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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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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9版)

单位:万元

注:

1、上表中“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为该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全公司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也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公司名称:浙江大东南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黄祖英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制造销售:农用膜、包装胶带、文具及家用胶带、不干胶、纸、瓦楞纸箱、白板纸、纸盒、绝缘材料(电容膜)、电子产品、五金建材。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51,815.1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712.2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563.7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97.3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88.75%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二)公司名称:诸暨大东南纸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2031.00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纸箱、纸盒、纸袋及其它纸质包装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5,635.8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5,027.4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861.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34.70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公司名称:诸暨万能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璜山镇建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童培根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功能性农用膜及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948.5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17.7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87.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26.7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集团公司持有该公司66.6667%的股权,集团公司同为该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产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在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分别与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签订《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有效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本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

(二)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汪军民、童宏怀、陶宝山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公司分别与大东南进出口、大东南纸包装、诸暨万能签订2018年《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充分论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在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6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65%,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信贷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大东南高科包装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4月24日

2、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423号

3、法定代表人:赵永根

4、注册资本:17892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生产BOPET薄膜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04,521.75万元,负债总额29,448.27万元,净资产75,073.4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52,477.79万元,利润总额459.62万元,净利润459.62万元。

9、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17%。

(二)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日

2、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3、法定代表人:黄剑鹏

4、注册资本:42,621.5997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生物膜、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成型件、塑料薄膜、塑料包装品、服装、纺织品的制造、加工;元器件专用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的开发与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69,549.71万元,负债总额24,485.77万元,净资产45,063.94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28,905.47万元,利润总额-2,071.68万元,净利润-2,071.68万元。

9、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2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

四、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和担保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后,在《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内的信贷提供担保,可提高子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公司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信贷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3、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担保,能够更好地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7.75亿元,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72%;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13,2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8%。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6.25亿元,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浙江丰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设计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上述对外担保实施情况,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涉及的募投项目: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隔离膜项目。

2、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利息:募集资金金额22,685.13万元及利息(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东南”)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85.13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53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795,9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35元。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股票137,795,966股,募集资金总额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2,137,79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1,254,486.10元。2011年9月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1】229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6.95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743.0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57.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6,643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57.87万元投入该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呈现井喷式增长的带动下,作为锂电池关键材料之一的隔膜市场需求也相对旺盛。一方面,具有先行研发优势和规模优势的主要企业目前已基本占据了锂电池隔膜产品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同时这些优势企业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投资建设以扩充产能;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涉足该产品领域,随着产能的完全释放,该产品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利润空间相对减小。而公司的锂电池隔膜投建规模偏小,试生产产品短时间内很难取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与目前国内技术成熟的主要企业相比,公司在该产品方面并无明显竞争优势。若公司现阶段仍坚持在该产品上继续投入成本,从未来发展看,能否如期成功拓展市场以及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塑料薄膜、新能源新材料、网络游戏三大板块。公司将集中优势力量搞好技术成熟、工艺完善、有优质客户群体的相关项目建设,譬如目前正在进行的具有高盈利预期的“年产50,000吨光学膜新材料建设项目”,公司力争尽早完成扩建,为公司贡献利润。同时公司积极丰富产业结构,努力引进游戏专业人才,做强做优游戏产业,以期多渠道、多方向为公司创收增效。

基于上述原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公司产品结构,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的“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对应募集资金22,685.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22,685.13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7.99%。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因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

五、说明和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且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终止“年产6,000万平方米锂电池离子隔离膜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大东南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在公司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并认真履行承诺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同意大东南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但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履行的程序及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2,685.13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53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7,795,9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35元。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股票137,795,966股,募集资金总额1,288,392,282.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2,137,79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1,254,486.10元。2011年9月8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1】2296号)。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已完成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已建成达产,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6.97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3.62%,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0.83%。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是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建造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了成本。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46.97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已被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年4月22日销户。

五、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已建成达产,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使用“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大东南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在公司确保符合上述条件并认真履行承诺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同意大东南本次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但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1,046.97万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2013年6月5日和2013年6月21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海”)投资建设“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6)以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51)。

2、2017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部分投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中的两条生产线正式投产。

3、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海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

1、“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实施概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绿海投资建设“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9,56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83,776,830.73元人民币,项目进度为10.53%。

