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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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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4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肇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暵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暵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公司在电子安防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基础上,以平台软件为核心,安防设备为基础,初步织出了服务于智慧城市、民用安防和一些聚焦行业的“物联网”,结合互联网营销为核心的互联网运营服务(“人联网”),提出了更高的“人物互联”新战略。公司继续聚焦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金融,连锁零售,智能家居,互联网营销等行业销售产品和发展运营服务,并以多种方式参加国内PPP智慧城市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雪亮工程项目,为公司持续发展开辟新的疆域。

在海外,子公司加拿大March是银行行业、连锁零售行业、交通行业的专业安防第一品牌,子公司澳洲Swann是民用安防DIY(自装)市场的第一品牌。Infinova品牌在印度平安城市建设中继续成长。

在国内,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是一家拥有自身特色技术,领先的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技术的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子公司新普互联倡导“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理念,注重发展多屏和跨平台用户营销运营的能力,已经从“流量营销”发展成为以数据为基础面向用户运营的互联网营销企业。Infinova品牌业务以多种方式参加国内政府PPP智慧城市项目、雪亮工程项目,主要包含平安城市、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医疗等行业。

2017年,公司销售取得了两项重大成果:(1)签署并启动了4.67亿元的智慧城市总包项目。(2)全国范围最大的单一项目人脸识别全套系统(雪亮工程,3000多路视频)。这些成果为公司的业务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主要产品及应用

(1)概述

公司已实现产品从前端设备、传输、储存到平台和管理软件、服务器、云平台、互联网营销、移动营销等的前后端一体化整合,已拥有相应技术为客户提供包括智能视频、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等在内的多种增值服务,公司也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展开了合作,完善公司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整体化行业解决方案,拥有适合政府部门、工商企业、银行、零售连锁、平安城市、雪亮工程、交通运输、家居民用、房地产等需求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2)前端产品

前端产品是视频监控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视频信息的采集和传输者,前端成像的质量关系到整个系统的应用,特别是智能应用,因此良好的图像是整个视频监控系统能力的基础,更低照度,更强宽动态一直都是前端行业追求的目标。

前端产品同时也是物联网非常重要的信息采集者,目前除了提供光学成像外,还可以提供音频、开关量、数据、RFID、温湿度、位置信息等多种类型信息的采集,这些数据通过摄像机内建的智能算法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处理,为平台端提供更为有效的信息源,作为核心的感知单元,智能的前端会在“人物互联”的时代成为驱动视频监控系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2017年公司前端产品系列逐渐丰富,新型高端技术与产品的融合也更加成熟多样,公司将客户对于人脸识别、视频拼接、智慧交通、深度学习等领域的先进技术的需求融合到产品中,实现多功能、高性能的智能监控。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公司在图像处理技术有了深厚的积累,特别是聚焦和跟焦方面,2017年公司在2016年推出的新一代业界领先的星光级低照度机芯以及相关的快球和云台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新一代摄像机的产品形态,如红外、防爆产品等等。

公司聚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率先在业界推出了具有智能识别的新一代智能抓拍摄像机,在人脸识别抓拍和视频结构化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了整个智能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理能力。

2017年通过产品体系调整,精简产品系列,聚焦于核心产品的开发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嵌入式软件架构和开发模式,有效提高了摄像机软件的开发质量和效率,在摄像机硬件方面,通过调整平台开发策略,提高硬件模块的重用度,进一步大幅度提升了新产品的品质和上市速度,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3)光端机传输产品

公司传输系列产品,也紧跟时代发展。从模拟视频光端机发展到现在以太网工业光端机,具有数据包低延时、低抖动、宽工作温度范围、防浪涌的特点。光端机支持多种信号的传输,如IP信号、模拟视频、HD-SDI视频、RS232/RS485数据信号、音频、开关信号量等。根据组网方式的不同,公司可提供点对点、星型、链型、树型、环形组网产品,满足不同场合的应用需求。以太网光端机还能够给摄像机提供POE供电,减少布线和维护成本。公司光端机在监控行业,具有业界领先地位。

(4)存储产品

公司存储产品包含云存储、IPSAN和网络视频录像机(NVR)等产品,涵盖高、中、低价位适合不同市场需求。

公司构建了覆盖传统视频存储和新一代大数据云存储的解决方案。与传统存储方式比,公司云存储针对安防应用特点进行了优化,具备负载均衡、故障冗余等高可靠性特点的同时,磁盘空间利用率也非常高。公司云存储具有良好可扩展性,支持横向扩展,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停机时间,减少用户的维护工作量。

(5)大平台解决方案

2017年,公司聚焦可持续发展的优质大项目,为客户提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一代安防整体解决方案,逐渐从产品提供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公司解决方案以新一代智能物联网为目标,以“人物互联”综合软件平台为核心,整合社会各类物联网终端资源,如:视频探头、物联网设备,GIS地图,GPS定位,WIFI探针,手机围栏等;提升公安在人防,技防,物防的威慑力,加强用户在社会治安打、防、控的管理能力。

