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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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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0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59596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同时,公司已推出新一代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物联网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案,以及智能音箱、自然光电视、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以满足部分家庭的智慧化升级的需求,及推动运营商向智慧化、物联化进阶。公司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行业内能够为运营商提供成熟的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产品种类齐全、技术先进,前端产品涵盖全业务融合云平台、大数据平台、互动直播平台、MOUI管理系统、深度EPG系统、业务混排系统、消息引擎系统、智能广告系统、全业务监控平台、终端网管系统以及智慧社区解决方案、物联网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案;终端软件涵盖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硬件产品涵盖智能音箱、新一代智能网关、智能数字机顶盒、自然光电视、智能电视一体机、宽带网络接入设备、IPTV终端、OTT终端及数字前端设备。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

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并充分了解客户技术需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2)新产品开发

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的开发和公司战略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有由研发中心与市场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总裁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供应链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2、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产品一般通过招标与客户建立供货关系,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易。智能数字终端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前端系统平台及解决方案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国外销售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全球多个国家的运营商。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部根据销售部接收到的产品订单并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分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物料分类的采购模式,根据所采购的原物料的可获取性、价值大小、竞争环境和市场供需形势,分为关键物料、瓶颈物料、杠杆物料和常规物料,并依据各类型的特点制定不同的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策略。关键物料或瓶颈物料类采购,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供应商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长期支持;杠杆物料或者常规通用物料采购,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此类物料厂商的准入标准,通过招标比价、反向拍卖等手段,结合公司的采购配额策略来确定标的物料的供应厂家、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在采购管理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了详细、完善的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策略制定流程、供应商认证流程、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询比价流程、预测与备料流程、采购执行流程、采购付款审批流程、供应商绩效评价流程等。此外,公司还设有稽查部门来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确保采购业务保持良性运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提供必要保证。

公司的主要业绩来源于国内外各类运营商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的销售及服务和智能数字终端产品的销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公司所属行业是国家十三五战略规划及中国制造2025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国内市场,运营商已逐步从数字化向信息化、定制化转变,从自动化向“智能”“智慧”“物联”升级,智慧广电、智慧家庭、智慧社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超高清等高新技术将是整个行业新发展趋势,这将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前端业务平台方面:运营商从宽带化到IP化,从家客业务到集客业务,从新媒体到智慧广电,从视频服务到信息服务,乃至从人工智能到物联网等新需求,将为前端业务平台或解决方案提供新的增量市场空间。终端方面:智能终端机顶盒正在逐步融合宽带接入、网关、WiFi路由、4K、3D、VR、智能语音、AI、音响等功能,已经成为家庭的网络中心、控制中心、娱乐中心,并成为了家庭物联网的重要载体。

国际市场,全球各地区、各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基于全球机顶盒行业十几年的发展及存量与更新需求的视角,全球机顶盒行业仍处于数字化、变革、融合并更加智能化、多功能化的不断转变阶段,需求具有多层次性和多样性,并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伴随着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终端、数字电视整体解决方案、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国际市场的发展,公司的品牌已被行业广泛认同,已经是国内、国际数字视讯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系列化产品已进入全国30多个省市,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二十多个运营商商业使用,国际市场大量出口到印度、东南亚、南美、中东、北非等地区,连续多年出口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积极参加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拥有几百项专利和专利申请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自主创新试点单位,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发展基金等多个国家级项目以及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研发任务。作为三网融合与智慧家庭领军企业之一,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技术领先的“内容+平台+渠道+终端+服务”的综合技术服务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开展工作,围绕“智慧家庭”领域积极拓展布局、快速恢复活力,进一步拓展多功能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智能音箱、自然光电视、网络宽带产品、数字前端设备,以及新一代业务融合平台的研发及推广。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推出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和“雪亮工程”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2,865,178.7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1%,公司实现净利润8,939,085.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46%。

(一)智能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智能设备销售收入,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多功能、多系列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智能音箱等智能设备。国内市场,公司快速恢复及强化B2B领域的服务能力及业务拓展能力,继续精耕细作广电运营商市场,通过创新、高质量的产品及专业的贴身服务,恢复广电运营商客户信心,主要的客户覆盖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苏、四川、辽宁等省份。国际市场,保持南美、亚太传统优势市场份额,恢复前期丢失的印度、东南亚市场,同时尝试进入欧洲、北美市场。