2、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情况说明

通过前期“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部分投产,正常开展运营,已有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已能满足浙江绿海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外,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对汽车用电池的补贴政策不明朗,下游需求疲软,公司动力产品在市场需求量低迷的情况下,采取谨慎扩产;同时,锂电池上游原材料涨价幅度较大,造成成品市场价格走势不明朗,公司为规避上述风险,主动控制项目产能,集中优势资源进行动力电池研发。综上,为更合理的利用资金,避免过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三、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绿海已有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已能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不会对浙江绿海和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将视浙江绿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进行适当的固定资产投资,以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方式如下:

(一)全景网

1、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2、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先生、独立董事童宏怀先生、财务总监俞国政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陈先生。

(二)“大东南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1、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2、参与方式:

(1)通过微信搜索“大东南投资者关系”;

(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大东南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3、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先生、独立董事童宏怀先生、财务总监俞国政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陈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审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

议案七:审议《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预案》;

议案八: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童宏怀先生、陶宝山先生将在大会上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陈、寿舒婷

(2)联系电话:0575-87380005 传 真:0575-87380005

(3)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4)邮政编码:3118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3”,投票简称为“东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由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大东南”变更为“*ST东南”;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大东南”变更为“*ST东南”;

3、股票代码:002263;

4、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8年5月2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5月2日起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确定收入增长、显著盈利的预算目标,保障2018年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明确了提升销售力、产品力、成本控制等经营措施以及探索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等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及工艺提升,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重点攻关250μ的扩散基膜,巩固客户群。

2、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规格种类,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膜产品系列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特种膜的市场份额,并为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奠定扎实的基础。

3、公司将做好光学膜生产线的生产、销售工作,结合市场需要,开发增强印刷型镭射膜压膜及耐高温镭射膜压膜,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4、充分发挥生产工厂布局和产能的优势,加强产业上下游合作,促进企业间合作共赢,并盘活资产,进一步增强资产使用效率。

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内部管理模式的创新,做到以利润为导向的精细化管理,全面策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更高效的组织文化和运营机制。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5号;

2、联系电话:0575-87380698;

3、传真:0575-87380005;

4、电子邮箱:ddnwangc@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0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1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现将关注函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2月27日,你公司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5亿元。2018年3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第一季度亏损500万元至700万元。请在年报中充分提示公司目前面临的各项风险,并详细说明公司日常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目前面临的各项风险:

1、行业与市场风险:公司产品成本中聚丙烯、聚酯切片等主要原材料成本占比较大,大宗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公司成本管控压力较大,且公司从事的是属塑料薄膜及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相关信息行业的发展周期等因素影响,如果国际或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相关产业政策有所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的影响。游唐网络所处的网络游戏行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管,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会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经营业绩。

2、资金风险:受整体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因素影响,公司主业经营未有明显好转,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可能上升、信贷规模可能被动收紧。如2018年度经营状况仍没有根本好转,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减弱,将有可能面临资金紧张局势,资金风险加大。

3、资产重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未来重组的资产范围和具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届时能否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应意见,标的资产未来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表明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否顺利通过有关决议审议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等部门的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4、退市风险: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18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比率等基本财务指标均保持良好,经营环境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时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17年度亏损主要系计提游戏公司商誉减值及固定资产减值,仅对游戏公司的未来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及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及正常经营影响有限。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随着光学膜第二条生产线的投产,将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保障。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确定收入增长、显著盈利的预算目标,保障2018年扭亏为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明确了提升销售力、产品力、成本控制等经营措施以及探索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等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1、通过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及工艺提升,不断提升产品的性价比,重点攻关250μ的扩散基膜,巩固客户群。

2、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规格种类,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特种膜产品系列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特种膜的市场份额,并为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奠定扎实的基础。

3、公司将做好光学膜生产线的生产、销售工作,结合市场需要,开发增强印刷型镭射膜压膜及耐高温镭射膜压膜,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4、充分发挥生产工厂布局和产能的优势,加强产业上下游合作,促进企业间合作共赢,并盘活资产,进一步增强资产使用效率。

同时,公司将积极推动内部管理模式的创新,做到以利润为导向的精细化管理,全面策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更高效的组织文化和运营机制。

2、根据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业绩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4.37亿元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9亿元。请在年报中详细说明:

(1)截至目前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拟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决策过程,以及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参数、估计的选择,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等,并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以前年度是否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

回复:

游唐网络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680.49万元,未达到预期,主要系因《芈月传》、《勇者大冒险》、《千姬斩》、《LUNA2》等新产品未能产生预期的收益,结合游唐网络对目前游戏行业的整体判断以及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估情况,公司判断游唐网络的商誉在2017年末已出现大幅减值迹象。

