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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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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8-01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近日,公司组织召开五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公司职工高峰先生、陈利俭先生、孙景刚先生、杨希安先生、杨光先生、杨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高 峰,男,1973年1月生,籍贯河北玉田,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埠生产作业部副经理、经理、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运营保障部部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室主任。

陈利俭,男,1970年7月生,籍贯河北乐亭,本科学历。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员、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兼审计部部长。

孙景刚,男,1968年8月生,籍贯山东陵县,大专学历。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埠生产作业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唐山海港京唐港专业煤炭码头有限公司经理。

杨希安,男,1970年5月生,籍贯河北滦县,大专学历。历任京唐港务局拖轮公司电机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轮部副经理。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拖轮部经理。

杨 光,男,1978年5月生,籍贯河北唐山,本科学历。历任唐山市商务局副处长、唐山市招商局处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杨志伟,男,1971年1月生,籍贯河北乐亭,本科学历。历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港埠生产作业部安技科科长。现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埠生产作业部设备副经理。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8-01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常玲、独立董事郭萍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12人,出席7人,监事高海英、王小能、李杰、李瑞奇、毕远翔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杨光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秋平、高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第一次修订)。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