物首席执行官。周新华博士专长在非 cGMP及GMP控制下对蛋白质或抗体治疗性产品进行纯化或生产。在工艺研究、工艺优化、病毒清除与验证、质量源于设计,蛋白质药物特性确定、实验室建立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2010年3月,周新华博士入选为中央组织部第3批“千人计划”专家。

阚子义博士,首席技术官、质量负责人。出生于1961年11月,中组部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具有25年北美学习工作经历,4年全职中国生物制药公司工作经验。1994年获加拿大英哥伦比亚大学分析化学博士学位,师从傅里叶变换质谱(FTMS)技术发明人Melvin B. Comisarow教授,1996年完成在美国普渡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其后在孟山都、辉瑞全球大分子中心、艾尔建、埃神制药等美国几家著名制药公司从事产品后期开发及产业化工作,先后参与领导过十几个生物药后期开发的质量体系建立及申报工作,在新药开发CMC管理、GMP QA质量体系建立与管理、临床用药质量研究、产品表征鉴定、分析技术开发与ICH验证、及欧美申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2013年回国并全职加入嘉和生物工作,主持建立了多个抗体新药、仿制药放行分析、表征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制剂及ICH稳定性研究平台技术,以及符合中国及欧美GMP法规要求的QA质量体系,有效提高了产品后期开发阶段临床申报及人体临床用药的质量规范。十二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抗体蛋白药物质量控制关键技术”课题负责人。

(四)标的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

1、专利

嘉和生物及其子公司提交了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其中有16项已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2、商标

除专利之外,嘉和生物目前还拥有11个国内外注册商标。

(五)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出具的嘉和生物2015年度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嘉和生物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2017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嘉和生物提供的截止2018年3月31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嘉和生物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以及2018年1至3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行业状况分析

(一)全球生物药及抗体药物发展情况

生物药是制药行业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子行业之一,据Evaluate Pharma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生物药销售额为2020 亿美元,对于未来市场,Evaluate Pharma 预测生物药将会继续维持强势的市场地位,预计生物药的市场份额将会从2016年的25%(2020亿美元)上升到 2022年的30%(3260亿美元)。

单抗类药物作为靶向治疗药物,能针对特定靶点进行精准治疗,该类药物具有靶向性强、特异性高和毒副作用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细菌病毒感染等治疗领域。单抗药物近十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生物医药发展最快的一类药物。根据EvaluatePharma数据统计,1997年至2017年,全球单抗行业一直保持较高速,1997年单抗药销售额仅3.1亿美元,而到2017年全球销售额已达1060.70亿美元。

(二)国内生物制品及单抗药物发展情况

1、我国生物制品及单抗药物发展现状

相比于国际大环境,尤其是发达国家,我们的生物制品产业发展落后很多,存在市场占有总体量少,水平落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2016年中国十大最畅销药物中没有一个是生物药,国内生物药销售额只占国内药品市场的5%,还没有一个生物药实现出口。根据中康CMH数据,虽然在2013-2016年,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保持持续增长趋势,2016年增长到1344亿元。但国产生物药2016年销售前10名中没有一个单抗药物,大部分为低端生物制品。目前国内市场共有6个国产单抗、10个进口单抗药物获批上市,总体获批数量较少。从PDB数据库来看,国产单抗目前仅美妥昔单抗和尼妥珠单抗还在销售中,总体而言,目前国内单抗市场基本被进口产品垄断。说明我国生物药尤其是抗体药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2、国家政策环境

(1)产业政策层面

包括单抗药物在内的生物药一直是国家医药产业政策重点关注支持的方向和领域。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关于组织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也非常重视生物药及抗体药物的产业化发展。在政策扶持和技术推动下,我国生物药产业将迎来崭新时代。

2017年 7月19日,人社部发布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尼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和雷珠单抗这5个单抗药物谈判成功。

(2)资本市场方面的政策

生物药代表并引领着未来医药产业发展的方向,创新能力强、成长迅速的生物医药企业多年来一直是国内外资本市场高度关注和支持的对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我国资本市场正加快改革,将以更加开放的制度接纳互联网、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领域的企业上市融资,获得发展资源和支持。最新的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4月24日香港联交所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意见总结,确定在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加入一章,落实允许未有收益或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建议。

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生物医药被列入其中。

未来,基于随着医保谈判目录等产业政策的支持和行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伴随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单抗药物潜在市场需求迅速扩大,我国单抗药物正面临黄金发展机遇。

五、标的股权估值依据和交易作价

根据市场化交易所遵循的公平合理基本原则,对标的股权作价的原则、主要依据如下:

1、标的公司较为丰富的研发、临床产品及产品管线,且考虑了已处于Ⅲ期临床的三个试验产品的内在价值,与具竞争力的PD-1产品的临床进展状况,及标的公司具先进的、处国际水平的单抗类产品工艺开发与大生产技术能力与水平。

