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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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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3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格式(2017)要求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格式(2017)解读要求,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格式(2017)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本公司根据准则42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采用该准则后,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2、 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准则16号(2017)的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采用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如下:

--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

本公司根据格式(2017)和格式(2017)讲解的规定,对2016和2017年发生的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利润表的列报。采用该格式后,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中单独列示资产处置收益。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三、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本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四、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6年度的公司利润表各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40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5月1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2018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3、《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4、《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8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对水木动画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8、《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三)登记地址: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董秘办。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投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三)会议联系人:祝丽玮

联系电话:0773-5820465

联系传真:0773-5834866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回 执

截至 2018 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4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7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002175/)参与本次年度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敏女士、财务总监胥志强先生、独立董事蒋海鸣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祝丽玮女士、保荐代表人杨苏女士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4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 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刘晓龙先生委托祝丽玮女士出席,蒋海鸣女士委托寿祺先生出席)。公司所有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4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构成与上年度相比无重大变化,体现了公司战略的延续性。目前公司已有业务范围涵盖了内容集成、渠道发行、线下文旅、量具量仪四大板块。2018年公司将继续打造”线上”、“线下”产业链联动的业务模式,延长IP收益链条、拓宽IP收益宽度,最大化实现IP的价值。

1、内容集成

公司的子公司水木动画、东方影业通过自制作品、项目投资等方式获得IP的原始权利,自有的内容资源可以增强公司的制作能力和渠道发行内容的差异性,吸引用户并提升用户粘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文化传媒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同时,公司已开展影视剧版权采购及分销业务,报告期内引进了海内外多部优秀的影视作品版权。通过影视剧版权的采购和销售,公司一方面强化了自身的影视内容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也与多家业内公司形成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

2、渠道发行

公司建立了基于运营商的覆盖全终端的数字发行业务体系,包括广电网络投资运营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数字电视院线业务、内容+终端捆绑业务等,公司在这些业务中以提供内容、技术开发、后续运营等方式从运营商处获得分账收入。目前,公司已经与四川、重庆、江苏等16省当地广电网络公司达成合作,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达成合作,与国广东方、未来电视等互联网电视牌照商达成合作,最大化实现数字发行渠道的覆盖。

3、线下文旅

公司目前已与贵阳、常州、平阳当地政府就主题公园项目达成了合作,相关项目正稳步有序的推进中,其中贵阳的“东方科幻谷”项目首批场馆已建成,并借势数博会精彩亮相。文旅业务作为公司在文化产业链上的重要延伸,公司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寻求更多合作,发挥公司的IP资源、运营能力的最大化效用。

4、量具量仪业务

量具量仪业务作为公司传统制造业板块业务,目前继续保持相对平稳的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构成与上年度相比无重大变化,体现了公司战略的延续性。目前公司已有业务范围涵盖了内容集成、渠道发行、线下文旅、量具量仪四大板块。2018年公司将继续打造”线上”、“线下”产业链联动的业务模式,延长IP收益链条、拓宽IP收益宽度,最大化实现IP的价值。

1、内容集成

公司的子公司水木动画、东方影业通过自制作品、项目投资等方式获得IP的原始权利,自有的内容资源可以增强公司的制作能力和渠道发行内容的差异性,吸引用户并提升用户粘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文化传媒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同时,公司已开展影视剧版权采购及分销业务,报告期内引进了海内外多部优秀的影视作品版权。通过影视剧版权的采购和销售,公司一方面强化了自身的影视内容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也与多家业内公司形成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

2、渠道发行

公司建立了基于运营商的覆盖全终端的数字发行业务体系,包括广电网络投资运营业务、手机电视业务、数字电视院线业务、内容+终端捆绑业务等,公司在这些业务中以提供内容、技术开发、后续运营等方式从运营商处获得分账收入。目前,公司已经与四川、重庆、江苏等16省当地广电网络公司达成合作,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达成合作,与国广东方、未来电视等互联网电视牌照商达成合作,最大化实现数字发行渠道的覆盖。

3、线下文旅

公司目前已与贵阳、常州、平阳当地政府就主题公园项目达成了合作,相关项目正稳步有序的推进中,其中贵阳的“东方科幻谷”项目首批场馆已建成,并借势数博会精彩亮相。文旅业务作为公司在文化产业链上的重要延伸,公司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寻求更多合作,发挥公司的IP资源、运营能力的最大化效用。

4、量具量仪业务

量具量仪业务作为公司传统制造业板块业务,目前继续保持相对平稳的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受国家“脱虚向实”政策以及市场的变化,公司文化及渠道板块业务业绩未达预期

2、公司投资的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资产减值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4月及5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42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16号(2017)”),其中准则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16号(2017)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格式(2017)”)和《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格式(2017)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格式(2017)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格式(2017)要求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格式(2017)解读要求,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格式(2017)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与惠州市骏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乾坤时代(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46,320,200.00元转让乾坤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乾坤公司将不再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 2017 年 8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5月22日,本公司出资注册成立上海戴申游艺设备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朋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彭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宗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海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朋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8-45

(下转5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