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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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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0版)

2017年5月16日,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以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恒泰长财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四方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基础上,一致同意对原监管协议第一条进行修改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8月11日及2017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新塘支行于2017年11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使用主体,在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华人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人恒泰长财与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及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5】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牌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因石牌东支行迁址更变,改为天河支行。

注【6】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7】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8】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9】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意大利LEVITAS S.P.A 51%股权收购及Dirk Bikkembergs品牌营销网络建设和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10】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注【11】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在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时尚买手店O2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118,903,042.4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8月11日及2017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时尚买手店O2O项目的实施方式及投资构成并延长项目建设期,具体为:线上销售渠道由自有电商平台调整为“自有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同时基于线上销售渠道运营模式由自有电商平台调整为“自有电商平台+第三方电商平台”,且目前阶段自有电商平台主体部分已基本搭建完成,将原项目投资构成中的部分工程等支出转为主要用于品牌推广及商品备货,并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五)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422,130,396.76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2,130,396.7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告编号:2016-073)。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6】G15042790206号”《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3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颜庆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0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庞增添益2号私募投资基金发行14,640,35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2.76元。

2017年7月31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214,999,992.76元划入至公司本次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8月1日,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6038540149号)记录,截至2017年7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2.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523,866.7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476,126.06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承销保荐费用1,500.00万元为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项目,应计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因承销保荐费用未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前已支付,为区分将其单独列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广州银行鱼珠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广发证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广州银行鱼珠支行暂停营业,改为东圃支行。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合计为16,704,837.68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52,013,103.99元,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约5,201.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上述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7]G16038540150 号”《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鉴证报告》。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4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统筹安排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现有业务)。该授信总规模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各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或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互相提供担保,不限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总担保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各公司可根据具体的授信或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对已使用的授信额度或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的综合授信总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如下:

(一)拟批准公司继续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8年;

(二)除第(一)项所列拟批准的授信额度之外,另拟批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银行新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融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1亿元,其中流动资金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5年,固定资产融资授信及担保期限均不超过15年。

本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本次事项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的情形,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下属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图

详见附图。

(二)公司目前可能涉及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445,324,903元

主营业务:零售业

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8.56%股权,自然人股东林永飞持有其9.32%股权,自然人股东杨厚威、翁武强、严炎象、翁武游分别持有其1.82%、2.47%、0.02%、2.69%股权,摩登大道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2.47%股权,其余为社会公众股合计持股52.65%。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381,418,978.33元,净资产为2,466,752,387.78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21,279,626.39元,营业利润为125,888,833.38元,净利润为115,296,097.63元。

2、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5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17号新声大厦9楼901室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装零售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48,805,116.01 元,净资产为28,251,830.8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737,324.83元,营业利润为-1,706,759.62元,净利润为-1,706,759.62元。

3、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4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3A层01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4,425,903.63 元,净资产为17,958,272.4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9,880,963.52元,营业利润为-21,116,222.91元,净利润为-17,691,830.55元。

4、广州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3A层02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126,483.70 元,净资产为7,431,781.19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7,432,628.54元,营业利润为-1,221,307.41元,净利润为-1,081,493.28元。

5、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注册地:澳门望德圣母湾大马路威尼斯人度假村大运河购物中心2005铺及2705铺

董事代表:蔡德雄

注册资本:澳门币2.5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及批发时装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卡奴迪路国际品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43,580,667.43元,净资产为-313,501.15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98,093,635.07元,营业利润为-21,531,338.35元,净利润为-22,050,881.88元。

6、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7日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201室

法定代表人:孟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品牌管理,企业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针纺织品,鞋类,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木材,皮革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纸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悦圆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孟建平持有其49%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1,222,823.73元,净资产为8,593,790.8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03,411,971.40元,营业利润为1,432,427.66元,净利润为1,483,599.21元。

7、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1306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4,673,062.55元,净资产为-28,481,024.22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3,448,566.68元,营业利润为-639,673.64元,净利润为-2,700,921.13元。

8、广州伊韵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3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7楼05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主营业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权,自然人程葛琳持有其40%的股权,自然人苏家栋持有其5%的股权。

