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接497版)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1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并提议,继续聘请大信所为公司2018年度法定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拟支付2018年度审计费用共11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蓉科技”)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国蓉科技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南京华讯、国蓉科技拟在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1.1亿元人民币(含31.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严格风险控制,并对信贷业务进行有序把握,公司将根据业务进展情况,严格控制贷款额度(含银行保理业务)的使用。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效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19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231,000万元的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应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公司上述董事会表决结果符合要求。
鉴于公司此次实施担保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会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3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袁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41,8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传真打印机、计算机软硬件、防火墙、通讯设备及配件、微波与通信、卫星通信设备及配件(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电子元器件、雷达(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和光机电设备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大数据、通信网管系统、智慧物联管理系统开发及方案解决;仿真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通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科技中介服务;企业营销策划;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
南京华讯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南京华讯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一期数未经审计。
(二)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宇路2号
法定代表人:万传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气设备、航空模拟器、通信设备(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通信频率管理设备、飞行器的研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通信设备维修;通信系统的运营和维护;汽车销售及租赁服务;非标装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水处理集成系统装置及软件研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质检技术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三类机动车维修(不含农业机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研发、销售:汽车及其零部件、防护设备、专用消防设备;生产、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航空、航天器相关设备(不含民用航天器(发动机、螺旋桨)等许可经营项目);雷达配套设备、集成电路、电子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空中交通管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安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国家专项规定的项目)(以上工业行业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国蓉科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18年一期数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担保形式等主要内容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能及时归还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业绩的增长,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影响。上述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2,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1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26,7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6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公告编号:2018-02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8]第1-00777号《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显示,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蓉科技”)已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22日,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登记手续,公司全称由“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4 月 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预案,并于2015年5月15日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中,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天鹅”)拟置入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全部军事通信及配套业务,并将原有传统业务置出。本次交易完成后,恒天天鹅将保留发展前景较好的基碳纤维业务,并进一步发展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军事通信及配套业务。置换工作完成后,本次拟置出资产将最终由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纤维”)进行回购。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用资产置换的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恒天天鹅以其传统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含或有负债)与华讯科技持有的军事通信及配套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含或有负债)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前述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由资产作价较低的一方向资产作价较高的一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公司、华讯科技及恒天纤维已于2015年4月7日共同签署《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协议》”),就资产置换事宜进行了约定。
(二)交易标的
1、拟置入资产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为华讯科技持有的军事通信及配套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含或有负债),具体为:华讯科技全部军事通信配套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含或有负债)及南京华讯100%股权、国蓉科技100%股权。为了提高重组效率,华讯科技全部军事通信配套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含或有负债)整合进入南京华讯后再置入恒天天鹅。
2、拟置出资产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为恒天天鹅传统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具体为:恒天天鹅持有的除3.3亿元现金、北京华鑫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方舟”)51%股权、吉林市吉研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研高科”)60%股权及上市公司对吉研高科的债权以外的其他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华讯科技,其持有上市公司29.80%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定价方式或定价依据
根据交易协议,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均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资产评估定价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拟置出资产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87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出资产在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8,209.26万元。双方据此确定,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08,209.26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拟置入资产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389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中联评报字[2015]第390号《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国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拟置入资产在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70,944.58万元。双方据此确定,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170,944.58万元。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的差额部分确定为62,735.32万元,由恒天天鹅在待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均完成交割后,向华讯科技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
(五)重组完成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3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股权过户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的股权过户均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拟置入资产过户情况
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鼓楼分局登记,南京华讯100%股权已于2015年5月27日过户至恒天天鹅名下;经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国蓉科技100%股权已于2015年5月27日过户至恒天天鹅名下。
2、拟置出资产过户情况
为便于拟置出资产的交割,各方确定以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新纤”)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拟置出资产及相关的业务和员工,之后将天鹅新纤100%股权转移至华讯科技。
恒天天鹅与天鹅新纤分别于2015年5月16日及2015年5月31日签署《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之拟置出资产之资产交割确认书(一)》及《保定天鹅新型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之拟置出资产之资产交割确认书(二)》。恒天天鹅与华讯科技于2015年6月30日签署《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之拟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经保定市工商局登记,承接主体天鹅新纤100%股权已于2015年6月29日过户至华讯科技名下。
3、损益归属
双方同意并确认,自基准日起至拟置出资产交割日止,拟置出资产如产生盈利,由恒天天鹅享有,拟置出资产如产生亏损,“亏损限额”内由恒天天鹅承担,承担方式为:恒天天鹅在拟置出资产交割审计完成后以现金方式向华讯科技补足,华讯科技可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此债权转让给第三方。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置入资产交割审计日为2015年5月31日,置出资产交割审计日为2015年6月30日,在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完成交割审计后,交易各方按照《资产置换协议》的约定进行期间损益的确认和承担。
过渡期损益已由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1127号、11129号、11984号”审计报告审定,同时,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一)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情况
1、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华讯科技对拟置入资产实现的净利润做出如下承诺:
单位:万元
■
注:1、南京华讯和国蓉科技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21,982.97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的,则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2、为保证利润补偿措施的执行,华讯科技承诺如下:若《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条款触发,华讯科技以现金方式全额补足。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盈利预测数据来源于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的载明的盈利预测数据。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一)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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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8]第1-00777号《关于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国蓉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显示,南京华讯及国蓉科技已完成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21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天睿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一、刘天睿先生简历及基本情况
刘天睿先生: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先后任职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助理、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8 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7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刘天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刘天睿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刘天睿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
邮编:518100
电话:0755-23101922
传真:0755-29663108
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8-02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2017年末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
13、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湘平 刘天睿
电 话:0755-23101922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表决说明:
1、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性质和数量: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名称(签章):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