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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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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张纯女士、戴国强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赵炯,分管财务副总裁李依贫,预算财务部总经理李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总数2家,出资比例及股东情况如下:

表3.1.1股东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3.2董事

表3.2

【注:2017年12月4日,本公司股东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金旗、陈蔚担任本公司董事,吴伟、栾立冰2人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金旗、陈蔚2人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

3.3监事

表3.3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员工总数为218人,平均年龄35.5岁,学历分布比率为:博士0.46%;硕士57.34%;本科40.83%;专科0.47%;其他0.91%。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将公司打造成为“资产管理能力突出,财富管理特色鲜明,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盈利水平持续提升,风险内控稳健规范,行业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综合资产管理服务商和高端财富服务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1)信托融资业务:包括信托贷款、应收账款融资、并购融资、房地产融资等产品。(2)信托投资类业务:包括投资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证券投资信托、受托境外理财(QDII)等产品。(3)受托管理类业务: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家族财富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消费信托、土地流转信托、员工持股计划等产品。

自营业务:公司按照“低风险、多元化”的配置原则管理运用自有资金,适量投资理财产品、合理有序发放贷款和投资债券,适度进行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发展创新业务,兼顾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充分考虑资产流动性、期限和收益之间的合理平衡,确保上述各类资产配置比例都在合理范围内。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一是实体经济稳中向好,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2017年我国全年GDP同比增长6.9%,首次突破80万亿元大关。国民经济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发展,呈现出增长与质量、结构、效益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为信托公司发挥制度优势,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二是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信托展业新模式前景广阔。经济补短板、国资国企改革、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蕴藏着巨大投融资需求,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壮大,基金化、证券化已成为业务重点,为公司发挥创新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是居民消费升级,财富管理空间广阔。第三产业引导经济增长的特征更加明显,居民消费转型升级加快,居民财富资产配置需求增强,为财富管理,特别是家族财富信托发展前景广阔。

4.3.2不利因素

一是全球贸易冲突加剧,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从国际来看,保护主义加剧,地缘政治风险上升,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及其外溢效应给全球经济复苏带来变数;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仍然面临汇率、利率、贸易出口等多元挑战。

二是全面从严监管升级,信托业务发展亟待转型。2017年以银监会“三三四十”检查为起点,金融业进入到强监管、严监管的时期。55号文、4号文、资管新规等对银信合作、委贷业务、资管产品施行严格管理,信托公司需要回归本源,加快转型发展。

三是风险形势依然严峻,管控难度不断加大。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地方政府举债限制等政策效应的不断累积,房地产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的原有债务陆续到期,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企业去杠杆、去产能进一步加快,债市黑天鹅频发,各类风险交织并加速暴露,对信托公司风险管控提出更高要求。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要求,着力营造氛围和谐、运转高效的内部控制环境。第一,持续改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第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内部控制稳健运行。第三,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确保业务运行的各环节均有章可循。第四,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

公司积极弘扬全员合规与内控优先的内部控制文化。第一,“三会一层”均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营造合规经营的文化环境。第二,加强监管政策学习,开展合规管理和专题业务培训。第三,建立公司员工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诚信记录,坚持内控优先,狠抓制度执行。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坚持“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和完善细化工作,制定出台多项业务管理和基础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实现四个分离:即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相分离;不同的信托财产之间相分离;同一信托财产运用与保管相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相分离。

对于信托业务,在设立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信托项目审批,制定规范的信托文件和项目尽职调查标准;在资金运用环节,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依法运用信托财产,实现审批、运用和保管分离;在管理环节,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报告体系,前、中、后台紧密配合,形成职责明晰、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在清算终止环节,公司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制作清算报告,并向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持续完善信托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对于固有业务,公司建立健全固有业务决策机制,2016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实现固有业务协调发展;通过动态的监控机制、严密的账户管理、严格的资金审批调度、规范的交易操作以及完善的业务档案管理,公司严格控制固有资金的投资风险,重要投资均有详细的风险分析支持。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检查、报告和纠正机制,确保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和对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检查和监督,对被审计项目做出客观评价,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对内审报告做出的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执行及整改情况进行后期追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董事会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汇报与建议,并根据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公司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风险管理机制。

4.5.1.1信用风险状况

(1)信托业务信用风险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信托项目818个,存续受托规模9445.43亿元,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计提准备。

(2)固有业务信用风险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贷款余额为5亿元,固有业务信用风险资产均为正常类,不良资产的期初数与期末数均为零,按照相关要求计提准备。截至2017年末,交易对手履约情况正常,公司固有业务信用风险处于较低水平。

4.5.1.2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信托资产投资、固有资产投资市场风险情况正常;自有资金证券投资未突破公司确定的风险容忍度限额。