2、参照与标的公司研发管线品类、进度等比较接近,技术水平和平台价值相当的同行参照公司的估值水平。

3、经交易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所确定。

与标的公司在业务类别、在研产品项目、发展阶段等方面具有相似和一定可比性的同行业公司目前在国内有多家,作为市场参照,几家主要公司的情况及估值信息简要分析如下:

(1)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成立于 2010 年 2 月,法定代表人为傅洁民先生;复宏汉霖的经营范围包括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复宏汉霖主要致力于应用前沿技术进行单克隆抗体生物类似药、生物改良药以及创新型单抗的研发及产业化,正在开发的产品主要覆盖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复宏汉霖通过新增发行5,543.4678万股股份募集约1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此次增资扩股前复宏汉霖的企业价值为13.5亿美元。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关村管委会、长城战略咨询、中关村银行联合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复宏汉霖以31.8亿美元的估值排名30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数据显示,复宏汉霖目前主要有8个在研产品,其中已有1个产品正在申报上市,3个产品在临床Ⅲ期。复宏汉霖研发管线中有五个产品均为全球“重磅单抗”的生物类似药,可用于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乳腺癌、胃癌、转移性结直肠癌、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数据显示,复宏汉霖主要在研产品线:

(2)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信达生物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开发、生产用于治疗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的各种疑难疾病的抗体新药。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关村管委会、长城战略咨询、中关村银行联合发布的《2017年中国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信达生物以10亿美元的估值排名120位。

达生物重新提交的PD-1单抗信迪利单抗注射液的上市申请(CXSS1800008)正式获得药品审评中心承办受理,另外,信达生物使用信迪利单抗的国内临床数据向FDA提交了美国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已经获得FDA的临床许可,并且准许跃过I期临床直接进入美国II/Ⅲ期临床研究。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数据显示,信达生物主要在研产品线:

(3)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实生物是一家以开发治疗性抗体为主的研发型高科技公司,专注于创新单克隆抗体药物和其他治疗性蛋白药物的研发与产业化。君实生物于2015年8月13日挂牌新三板,截止2018年4月23日收盘,总市值为人民币144.04亿元。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数据显示,君实生物主要在研产品线:

基于对标的公司的核心团队、主要技术、在研项目进展与前景等核心资源与能力等构成的内在价值的评估,及对同行参照公司估值的分析,我们认为,标的公司按整体价值不超过32亿元估值水平作为交易价格基础,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康恩贝与阳光人寿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5.79%的股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本协议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日期按如下方式约定:

(1)乙方于如下两者较晚的日期内支付完毕转让价款的,按照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31亿元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89,490,000元:

①本协议4.1款(1)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二十个工作日;

②本协议4.1款(2)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乙方未能于本协议3.1款(1)项约定的最晚日期支付完毕转让价款,而在如下两者较晚的日期内支付完成转让价款的,按照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32亿元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5,280,000元:

①2018年5月31日;

②本协议4.1款(2)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2 在本协议第4.1款第(1)项约定的先决条件实现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首付款人民币97,898,000元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2.3乙方应于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付款日期内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协议第3.2款约定的甲方银行账户。

3、先决条件: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实现:

(1)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其他

4.1乙方确认,甲方和目标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的《关于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2.7.3款、2.7.4款约定的追加投资,因追加投资的前提条件没有实现而未实施。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会依据该条款主张向目标公司追加投资。

4.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

(二)康恩贝与阳光融汇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26%的股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2.1本协议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款及付款日期按如下方式约定:

(1)乙方于如下两者较晚的日期内支付完毕转让价款的,按照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31亿元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3,060,000元:

①本协议4.1款(1)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二十个工作日;

②本协议4.1款(2)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乙方未能于本协议3.1款(1)项约定的最晚日期支付完毕转让价款,而在如下两者较晚的日期内支付完成转让价款的,按照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人民币32亿元确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8,320,000元:

①2018年5月31日;

②本协议4.1款(2)项条件实现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2.2 在本协议第4.1款第(1)项约定的先决条件实现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首付款人民币32,612,000元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2.3乙方应于本协议第3.1款约定的付款日期内将剩余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协议第3.2款约定的甲方银行账户。

3、先决条件:

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股权取决于以下条件的实现:

(1)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4、其他

4.1乙方确认,甲方和目标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的《关于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第2.7.3款、2.7.4款约定的追加投资,因追加投资的前提条件没有实现而未实施。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会依据该条款主张向目标公司追加投资。

