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93版)
7、高新材料拟向建行鄂尔多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鄂尔多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棋盘井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棋盘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5家金融机构组银团申请19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单户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不突破9.5亿元,期限11年(宽限期1年),现申请由电力冶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厦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1、国际贸易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轻纺街1号
法定代表:白二云
经营范围:经营鄂尔多斯集团新生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鄂尔多斯集团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鄂尔多斯集团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承办本企业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开展本企业补偿贸易业务;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的商品(仅限纺织品);公司自产产品碳化硅和玻化砖的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2、高新材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化工东楼222号房间
法定代表:逯恒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氧化铝、白炭黑、硅胶、4A沸石、高精度铝板带箔及其下游产品和其他与之相关的铝产品的生产、销售。
3、服装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轻纺街1号
法定代表:陈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服装饰品、羊绒及纺织纤维制品;产品检验、检测;包装整理;资产管理。
4、电力冶金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张奕龄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供热;铁合金、硅铁、硅锰、硅钙、硅铝、原铝、金属镁、工业硅的生产及销售;电石、PVC、烧碱、水泥、液氯、酸的生产销售;煤矿开采、煤炭深加工、焦炭、粉煤灰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引水、供水、污水处理;相关物资供应、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储运、代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包装袋生产、销售;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资源综合利用;电石渣脱硫剂生产、销售。
5、电力公司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逯恒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变电、供汽及其相关物资采购、供应;污水处理、加工;煤炭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采购、供应、销售。
6、天津供应链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熙元广场2-602
法定代表:王鹏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供电业务经营(凭许可证经营);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铁矿石、铝矿石、锰矿石、铬矿石、镍矿石、石灰石、硅石、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维修及租赁;代办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7、天津西金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区第四大街五号A805
法定代表:赵学东
经营范围:铁合金产品及其附属产品、氧化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除外、矿产品(煤炭除外)、金属镁、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制品批发兼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会增加公司的潜在负债。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上述担保将对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1,149,042.1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88,357.13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89%。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21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会计准则和文件,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告“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三)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22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并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的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可以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五)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等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由主承销或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股东大会审核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分期安排、债券期限及品种、是否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包含超额配售权)、偿债保障措施、上市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执行就本次发行债券及申请上市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制订、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包括且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等),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五)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4家。具体情况如下:
■
2、2016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6年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2家,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5家。具体情况如下:
■
3、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5年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2家,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5家。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五)公司管理层作出的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分析的简明结论性意见
1、资产方面
■
最近三年,公司的总资产分别为4,469,979.27万元、4,526,444.32万元及4,606,099.77万元,资产规模随业务发展稳步增加。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均维持在70%以上,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重资产特点。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该四项资产在报告期各期末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97.52%、97.44%及96.77%。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该六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96.84%、97.33%及94.85%。
2、负债方面
■
最近三年,公司的负债规模随着业务的发展略有增加。从负债构成来看,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重均维持在70%以上。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该四项负债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91.31%、93.28%及89.71%。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该两项负债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98.46%、93.61%及95.32。2016年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2年发行的40亿元公司债“12鄂资债”于2017年到期,核算科目从“应付债券”更换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7年,公司公开发行了13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使得2017年非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较2016年末有所增加。
3、盈利能力方面
■
最近三年,公司的盈利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1,524,008.97万元,增加到了2017年的2,212,692.52万元,增幅达31.12%。主要受益于公司在羊绒行业以及电力冶金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以及公司在各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优势。
4、偿债能力方面
■
最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逐年提高;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逐步增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6、1.68及2.10,呈稳定增长趋势,公司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较强。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524,008.97万元、1,659,120.66万元及2,212,692.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59.47万元、26,563.17万元及52,096.6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00,674.90万元、427,304.55万元及434,343.72万元。公司盈利能力稳定上升,是债务偿还的有力保证。
总体来说,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羊绒制品加工企业和单体铁合金生产企业。近年来,公司羊绒服装业务通过加强品牌建设、设计创新及销售网络等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实现了业绩的快速增长;公司电冶业务依托棋盘井地区丰富的资源优势及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煤炭、电力、冶金及化工产业链条,使产品产销量突飞猛进。最近三年,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突出。公司已形成传统优势业务和新兴能源业务协同经营、共同增长的格局。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因相关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利息费用支出的原则,对具体偿还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公司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对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公司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
(二)重大未决诉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776
邮 箱:qinhao@chinaerdos.com
联 系 人:李丽丽 秦浩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1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 600295 A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26
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在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监事赵玉福先生主持了会议,监事康利军先生、刘广军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三)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的差异进行确认及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五)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九)逐项审议《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期限和品种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条款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偿债保障措施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十一)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十二)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