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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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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勋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新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 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说明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

日期-2018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8—012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8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8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开展所持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工作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股权投资管理,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对外转让所持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工作(本公司总投资8941万元,持股占15%),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股权进行评估后公开挂牌转让,具体挂牌价格待评估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