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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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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钱景基金为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景基金”)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钱景基金销售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714),投资者自2018年5月2日起可在钱景基金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5095

公司网址:www.niuji.net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18年4月27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4月27日起通过华泰证券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华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4日日终终止,本基金自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6日刊登了《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

根据《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2017年9月11日(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因此需要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4日日终终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2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2号),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总分配资金为人民币2,068,000.00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一)本基金所持的未变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广发鑫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截至2017年8月25日(清算起始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资产为人民币2,118,835.12元,其中运达科技于2017年8月29日变现1,105,338.00元,同方股份2017年9月21日变现306,812.00元,上述资金已于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通过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截至2018年4月27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均已流通并变现,剩余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为人民币900,460.52元。

上述未分配股票变现资金及其他全部剩余财产在清偿债务后将于2018年5月4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自2018年5月9日起至2018年8月8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0.6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注:3.2.1.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1.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3、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持有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者的同等义务。

3.2.1.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1.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1.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本基金暂不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广发汇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2、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7.3、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8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8年5月8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2日日终终止,本基金自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月6日刊登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

根据《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由于本基金于2017年9月11日(清算结束日)仍持有限售股票导致部分资产未变现,因此需要进行二次清算。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剩余财产第一次分配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22日日终终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2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月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1号),并已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1月11日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总分配资金为人民币2,580,000.00元。

二、本次剩余财产分配

(一)本基金所持的未变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截至2017年8月23日(清算起始日),本基金所持的未变现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634,884.40元,其中17桐昆EB于2017年8月24日变现5,420.60元,康得新于2017年9月13日变现14,058.10元,百合花于2017年12月20日变现576,380.64元,上述资金已于第一次剩余财产分配通过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截至2018年4月27日,本基金所持的停牌股票均已流通并变现,剩余停牌股票整体变现金额为人民币899,993.94元。

上述未分配股票变现资金及其他全部剩余财产在清偿债务后将于2018年5月4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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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