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终止在江西赣南金融资产
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下转303版)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终止在江西赣南金融资产
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原计划向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金所”)申请非公开发行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定向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9日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鉴于赣金所业务模式发生了较大调整,继续推进摩山保理在赣金所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条件已不再具备,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摩山保理撤回向赣金所提出的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申请,终止本次在赣金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事项。
本次终止在赣金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摩山保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摩山保理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定向融资工具,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张越先生、程龙生先生、周辉先生、李明辉先生、钟节平先生、张韵女士、张文栋先生、王建明先生、黄芳女士、周玲女士共计6名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7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年修订)等规定的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于2018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由本公司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证券回购、公募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等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定向融资工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霍尔果斯摩山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办理与上述定向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取消
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 年5月8日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6日
二、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8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7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决定取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提案不再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取消提案的原因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 年修订)等规定的监管要求,该提案相关内容不再满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说明
本次取消提案的决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昇集团”)
2、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6)。2018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发来的《关于向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提案》和《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提案》三个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泓昇集团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提案资格的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泓昇集团持有79,973,9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7%。公司董事会认为,泓昇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临时提案人资格的条件。泓昇集团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 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变化情况
除取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以及增加《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提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提案》和《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提案》三项提案外,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公告的原201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取消部分提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040)。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一、委托理财概述 1、为加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 年修订)等规定的监管要求,该议案相关内容不再满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所以该议案不再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终止。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初至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于2018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任意时点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交易对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耀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交易合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5、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李刚
2)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西路1189号
3)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 经营范围:对所投资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经营及财务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6) 实际控制人:解直锟
7) 关联关系:被拆入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阴耀博泰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收益不低于同一笔业务其他客户的金额,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得高于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标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摩山保理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 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摩山保理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 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摩山保理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摩山保理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与关联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摩山保理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摩山保理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摩山保理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摩山保理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摩山保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及摩山保理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六、年初至今摩山保理进行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情况
■
2018年1月1日至4月26日,摩山保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共计8笔,已获得收益约为780.54万元。任意时点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的余额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截止本公告日,摩山保理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摩山保理于2018年1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管理费参照市场通用标准执行,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韵女士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摩山保理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其他
因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在后续办理过程中,如触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的公告
一、委托理财概述 1、为加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2、投资品种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证券回购、公募基金、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等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0%。
3、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自有资金安全、风险充分控制、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理财投资的事项符合外部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摩山”),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拟向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锡金中心”)申请非公开发行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的定向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融资工具”)。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保理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霍尔果斯摩山执行董事负责办理与上述定向融资工具有关的相关事宜。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口岸卡拉苏河欧陆经典小区8号楼2单元301室
3、法定代表人:张明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6日
6、营业范围:商业保理业务,商业保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情况:公司持有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霍尔果斯摩山100%的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霍尔果斯摩山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9,369.21万元,净资产为26,316.14万元,营业收入为18,442.78万元,净利润为13,942.35万元。
二、发行本次定向融资工具的方案
1、定向融资工具名称:霍尔果斯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
2、融资规模:单支产品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整体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3、发行对象:本定向融资工具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机构投资者与合格个人投资者都应经《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测试在70分以上(参与认购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合格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4、发行方式: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5、产品期限:12个月
6、发行利率:本定向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不高于12%/年(依据市场情况安排具体利率)
7、资金用途: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所获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商的承销费、锡金中心的备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主要用于调整发行人的债务结构并补充发行人的流动资金
8、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根据收费、服务水平和工作时间等情况确定
9、授权事项: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霍尔果斯摩山执行董事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在锡金中心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确定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事宜;对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工作;全权负责办理与本定向融资工具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事项是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摩山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不良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批决策程序
本定向融资工具的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锡金中心审批,存在未审批通过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4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