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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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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恒生
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恒生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恒生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设为开放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与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业务发展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目前仅对机构投资人开通)首次申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具体费率如下: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目前本公司直销机构暂不支持定投业务。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及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位于深圳的直销中心。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

上述销售机构如有变更,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本公司相关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4月27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鉴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4月27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自2018年5月2日(星期三)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恒生前海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持有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持有区间为1-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sqh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