4.5.1.3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控制体系,并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4.5.1.4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有合规风险、政策风险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因上述风险造成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交易对手的信用情况,加强项目运行前端风险管控,以尽职调查为重要风控抓手,科学评估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与意愿,筛选现金流充裕且第二还款来源稳固的项目,辅以有效的信用增级措施,如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对担保物的充足性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评估保证人的履约能力等,切实提高信用风险的保障系数。另,公司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计提一般准备与专项准备。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公司深入研究影响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各种风险因素,持续跟踪抵质押物价值对融资本息的保障系数,加强监测有关还款来源的变化情况,持续高效开展项目后续管理,并根据具体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确保项目信用风险的可控、可测、可承受。

4.5.2.2市场风险管理

第一,详细评估项目的市场风险,密切关注有关风险因子、情景的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第二,配备专业团队,对市场风险的认识较为充分、投资行为较为审慎。第三,加强形势分析预测,制定年度自有资金配置计划与风险容忍度。第四,公司高度重视市场价格风险因素的管理,不断强化对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与管理,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严控因宏观政策调整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4.5.2.3操作风险管理

第一,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部门职责、员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形成了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和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第二,公司持续推进综合业务系统开发上线,并建立了全面的、规范的、现代化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第三,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业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未出现重大差错和失误,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5.2.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业务;公司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4.5.3净资本管理

2017年末,公司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为:净资本88.61亿元,各项风险资本60.92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之比为145.5%,净资本与净资产之比为88.5%,大于监管要求的40%标准。2017年末净资本监管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7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修订了《交银国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制定了《交银国信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施信托产品销售“一区双录”(即销售专区、录音、录像)工作。在2017年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对销售专区“双录”实施情况专项评估的检查中,公司被评为优秀机构。

4.7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视发挥企业社会价值,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大力开拓扶贫发展基金项目,为扶贫开发民生工程提供资金支持124亿元。二是发挥信托多工具、多市场、跨领域的特征,深化与交通银行重点省市分行业务联动,大力开拓资产证券化、PPP业务、产业基金等创新业务,助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并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三是注重员工关爱,为员工解决“小事、实事、具体事”,开展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推动企业与个人共同发展。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5002号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周 章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谭 麟 林

2018年4月20日

5.1.2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1.2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公司资产负债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1.3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1.3公司及合并利润表(续)

公司利润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1.4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企业负责人:赵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依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原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赵炯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7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负责人:赵炯 主管信托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依贫 信托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悦迎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会计报表编制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事项。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要资产转让或出售。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按照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

本集团

本公司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

表6.4.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指公司为融资企业提供财务顾问、咨询及融资方案设计等服务,获得的财务顾问费收入。

本报告年度共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为126,270.31 万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7,808.68万元、财务顾问费收入18,461.63万元。

6.4.2 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投资类、融资类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4.2.2.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7年,公司全面布局创新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积极推动投资基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落地。当年公司主要推出如下创新产品:

1、投资基金信托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着力推进PPP及产业投资基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落地江苏省PPP基金、爱尔眼科医疗产业并购基金、鲁信工业2025投资基金等,有效支持了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产业培育。

2、信贷资产证券化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在信贷资产证券化领域的领先优势,成功发行交元2017年信用卡分期ABS、交诚2017年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工元2017年个人住房RMBS、海田2017年第一期个人汽车抵押ABS等多单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全年发行规模达到812亿元,排名行业前四位。凭借全流程专业服务,连续四年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评为“资产支持证券(ABS)优秀发行人”。

3、企业资产证券化

依托在信贷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发优势,公司紧紧抓住银行间市场信托型ABN开闸机遇,大力拓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资产支持票据”以及市场首单信托型收益权类资产支持票据“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信托资产支持票据”。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情况

表6.5.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的情况

表6.5.2

6.5.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表6.5.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公司资金的情况

无。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968,371,020.61元,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96,837,102.06 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公司2017年末风险资产账面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10,932,879.41元;

3、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及银监会监管要求,为积极应对2018年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提升信托主业抗风险能力,按照公司2017年末注册资本的20%补提信托赔偿准备金400,000,000.00元;

4、扣除上述1-3项利润分配项目后,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460,601,039.14 元,拟按照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的5%向股东分配利润23,030,051.96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7年无其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以下变动:2017年12月4日,本公司股东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金旗、陈蔚担任本公司董事,吴伟、栾立冰二人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金旗、陈蔚二人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核准。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17年4月,本公司注册资本由3,764,705,882.35元人民币增加至5,764,705,882.35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8.4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项目“交银国信·中宏投资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于出现融资方违约情况涉及司法程序。同时,个别受托事务类项目存在代为诉讼或涉诉情形,相关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

8.5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

无。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17年4月11日,在《金融时报》第六版披露了增加注册资本公告,简要内容如下:根据本公司2016年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鄂银监复〔2017〕28号文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764,705,882.35元人民币增加至5,764,705,882.35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