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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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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5版)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7,383,4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税前),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48,886,018.2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85,168,440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 407,383,485股变更为 692,551,92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与理由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良好,业绩持续增长,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8-02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6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3,11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4.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2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5.53 万元后,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净额为56,928.4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3-00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目前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为2016 年度募集,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均已经使用完毕。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962.8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万元,2016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6.79 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79.13万元,2016年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万元已于 2017 年 8月 15日归还,2017年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28万元。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0.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9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于 2016 年 7 月1 日出具《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青岛金王 2017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中3,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9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17年2月,由于出纳人员岗位调动,新接任的出纳人员误将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530200515208)中存放的287.77万元募集资金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17年8月2日将上述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9月,由于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出纳人员申请事假,时间仓促交接工作出现疏忽,另一名出纳人员误将本应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账号:802530200409358)转出的600.00万元从上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2530200515208)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在2017年10月23日将上述转出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未造成募集资金的损失,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造成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广州韩亚营销网络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及“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因此其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均体现在标的公司整体业绩中。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金王国贸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将到期,为保证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及保税区金王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4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保税区金王向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金王国贸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昆山路17号1号楼1305户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96,323,429.77元,负债90,952,947.14元,资产负债率94.42%;净资产5,370,482.63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810,070,756.33元,净利润-71,365,302.85元。

2、保税区金王

单位名称:青岛保税区金王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保税区上海路前盛1号仓储办公楼五楼5605号

法定代表人:唐风杰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物流分拨(不含运输)。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5,524,775.87元,负债279,242.67元,资产负债率1.80%;净资产15,245,533.20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0,464,342.31元,净利润2,328,856.85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对应收山东路泰沥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泰公司”)债权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为减少和规避风险公司已经对现有油品业务客户进行了全面排查,除路泰公司应收账款外,其他客户款项已经全部收回,为保证金王国贸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金王国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4,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35,802.9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9,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8%,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保税区金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弘方”)拟向威海银行天津河北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天津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天津弘方股东天津风向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周辉拟共同为天津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弘方”)拟向成都农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四川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四川弘方股东赵建及左青梅拟共同为四川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天津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1

法定代表人:周辉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股权结构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天津弘方经审计总资产101,883,552.77元,负债46,823,825.15,资产负债率45.96%;净资产55,059,727.62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48,771,581.25元,净利润5,063,028.85元。

2、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四川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楼街15号B/C1轴至3轴

法定代表人:赵建

注册资本:1039.86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鞋帽、箱包、酒店用品、服装服饰;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化妆培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川弘方经审计总资产38,816,147.69元,负债4,342,633.39元,资产负债率11.19%;净资产34,473,514.30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4,332,057.42元,净利润3,967,101.22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4,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35,802.9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29%,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19,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78%,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4.18%。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天津弘方及四川弘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一年)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贰亿捌仟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一年之内(含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低风险类产品。

(3)由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五、独立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捌仟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公司部分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属于新增会计政策,变更前无对应的会计政策;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执行,并在公司的会计政策中增加相关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将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会计估计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架构发生变化,化妆品业务规模逐渐扩大。根据目前公司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并在参考部分化妆品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未做变更。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

确定组合依据:未做变更;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未做变更;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变更如下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未做变更。

4、变更日期

关于坏账计提的会计估计自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新的坏账准备提取比例,结合公司往年的应收款项情况和对公司2017年底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余额的估计数,根据账龄和相应的提取比例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7年净利润约为1738.55万元。根据公司2017度的经审核的财务报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占公司2017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91 %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续签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2015年5月4日,公司与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际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提供进出口货物的海运及空运等业务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其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根据近三年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预计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每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服务期限为三年。公司近三年来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现此协议将于2018年5月4日到期,公司拟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续签《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三年。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交易

1、基本情况:

金王国际运输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注册资本4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2号楼2501户,法定代表人为姜颖,主要业务为: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004.2 万元,净资产4,461.7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8万元,净利润2.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运输快递服务费用参照市场价格。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因业务需要由金王国际运输公司为公司提供运输、快递服务。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1、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关联董事陈索斌、姜颖回避表决;

3、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的价格以公开、公正的市场或成本价格为准,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金王国际运输公司2015年5月4日签订了《运输及快递服务协议》,上述合同到期后拟于2018年4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续签该协议。协议约定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在货运代理、快递服务业务方面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金王国际运输公司向公司收取服务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标准。协议有效期为3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8-02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1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8、9、10、11、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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