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5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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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邮政编码:100102
电 话:40062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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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 称: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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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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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电 话:010-5928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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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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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80
电 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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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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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电话:010-68998820-8188
传真:010-88381550
150) 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公司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客服电话:010-885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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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资本: 2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 话:021-5132 7185
传 真:021-5071 0161
152)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凤凰金信
客服电话:400-800-5919
网站:www.fengfd.com
153)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邮政编码:200335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 话:021-51507071
传 真:021-62990063
154)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卓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155)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邮政编码:200010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3323998
传 真:021-33323993
15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null157)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传真:021-63333390
158) 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
客服电话:400-6767-523
邮箱:zzwealth@zzwealth.cn
159)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名 称: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邮政编码:100022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董浩
电 话:010-56409010
160)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Wealth Management Co.,Ltd.
英文名称:Shenzhen Fuji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大厦二期418室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网站: www.jinqianwo.cn
服务热线: 0755-83999907
传真电话: 0755-83999926
客服邮箱: fujiwealth@lefu8.com
161) nullnull162)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16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站: www.dtfunds.com
164)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65)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楼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66)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67)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168)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公司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169)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注册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楼
17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71)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客服电话:400-8877-780、023-63986030
网址:www.cfc108.com
17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173)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站:www.hsqh.net
174)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客服电话:400-885-9999转1
公司网址: www.dzqh.com.cn
175)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陈颖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陈露、蔺育化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目标ETF、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深证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
本基金主要以一级市场申购的方式投资于目标ETF,获取基金份额净值上涨带来的收益;在目标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目标ETF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6 个月,6个月之后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权益类资产和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之间的配置比例,再进一步确定权益类资产中目标ETF和股票组合的配置比例。本基金将尽可能使持有的股票组合与标的指数的成分股结构保持一致,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良好跟踪。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将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在目标ETF 日均跟踪偏离度符合其基金合同所设定目标的前提下,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2、目标ETF的投资策略
(1)建仓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结构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日常运作期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有如下两种方式: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 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 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 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 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每个交易日申购赎回情况及本基金实际权益类资产仓位情况,来决定对目标ETF的操作方式和数量。
1)当收到净申购时,本基金将根据净申购规模及实际权益类资产仓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买入成份股,并申购目标ETF的操作;
2)当收到净赎回时,本基金将根据净赎回规模及及实际权益类资产仓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对目标ETF进行赎回,并卖出赎回所得成份股;
3)在部分情况下,本基金将会根据目标ETF二级市场交易情况,适时选择对目标ETF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操作。
(4)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结构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考虑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部分或全部替代。
(5)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投资将主要用于现金管理,对所选择的投资标的的流动性有较高的要求,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2、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经理负责决定日常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
3、投资程序
研究支持、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维护的有机配合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正确执行,避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研究支持:金融工程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内外部的信息和研究成果开展目标ETF申购赎回清单分析、目标ETF流动性分析、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每日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交易执行:交易管理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4)投资绩效评估: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跟踪误差的来源及投资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5)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目标ETF申购赎回清单特征、二级市场交易特征、标的指数变动情况,并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成份股公司行为、流动性状况、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等,对投资组合进行持续的监控和调整,以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三)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或者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指定的目标ETF除外;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a、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b、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c、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d、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e、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f、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g、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h、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i、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j、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由于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深证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深证300指数于2009年11月4日发布,其对深圳A股初步筛选后的样本股,根据平均流通市值及平均成交金额进行综合排名,选取排名靠前300只股票组成样本。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深证300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深证300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深证300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或目标ETF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作相应调整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2.3 其他资产构成
■
1.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风险收益特征”与“销售适当性风险评价”的区别说明,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3月28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