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4名,刘京独立董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曾会明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371,259.0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61,568,212.30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56,821.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6,521,493.7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16年度利润195,991,317.6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5,941,567.25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19,82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5,991,317.60元。
四、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至2017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以往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六、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为公司提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上述一至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七、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中信国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中信国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十、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371,259.0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61,568,212.30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156,821.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6,521,493.7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16年度利润195,991,317.60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5,941,567.25元。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19,826,3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5,991,317.60元。
以上一至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 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和要求,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列报。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公告编号:2018-1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对截至2017 年12月31日的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测试判断,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经过公司对 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72,173,171.15元。其中:存货损失准备25,419,395.0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115,459.50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38,316.57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2,173,171.15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存货
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二)应收款项
1.期末余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1年以内(含1年)5.5%、1-2年10%、2-3年20%、3-4年30%、4-5年40%、5年以上10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且欠款单位书面承诺在次年的上半年偿还欠款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依据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并结合其实际结算情况不计提坏账准备。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2,173,171.15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存货、应收款项减值准备72,173,171.15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八、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会议审议并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级公司对有线电视项目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有线电视电视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有线电视项目进行梳理,加强业务协同和项目管理。公司对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肥广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进行核算。
本次变更将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10.78万元;本次变更自2018年一季度起执行,本次变更完成后,将实现公司对全部参股广电网络公司的权益法核算。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变更后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参股公司的会计核算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1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级公司对有线电视项目加强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有线电视电视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有线电视项目进行梳理,加强业务协同和项目管理。公司对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合肥广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权益法进行核算。本次变更将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10.78万元;本次变更自2018年一季度起执行,本次变更完成后,将实现公司对全部参股广电网络公司的权益法核算。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管理需要,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参股公司的会计核算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8-2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函告,国安有限于2017年1月10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50,00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2018年4月25日,国安有限将上述股份中的175,000,000股办理了解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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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192,1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41%。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