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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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开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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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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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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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货币资金的减少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及建设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2、应付票据的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通过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的减少主要是子公司湖北仙明偿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4、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其他收益的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退和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受药品采购两票制的影响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是本期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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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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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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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3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董事长未能出席,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代理董事长李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 25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