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主要是为社会治安管理实现“全面控制、重点防范、快速反应、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手段,提高公安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能够帮助公安建立严谨有效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视频业务应用价值,平台还可以根据公安多级管理架构整合资源,并建立设备资源运维维护体系,提升平台建设的智能化程度水平。

随着平安城市系统的全面整合和视频数据量的高速增长,视频资源和图片数据大量形成并海量存储,如何高效的利用这些图像资源,使之服务于实战,是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公司积极围绕前沿技术进行布局,加强“深度学习”的基础算法的应用研究,构建以人脸识别,车辆二次识别,图像结构化的系统方案的开发,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软件著作权。

公司为满足平安城市实际需求,构建九大平台,三大智能化应用:

对于平安城市用户,各地公安上级主管部门常常会将设备在线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考核指标。公司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开发基于SOA架构的视频监测运维管理平台,能够监测前端设备,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网闸等十多个网络设备,同时利用智能图像特征识别的技术,准确的判断清晰度异常,过亮,过暗,雪花点,偏色,聚焦不清晰,摄像机偏移等指标;还可以通过物联网云节点设备,准确判断各种类型的故障原因;实际解决公安使用者的维护难题。

(6)互联网和移动营销业务

子公司新普互联自2013年以来,凭借自身技术和数据处理能力,专注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搜索引擎解决方案、社会化媒体用户运营与管理。致力在“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及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理论研究、应用实践、企业服务与用户管理等领域有更多的积累和创新。新普互联取得了主流搜索平台(谷歌、百度、360、搜狗等)行业或核心代理资格,并与腾讯、今日头条、网易和国内主流手机厂商及应用下载平台展开营销推广业务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智慧城市和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服务商。近年来,中国智慧城市、安防及视频监控市场整体向好,政府投资拉动视频监控市场稳定增长,安防意识的提高也促进行业长远发展。2017年,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推动了视频监控市场上升。安防行业进入平稳的发展期。2017年,公司荣获2017“2017年全球安防贡献奖”。公司在的电子安防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的基础上,以平台软件为核心,视频监控设备为基础,初步织出了服务于智慧城市、民用安防和一些聚焦行业的“物联网”,结合互联网营销为核心的互联网运营服务(“人联网”),提出了更高的“人物互联”新战略。

在国外,安防市场发展整体平缓。在印度,政府推动平安城市建设,促进了安防市场的增长。在美国,智能家居仍然是热点。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化营销网络,提高生产效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5,602,991.20元,同比增长46.84%;利润总额126,689,890.25元,同比增长129.57%;净利润127,038,470.7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251,782.34元,少数股东损益-213,311.63元),同比增长130.1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普互联合并主体(1-12月),上年同期增加北京新普互联合并主体(11-12月)。

本报告期收到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2016年业绩补偿款并确认收入。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美国新设Infilux公司,2017年无业务发生。

2.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新设新疆藏愚,2017年无业务发生。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905,602,991.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4%;利润总额126,689,890.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51,782.34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9.57%、130.24%。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4,414,640,159.39元,较年初增长8.18%;净资产2,932,955,104.75元,较年初增长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19,460,973.49元,每股净资产2.79元,基本每股收益0.12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意见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飞拓系统之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致歉说明》(公告编号:2018-028),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数据通信设备、以太网交换设备”,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英飞拓: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3)。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905,602,991.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84%;利润总额126,689,890.2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251,782.34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9.57%、130.24%。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4,414,640,159.39元,较年初增长8.18%;净资产2,932,955,104.75元,较年初增长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19,460,973.49元,每股净资产2.79元,基本每股收益0.121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27)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英飞拓系统之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致歉说明》(公告编号:2018-028),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认真审议研究,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数据通信设备、以太网交换设备”,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对原《公司章程》中有关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8、《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9、《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定向回购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对应应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以上议案5、议案10、议案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8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6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肇怀先生,总经理张衍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财务负责人伍暵伦先生,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和保荐代表人胡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截止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107,463,958.77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1,643,401.67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159,058.43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29,546,802.75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655,325,922.0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或5%的整数倍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6 年8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备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和中介费共计915,978.52,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2、该账户系本公司增加一个实施主体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软件”)后,英飞拓软件于2016年12月19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3、该类账户为本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八)。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目前本公司的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 、“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产生效益。“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子项目“平安城市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及“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子项目“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主要投入于研发环节,无法准确归结所产生的效益;募投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是公司内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增加公司的内部整体运营管理能力,不能单独核算,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本公司和英飞拓软件两个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负责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其前期已发生投入拟由募集资金置换并通过本公司向英飞拓软件增资的方式完成资金注入,英飞拓软件形成的与“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相关研发成果或资产供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刊登于2016年11月0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11月0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6年12月21号,本公司与英飞拓软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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