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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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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海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永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升142.08%主要是往来科目重分类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上升92.55%主要是支付在建工程款项所致。

3、长期待摊费增加100%,是本年尚未完工结算的固定资产大修费。;

4、应付票据下降44.44%是因为票据到期结算。

5、应付账款下降32.89%主要是货款结算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下降50.21%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应付薪酬。

7、其他应付款增加867.91%主要是因为股权激励增加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8、专项储备增加100%是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9、财务费用增加209.83%主要是因为本期汇兑损失同比增加,贷款贴息同比减少。

10、投资收益增加131.07%主要是因为本年理财产品产生收益增加。

11、其他收益下降71.87%主要是由于今年贷款贴息同比减少。

12、营业利润下降83.83%主要原因是由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而营业成本同比上升,毛利率同比下降7.75%,以及汇兑损失同比增加,贷款贴息同比减少的原因。

13、营业外收入上升269.06%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到上市奖励款项。

14、营业外支出上升863.4%主要是本年较上年同期增加了其他补偿款项。

15、利润总额下降85.86%主要原因是毛利率下降,同比汇兑损失增加,贷款贴息减少及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16、所得税费用及净利润由于利润总额减少而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股权激励在本期登记完成;

2、本期对外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王佳才、张海波、段浩然、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共八章二十五条,分别对相关事项的定义、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予以了明确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在2018年度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结售汇业务额度为不超过等值4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订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18-04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公司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在2018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情况

1、品种:美元

2、期间:2018年度

3、额度:不超过等值4亿元人民币

4、受托人: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5、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

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营销部门根据锁定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确定订单,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4、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简析

由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同时公司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远期结售汇操作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不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后审批权。

八、备查文件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