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466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索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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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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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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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31日预付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52.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备货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2)2018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6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投资意向金导致。
(3)2018年3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94.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4)2018年3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33.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付长期资产款核销所致。
(5)2018年3月31日应付票据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3.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备货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6)2018年3月31日预收账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42.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预收化妆品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7)2018年3月31日应交税费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31.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缴纳期初应交税费所致。
(8)2018年3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9)2018年3月31日长期借款比2017年12月31日增加117.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
(10)2018年3月31日预计负债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所致。
(11)2018年3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比2017年12月31日减少47.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报表折算差额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2)2018年1至3月营业总收入比2017年同期增加56.4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3)2018年1至3月营业成本比2017年同期增加45.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4)2018年1至3月销售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130.0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所致。
(15)2018年1至3月管理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78.77%,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16)2018年1至3月财务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72.9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
(17)2018年1至3月资产减值损失比2017年同期增加173.2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及坏账计提金额增加所致。
(18)2018年1至3月投资收益比2017年同期减少92.0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杭州悠可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较去年同期减少了投资收益所致。
(19)2018年1至3月营业外收入比2017年同期减少34.57%,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本报告期此项业务减少所致。
(20)2018年1至3月营业外支出比2017年同期增加1073.5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21)2018年1至3月所得税费用比2017年同期增加113.3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2)2018年1至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2017年同期增加91.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3)2018年1至3月少数股东损益比2017年同期增加151.42%,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24)2018年1至3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2017年同期减少38.5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5)2018年1至3月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比2017年同期减少65.7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26)2018年1至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65.8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业务增加所致。
(27)2018年1至3月收到的税费返还比2017年同期增加84.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收到出口退税款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28)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83.13%,主要原因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29)2018年1至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50.7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30)2018年1至3月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89.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31)2018年1至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比2017年同期增加127.6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销售业务增加所致。
(32)2018年1至3月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理财收入所致。
(33)2018年1至3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34)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350.41%,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5)2018年1至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55.08%,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减少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
(36)2018年1至3月投资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青岛伟创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所致。
(37) 2018年1至3月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子公司投资所致。
(38)2018年1至3月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无此类业务。
(39)2018年1至3月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减少64.15%,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产业链少数股东投资高于本报告期所致。
(40)2018年1至3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213.96%,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借款所致。
(41)2018年1至3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增加对少数股东借款所致。
(42)2018年1至3月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偿还借款所致。
(43)2018年1至3月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214.8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去年中期分配股利及偿还借款所致。
(44)2018年1至3月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2017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支付融资租赁本息所致。
(45)2018年1至3月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比2017年同期增加3713.93%,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号)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金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悠聚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有的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63%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174,157.60元,扣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实际到户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174,157.60元。该股款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汇入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开立的账户中(账号:2070000100000271680)。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11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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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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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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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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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拟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费40万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8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河北银行青岛分行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浦发银行高科园支行、东亚银行青岛分行、平安银行城阳支行、青岛农商银行崂山支行、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中国银行杭州九堡支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成都曼哈顿支行、交通银行湖北东西湖支行、招商银行杭州九堡支行、中信银行杭州经开区支行、华夏银行武汉江夏支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平顶山银行、郑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为29.8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同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青岛金王募集资金 2017年度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55号),核准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发行9,915,147股股份,向马可孛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5,388,01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803,18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新增股份发行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392,548,392元增加到407,383,485元,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根据股份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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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1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认为:公司充分听取并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的利益。
九、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王德勋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王德勋先生因职位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将另有任用。
王德勋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重新选举监事就任前,王德勋先生仍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王彬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确定王彬先生符合监事候选人资格,监事会决定补选王彬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彬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王彬先生简历
王彬,男,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副经理。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8-02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母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83,217,500.7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6,953,963.29元,扣除2017年中期已分配利润19,627,419.6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321,750.0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222,294.40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