从2017年的行业环境来看,游戏行业整体趋势已出现了较大的变化:首先,腾讯、网易等位于整个游戏市场头部的企业占据了市场主要份额,游戏市场份额快速向腾讯、网易等大企业集中,而中小企业中小产品的盈利能力越来越差;其次,由于传统的手游渠道用户量级急剧萎缩,游戏用户开始分流到不同的移动领域,如短视频、直播、社交等,中国手游市场由传统的“渠道联运”快速转变成“买量”的推广方式;第三,由于市场上多款大投入大IP产品的频繁出现,用户对手游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2015年和2016年的产品玩法、品质已经越来越难获得用户的青睐。在这种变化下,游唐网络由于缺乏资金和资源的持续投入,未能及时针对市场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使得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无法如期实现盈利目标。

在上述环境下,从2017年公司游戏产品的具体表现来看:《大主宰》、《金光群侠传》、《梦幻石器》、《末日重生》、《九界伏魔录》、《小小原始人》、《校花》、《德州扑克》等老产品的生命周期急剧缩短,用户数量急剧下降,全年实现收入约2,800万元,未达到预期;《芈月传》、《勇者大冒险》、《千姬斩》、《LUNA2》等新产品,由于受开发进度意外延后、运营方的发行计划变化、手游上线审批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原计划应于2017年度上线推广的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延期,2017年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游唐网络2017年业绩较差,且缺乏资金和资源的持续投入,公司的人才和资金储备严重不足,同时由于业绩承诺期已到期,对经营层的激励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上述事项影响了公司经营效率,导致公司在2017年的新开发的游戏储备不足。由于目前市场行情的变化,大投入大IP产品更能吸引玩家,如果前述《芈月传》、《勇者大冒险》、《千姬斩》、《LUNA2》等产品在上线后数据衰减过快,公司可能将出现无后备产品快速补充的情形,因此公司预计2018年游唐网络的盈利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的概率极大。

鉴于公司的上述判断,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对游唐网络的商誉进行了初步的减值测试,根据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减值的决策流程,相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减值测试为目的,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上海游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3288号),游唐网络股东全部权益在2017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12,606.29万元,因此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43,229.80万元,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游唐网络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计算过程(收入、成本、费用)以及主要参数(折现率)的选择。

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游唐网络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

(一)未来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营业收入包括网络游戏收入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信息技术服务在2017年1月以后基本停止,未来年度对该业务收入不进行预测。

游唐网络的网络游戏收入包括分成收入和其他收入。

⑴分成收入

分成收入即游唐网络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将游唐网络研发的游戏产品交由运营商进行推广运营,在扣除广告费、渠道成本后按约定分成比例分配的收入。本次根据如下公式进行预测:

月分成收入=月游戏流水*企业预测分成率;

月游戏流水=月均ARPPU*月总登录用户数*月付费比率

月总登录用户数=月新增用户数+当月老用户登录数

①月新增用户数

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在运营的游戏,根据游戏的生命周期以及游戏推广计划进行预测。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在研或预计未来将要推出的游戏,参照企业历史类似游戏或行业类似游戏对进行月新增用户数进行预测。

②月老用户登录数

对于月老用户登录数参照上月总用户数结合历史游戏或行业类似游戏老用户次月登录率进行预测。

③月均ARPPU

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在运营的游戏,根据游戏的生命周期,参照该游戏近期的月均ARPPU进行预测。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在研或预计未来将要推出的游戏,参照企业历史类似游戏以及行业类似游戏的ARPPU进行预测。

④月付费比率

截至评估基准日仍在运营的游戏,根据游戏的生命周期,参照该游戏近期的月付费比率进行预测;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在研或预计未来将要推出的游戏,月付费比率参照企业同类游戏的付费率进行预测。

⑤企业预测分成率

按合同预测分成率计算,以游戏总流水收入扣除渠道成本、广告推广成本等成本后为计算基础乘以合同分成率得到游戏分成收入,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获取游戏推广、上线等成本,也无法对未来准确预测,基于未来上线游戏合作方多选择多次合作的老运营商,其历史流水分成收入占历史游戏流水比例相对稳定,故本次评估对于分成率的预测采用企业预测分成率,而并未采用合同约定分成率。

⑵其他收入(下转5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