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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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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

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许芸霞女士计划自2018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截至本公告日许芸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54,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2018年4月26日,公司接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许芸霞女士的通知。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5日,许芸霞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17,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许芸霞

(二)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二、本次增持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增持的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增持的数量:917,773股。

4、本次增持平均价格:本次增持平均价格为11.56元/股。

5、本次增持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的资金为许芸霞女士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报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发布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自查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8]16号)要求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对2017年年报第五节之十七第(三)项有关环境信息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多年来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环保投入,不断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环保投资(不包括为减污降排而进行的生产技改投入)61,658,844.14元、环保治理费用支出109,179,416.95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三废”排放符合要求,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及其重要子、分公司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溴化氢、氯苯、二氯乙烷、硫酸雾、甲醇、烟尘、二氧化碳、氯酚类、颗粒物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氨氮等。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符合要求。

2017年,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排放污水102万立方,其中COD平均浓度67mg/L(排环境量),累计排放COD 68.34吨,氨氮平均排放浓度1.7 mg/L(排环境量),累计排放氨氮1.73吨。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23.04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7.15吨;颗粒物排放量7.54吨。

主要危险废物产生量8933吨,全部合法处置。

2、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及重要子、分公司环保设施主要有一套6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4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2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套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设施;各种废气处理装置92台套;高浓盐水等回收利用MVR装置6套。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建有两套固废焚烧装置,年焚烧处置能力20000吨,2017年焚烧处置本公司及其它企业固废共15268吨,彻底解决了公司固废问题,也有效缓解了园区其它企业的固废处置难题。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投入运行,解决了一直困扰园区的集中供热问题,使得园区得以及时淘汰各企业自建散小燃煤锅炉,为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7年,天然气管道输送进园区,公司及重要子、分公司第一时间行动,立即淘汰燃煤导热油炉,改用天然气油炉。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7年公司分别取得了“年产1800吨还原商品染料(1#、2#、3#、7#)和6310吨分散商品染料(8#、10#13#)生产线”,“年产5200吨还原商品染料(4#、5#、6#)、7130吨分散商品染料(9#、11#、12#、16#、17#)生产线和年产3300吨分散黄原染料生产线”,“废酸资源化 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2017年5月10日取得最新江苏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17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2]153号)等要求,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每三年对面临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价,并结合最新的要求,在原有单行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重新编制了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技术协助及编制,经相关环保专家评审后,报连云港市灌南县环保局备案。同时,公司根据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2017.4.25发布,2017.6.1实施)等要求制定了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相关信息在公司官网企业责任一栏进行公示。”

特此报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