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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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18-027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于2018年4月25日刊登了题为《太平鸟设局宁波中百 收购背后关联老鼠仓账户早已建仓》等报道。

二、澄清声明

为避免上述报道给广大投资者带来误导,公司分别向实际控制人张江平先生、控股股东太平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鸟集团”)和其投资控股的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鹏渤”)发出关于上述报道有关问题的询问函,并收到回函。根据上述回函,公司就有关传闻澄清如下:

1、本次收购主体

对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百”)的要约收购系宁波鹏渤进行的正常投资行为,收购主体为宁波鹏渤,不包括公司。

经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函确认,如本次要约收购成功,收购主体没有将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其他相关后续安排。

2、要约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宁波中百股份情况

(1)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显示,本次要约的收购人为宁波鹏渤,是由太平鸟集团和宁波沅润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均系张江平、张江波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江平先生及宁波太平鸟汇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力贸易”)、宁波鹏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源资管”)为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但张江平先生、汇力贸易、鹏源资管均不参与本次要约收购。

宁波鹏渤及其关联方股权结构情况请见下表:

(2)要约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交易持股情况

截至该摘要公告日,收购人未持有宁波中百股份;张江平持股1,045,523股,最早交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买入),最后一笔交易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买入);汇力贸易持股4,484,909股,最早交易时间2017年11月16日(买入),最晚交易时间2017年12月5日(买入);鹏源资管持股4,230,069股,最早交易时间2017年10月19日(买入),最晚交易时间2017年12月28日(买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760,501股,占宁波中百股份总数的4.35%。

3、其他情况

宁波泛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美公司”)系一家于2010年5月11日成立、注册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554516308J。目前泛美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住址为宁波高新区菁华路188号2幢153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国芳。

泛美公司股东为东坚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坚投资”)、张国芳、宁波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投资”)。其中,东坚投资直接持有泛美公司75%的股权,系泛美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坚投资实际控制人均系境外自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江平、张江波不存在亲属关系。张国芳与张江平、张江波系父子关系,直接持有泛美公司16.67%的股份,并通过中通投资控制泛美公司8.33%的股份,担任泛美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通投资直接持有泛美公司8.33%的股权,股东为自然人张国芳(持股90%)和胡惠达(持股10%)。

经泛美公司确认,泛美公司开立有股票账户,并存在买卖包括宁波中百在内多支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泛美公司持有宁波中百1,219,098股股票,占宁波中百总股本的0.54%,根据泛美公司提供的最近一年交易记录显示,泛美公司于2017年4月之前购入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938,898股,其后泛美公司最后一笔交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宁波中百停牌前6个月内,即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泛美公司买入宁波中百163,900股股票。泛美公司持有、买卖宁波中百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己的商业判断,与本次要约收购事项未有明显的关联,亦未在宁波中百停牌前集中增持。

根据上述回函,本次要约收购已经在2018年4月25日公告的《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详细披露了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方及其关联方持股等情况,未发现上述报道所述的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内幕交易、提前建仓等事项。

三、必要的提示

1、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法定披露媒体公告为准。

2、对于有关媒体或平台发布、转载和传播未经核实且恶意揣测的误导性报

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损失的,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