该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有财务数据。

9、骏优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18日

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汉口道17号新声大厦901室

法定代表人:蔡德雄

注册资本:港币1万元

主营业务:商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商品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服饰(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卡奴迪路服饰(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完成对骏优集团有限公司的收购后,骏优集团有限公司才正式开展相关业务。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92,581.74元,净资产为9,946.16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为-53.84元,净利润为-53.84元。

10、美年电子商贸(广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

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7楼08房

法定代表人:翁武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零售业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广州美美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的股权、广州美登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0%的股权。

该公司于2018年4月成立,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有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在本公告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相关银行进一步协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额度的决定系公司基于2018年度整体经营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将根据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

2、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则不存在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若本公司非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该被担保人的其它股东亦不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3、拟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主营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公司整体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相互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时,公司能够依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实时监控下属控股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5,434.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36,326.86万元的比例为6.53%,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图: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4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永飞、翁武强回避了表决。会议同意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股份”)分别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提供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关联担保额度,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并对已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每个关联方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金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炎象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审批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林永飞

林永飞,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林永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35万股,通过瑞丰股份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12,720万股,能够控制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88%。

(二)关联自然人翁武强

翁武强,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7%。

(三)关联自然人翁武游

翁武游,男,截至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9%。

(四)关联法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工商资料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2506房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2506房

法定代表人:林永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101677792193Y

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

主要股东: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

实际控制人:林永飞

2、2017年度,瑞丰股份单体公司营业收入为0元,投资收益为554.78万元,净利润为-3,595.87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瑞丰股份净资产为1,235.05万元(相关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单一报表数据)。

3、瑞丰股份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2,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瑞丰股份分别为本公司、本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的关联担保额度。本次审批有效期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本次审批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并对已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置换,以确保完成置换后每个关联方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不涉及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普遍做法,遵守了自愿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可根据具体担保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银行,具体担保协议需在选定银行后由关联方与银行签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增强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符合市场普遍做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三)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方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瑞丰股份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的总金额为:关联方林永飞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21,5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翁武强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58,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5,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翁武游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2,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关联方瑞丰股份累计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总金额(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关联担保多为多个关联方同时为公司或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的同一笔银行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项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担保额度审批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公告编号:2018-042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

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6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新增的下属控股公司,下同)拟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当时的资金状况,累计循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或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五)投资期限

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决策程序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许多理财产品的计息日设计复杂,因此短期投资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存在不完全等同的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3、独立董事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17年3月30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32368)。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45天人民币资产组合计划”,投资期限为45天。2017年5月16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50,222,334.46元。

2017年8月3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华夏银行机构客户定制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编号:HY2017Q12M198)。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华夏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期限为39天。2017年10月10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66,246.57元。

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17916)。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7天人民币自动滚存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7天。2017年10月9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收益13,041.10元。2017年10月13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13,374.42元。

2017年9月2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42)。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7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7天人民币自动滚存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7天。2017年10月9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9收益4,564.38元。2017年10月13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7,004,622.71元。

2017年9月2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18049)。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7天人民币自动滚存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7天。2017年10月9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9收益9,780.82元。2017年10月13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15,009,905.81元。

2017年11月9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32436)。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7年11月24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元25,032,811.06元。

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6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6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1月1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6,007,924.66元。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3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2月2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10,013,316.21元。

2018年2月8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032375)。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6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2月2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的收益合计21,172.60元;2018年3月9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的本金及收益合计16,021,305.93元。

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广州银行客户理财协议书(对公客户)》(编号:C410537)。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买广州银行“公司红棉理财——14天自动滚存人民币债券计划书”,投资期限为14天。2018年3月2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20,027,132.38元。

2018年3月21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协议书》(编号:1810415063900)。根据该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华夏银行“人民币慧盈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32天。2018年4月24日,公司如期收到该笔理财本金及收益合计30,107,309.59元。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公司所有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公司根据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较好地制定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短期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决议;

2、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8-04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万元,募集配套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的累计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2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0月更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验证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090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为37,962.47万元,超募资金为26,931.58万元,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45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