(二)智慧平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稳定发展,通过十多年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拓展,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已经成为广电运营的最基础的系统,按局点进行统计,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的市场份额已占广电行业的较大比例。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长期的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产品的质量不断提升和性能更加稳定;与长期合作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具有了一定的先入优势;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搭建了强大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具备了较强的本地化交付能力。在巩固原有智慧平台及智慧家庭业务及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推出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和“雪亮工程”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等。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专注于终端+平台+业务,涵盖了从设备、数据、应用到联动及调度指挥的全链条服务,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平台是公司推出的“雪亮工程”解决方案,包括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消防监控、信息发布、应急指挥、远程教育、远程监控、远程医疗、视频点播、视频电话等,为政府、企业、医院、学校等提供端到端安防解决方案。

(三)DVB+OTT业务

DVB+OTT业务是公司向智慧家庭及电视互联网战略转型的主线业务,公司已在辽宁等地区完成了DVB+OTT的布局工作,机顶盒的整转工作也部分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对DVB+OTT业务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893.91万元,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61,038.73万元。主要原因包括:

(1)报告期公司确定以“智慧家庭 同洲互联”为发展战略,原有机顶盒、中间件、智慧平台业务都取得了稳步增长。

(2)通过优化人员结构优化、精简办公场所、淘汰落后设备、严控费用开支等措施,减少了公司本期成本费用。

(3)通过对工厂人员结构调整、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减少了本期固定成本负担,提高了生产效率。

(4)2017年度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提高资产周转效率。

(5)处置与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不一致股权投资,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带来正向的现金流,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内新设成立了直接控制的同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Coship USA Inc.,因此本年度合并报表增加上述两家主体单位。

(2)本年度孙公司同洲电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被当地政府撤销,因此本年度合并报表减少上述1家主体单位。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二、《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欧阳建国先生、潘玲曼女士、肖寒梅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且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各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三、《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数据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五、《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确认,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04,557,818.94元,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783,679,344.09元,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六、《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八、《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九、《关于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一、《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报酬考核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二、《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含税)/年,外部董事2018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整(含税)/年。董事长2018年度基本薪酬为36万元人民币(含税)/年,副董事长2018年度基本薪酬为24万元人民币(含税)/年,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公司员工薪酬制度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对于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董事报酬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三、《关于<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十四、《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人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预计将与深圳市电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1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关于2017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电明科技原计划委托我司加工的订单取消或推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电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明科技”)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器件、电气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生产;智能交通、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电明科技9.06%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原为电明科技董事并已于2017年12月辞去了电明科技的董事职务。

上述关联人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具体关联交易公司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销售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日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请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实际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监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帐款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320,042.83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22,320,042.83元,影响公司2017年末所有者权益减少22,320,042.83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坏账准备20,439,779.26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经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法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测试,并计提个别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80,263.57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损失,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7年度计提减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5届董事会第51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8年5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18年5月17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

电 话:0755—26990000-8880/8957

传 真:0755-26722666

邮 编:518057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 贺磊/证券事务代表 刘道榆

邮 箱:helei@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下转311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远亮(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53%,主要是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7.25%,主要是股权转让款收回所致。

(3)存货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1.23%,主要是期初发出商品本期已到货验收。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8.4%,主要是剩余摊销期不足一年的长期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5)长期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95.80%,主要是本期收回长期应收款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3.32%,主要是合作运营项目及版权费正常摊销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1.46%,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货款所致。

(8)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72.93%,主要是本期收到客户预付货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9)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80.44%,主要是本期增值税附征较上期减少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25.92%,主要是本期受汇率变动影响增加了汇兑损失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20.33%,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收回致坏账准备减少。

(1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81.43%,主要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公司利润较上期减少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1144.99%,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处置资产产生损失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9.2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13.1%,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所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2293.24%,主要是本期收回投资的现金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002.57%,主要是本期偿还的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过户事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 股的比例为16.50%。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2017年11月14日,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1月13日止。截至目前,袁明先生的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经与袁明先生确认,袁明先生一直在积极与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方进行商谈,目前仍处于解除司法冻结的推动过程当中,争取早日解除。待上述司法冻结解除后,再继续推动与小牛龙行的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将持续跟进股权过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法定代表人事项

公司原董事长袁明先生于2016年6月16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现行董事长之职责由现任副董事长吴远亮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尚未推选出新的董事长,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暂未进行工商变更。

3、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