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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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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6版)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出具了《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结论为:保隆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2017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2017年度大华的审计费95万人民币(包含了内控审计费)。鉴于大华年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期间,尽忠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95万元人民币及聘请其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 2018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融资额度,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相关事项和财务总监文剑峰签署相关文件。该议案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计划为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35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板块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增加 2018 年度为子公司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保隆(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香港威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家子公司担保额度,增加后具体总额度如下表:(人民币:元)

注:以上对子公司担保限额包含了之前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即对每个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表的限额。

2、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以下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注1:安徽拓扑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成立,截至公告之日,暂无营业收入。

注2:上海保隆汽车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为2018年1月16日新成立的子公司,截至公告之日,尚未开始营业,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并授权财务总监文剑峰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35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工贸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2.2亿元人民币

●增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形势影响,本次增资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下称“保隆工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两年内自筹资金向保隆工贸增资2.2亿元人民币。增资款项全部计入保隆工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保隆工贸注册资本由8100万人民币增加至3.01亿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2、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保隆工贸基本情况

2、与本公司的关系:保隆工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隆工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8,641.34万元,净资产75,653.99万元,营业收入为153,134.61万元,净利润为2369.32万元。

4、公司实施增资前后增资标的的相关指标: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将进一步增强保隆工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其开拓市场,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以及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保隆工贸经营活动管理,做好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二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2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洪凌、张祖秋、王胜全、陈旭琳、杨寿文、兰瑞林、黄军林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5月 10日(周四)9:0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联系电话:021-31273333

传真:021-31190319

电子邮箱:sbac@baolong.biz

邮政编码: 201619

联系人:张书员、李慧凤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