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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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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11 公司简称:香飘飘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1,000.00元。

上述预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香飘飘”品牌杯装奶茶和液体奶茶。公司拥有浙江省湖州、四川省成都以及天津三大生产基地。

公司致力于推动奶茶成为主流饮品,不断提高奶茶产品品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成功塑造了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的“香飘飘”品牌,2012年“香飘飘”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产品按性态可分为杯装固体冲泡奶茶、液体奶茶。固体冲泡奶茶根据口味不同,可以分为椰果系列奶茶(经典系)、美味系列奶茶(好料系)。椰果系列奶茶包括原味、香芋、麦香、草莓、巧克力、咖啡6种口味;美味系列奶茶包括红豆、蓝莓、芒果布丁、芝士燕麦、雪糯椰浆、焦糖仙草6种口味;液体奶茶包括“MECO”牛乳茶和“兰芳园”丝袜奶茶;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桂圆红枣奶茶、蒙古奶茶、原汁奶茶等。根据包装形式不同,公司产品又可分为单杯装、三连杯、家庭分享装、组合装和礼盒装等类型。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湖州总部供应链中心下设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采购事宜,各子公司的原材料由公司总部集中采购后进行全国调配。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购”模式进行采购。供应链中心根据公司销售订单情况及公司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预算,制订采购计划,安排下达采购订单,以及追踪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杯装奶茶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经理与经销商共同制定的年度及月度销售计划,合理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经销商订单调整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有利于公司严格控制库存,确保产品新鲜度。液体奶茶由于采用全自动的生产设备,采用库存式生产模式,即公司供应链中心根据产销协调会确认的销售预测,下达生产计划,由工厂根据生产计划组织进行生产。

公司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控制,采取自主生产的生产方式,以全程监督控制生产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在生产旺季,公司将部分简单的组装、包装、拉运及装卸工序进行业务外包。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经销模式,公司负责经销商开发及管理,对经销商进行买断式销售,通过经销商对市场终端及渠道各环节的服务及维护,实现公司产品的工厂-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销售过程。与此同时,公司也通过电商实现与消费者的互动销售,电商模式销售增长较快,但总体而言,公司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占比仍然较小。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之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15);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公司属于“制造业”之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之 “饮料制造”行业,其中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饮料制造”行业之“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子类目(行业分类代码C1529)。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杯装奶茶市场

根据AC尼尔森提供的数据,国内杯装奶茶经过多年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竞争格局已基本稳定。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杯装奶茶经营企业,2012-2016年连续五年市场份额保持第一,随着消费者对品牌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公司在杯装奶茶市场的地位得以继续稳固。

(2)液体奶茶市场

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在食品安全、产品品质、技术工艺、营销渠道、资本投入等方面对企业均提出较高的要求。国内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市场一直是大型饮料企业角逐的市场。

2017年,公司新推出了“MECO”牛乳茶及“兰芳园”丝袜奶茶两款无菌灌装液体奶茶产品,定位更高端的奶茶,受到消费者欢迎,公司已成为液体奶茶市场的重要竞争者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推动奶茶成为人类的主流饮品,让人们更享受生活”为使命,聚焦奶茶行业,继续做好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充分发挥公司作为杯装奶茶领导品牌的优势,通过产品创新、团队优化、差异化策略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稳健增长。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038.39万元,同比增长10.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76.6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议按要求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公司执行以上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09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7,766,144.24元,扣除当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228,123.80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2,538,020.44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997,725,519.21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7年底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000.10万元。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近年来,受各类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上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13.52万元,相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2,599.12万元,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还需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项目建设;

3、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将贯彻创新思维,专注于主营业务,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并规划建设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确保公司后续发展能有源源不断的后劲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4、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液体奶茶生产及产能,继续推进天津滨海新区投建液体奶茶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挖掘符合公司主业发展主线的外部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项目等实现整体价值的快速提升。因此公司需要足够的自有资金推进上述项目的稳定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001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1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4月27 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授权投资额度:2018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及投资品种

(一)交易对方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且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8年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风险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18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且本事项提交董事会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勾振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勾振海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邹勇坚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邹勇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任财务总监简历

邹勇坚,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起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营业范围内增加“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项目,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原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1号楼。”。

拟修订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饮料(固体饮料类、液体饮料、乳制品)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食品生产技术咨询及产品研发,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湖州市凤凰西区西凤路1318号1号楼。”。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影响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区分终止经营损益、持续经营损益,将其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之下进行分开列报,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列示持续经营损益上年、本期金额分别267,766,144.24元、266,102,092.72元;列示终止经营损益上年、本期金额全部为0.00元。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企业处置资产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22.43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29,177.67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营业外支出减少612,410.34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对本年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3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香飘飘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34.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20.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0,813.5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7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8号),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13.52万元。

(二)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时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招商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289.12万元。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56.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69号《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置换的募集资金转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无此类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香飘飘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香飘飘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香飘飘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17年12月28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年产10.36万吨液体奶茶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6,289.12万元,项目已于2017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056.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置换的募集资金转出。

注2: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年产14.54万吨杯装奶茶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广东江门年产 16.8 万吨无菌灌装液体奶茶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4,757.33 万元。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0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0日

至2018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月 27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9日 9:30-17:00

2. 登记地址:浙江省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888 号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 ir@chinaxpp.com )或传真方式(0572-266999-8840)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达到时间应不迟于2018年5月29日17时)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会议联系人:勾振海 嵇曼昀

电话:0572-2228951 传真:0572-2669999-8840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香飘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7,766,144.24元,扣除当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228,123.80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2,538,020.44元,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997,725,519.21元。

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7年底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000.1万元。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如下:

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奶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近年来,受各类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上升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上呈现出上涨趋势,为了保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加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公司需要留存足够收益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13.52万元,相应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82,599.12万元,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尚存在资金缺口,还需要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项目建设;

3、研发实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将贯彻创新思维,专注于主营业务,不断研发推出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并规划建设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因此需要留存部分收益作为研发投入,确保公司后续发展能有源源不断的后劲支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4、公司将继续积极拓展液体奶茶生产及产能,继续推进天津滨海新区投建液体奶茶建设项目。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外部资源的整合,通过挖掘符合公司主业发展主线的外部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项目等实现整体价值的快速提升。因此公司需要足够的自有资金推进上述项目的稳定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325号的《香飘飘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2018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原管理层职务,勾振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意聘任邹勇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津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公司长远发展考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香飘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营业范围内增加“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项目,并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调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香飘飘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18-01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震海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7年底总股本40,00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000.10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