4.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

七、本次收购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多年来坚持“以现代植物药业务为核心,以特色化学药业务为重要支撑,并积极择机布局发展生物制药,尽全力打造成为现代植物药领域的国内领军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努力发展成为国内最具品牌价值的医药上市公司之一。”的发展战略,并积极寻求在国内具有一定基础和领先优势的生物药研究与产业化平台的投资机会。虽然本公司自2012年以来通过合资控股成立杭州贝罗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参股四川辉阳生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远东超级实验室有限公司,一直探索在生物药领域的投资机会,但直至目前尚未能搭建起生物药研发、工艺、产业化生产的完整平台,无法支持与满足本公司对生物药产业的战略定位与下一步发展。根据本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并综合各方面分析、判断,标的公司所具有的研发、工艺及产业化生产的完整体系及其水平与能力基本符合我们对生物药的战略布局要求,此次参股投资标的公司将为公司进入生物药产业提供机会与条件,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时,本公司当前具一定优势的全国性与区域市场的多支处方药营销队伍,能够为标的公司加快研发产品临床进度,及产品未来上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协同。根据标的公司目前临床进度,未来3年内存在2-3个大品种获批上市的可能。此次参股投资标的公司,有望在未来2-3年为本公司营销网络体系提供生物药大品种资源,为本公司处方药营销网络体系进一步做强做大提供机会与条件。

(二)本次受让嘉和生物股权可能存在的风险

1、药品研发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抗体类药物研发与生产。药品研发是一项技术性和规范性强、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专利申请策略及专利保护政策,也会涉及到产品的疗效和医生及病人的接受程度,其整个过程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如标的公司不能前瞻性地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确定研发方向、组织各学科专业人才通力协作以提高研发效率、开展针对性的市场推广以解决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标的公司可能面临药品研发及产业化进度低于预期、政府审批时间不确定、市场推广未达到预期等风险。

此外,生物技术药物研发领域受人类对现存各类疾病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疾病的治疗需求以及医药研发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共同推动,未来有可能出现新的治疗药物而取代单克隆抗体药物,成为治疗诸如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症的首选药物,因此标的公司抗体类药物未来可能面临被其他药物取代的风险。

2、核心团队稳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在国内较早引进和建成了一支完整的、由“千人计划”专家周新华博士领衔的国际化单抗药物产品、工艺、质量与生产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有超过20年的生物医药行业经验。目前,标的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保持相对稳定,但如果现有核心团队成员流失且新成员未能及时补充,将对标的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资金不足风险

生物医药品种从临床前研究到上市,一般需要5至10年时间,期间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标的公司目前立项开发的重点在研单抗产品有10个,其中8个产品获得国内临床试验批件,正在进行临床试验,另有1个产品在临床审评过程中,另外多个产品还同步在国外进行临床试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标的公司未能合理规划研发投入,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风险。

4、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单抗市场以国际医药巨头为主,国内单抗生产厂家较少,但随着国内医药企业相继进入单抗药物研发和生产领域,未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5、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生物医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的各种扶持政策为生物医药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会,单抗行业作为生物医药行业的重要子行业,无论在科技资金、产业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支持等方面,还是在药品定价、审批程序等发面都受益于政策倾斜。

如果政策导向发生变化,药品的研发进度、临床研究进度、外部资金支持、产品上市后的定价等均会受到一定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三)《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就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5-00198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72 股票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8年1月实施完毕,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主要工作人员工作变动,目前已经或即将任职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为更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经过多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浙商证券和西南证券签署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的协议。西南证券将终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西南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浙商证券承接。浙商证券拟委派蒋茂卓女士、秦日东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蒋茂卓女士、秦日东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同时,为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单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分别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为顺利完成此次持续督导的交接工作,公司、金华康恩贝拟在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后,与开户银行及浙商证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公司对西南证券及项目相关人员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简历

1、蒋茂卓:保荐代表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及2013年非公开项目、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014年和2015年非公开项目及2016年公司债券项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项目等。

2、秦日东:保荐代表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1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办公大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1日

至2018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8年4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办公大楼2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俊德、陈芳、王洁

电话:0571-87774710,87774828,87774827

传真:0571-87774722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5月28日-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编号:临2018—032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业绩现场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8年5月31日下午举行2017年度业绩现场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具体情况向投资者进行说明,并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时间:2018 年5 月31日(周四)下午14:00—17:00

2、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胡季强先生,总裁王如伟先生,副总裁陈岳忠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杨俊德先生,财务总监袁振贤女士等。

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公司治理、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得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8年5月28日-3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预约电话:0571-87774710,87774828,87774827。传真:0571-87774722,邮箱:yangjd@conbagroup.com、 chenf@conbagroup.com。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30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公告编号:临2018-033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5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7,248,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667,320,200股的26.52%)书面通知,2018年4月24日康恩贝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将其质押在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49,9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解除质押。

截止本公告日,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07,248,4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52%;累计质押股份数量347,960,000股,占康恩贝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9.20%,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05%。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