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一八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及目录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曲毅民、李祥军、陈勇认为,本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任汇川、财务部负责人邹兴国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Ping An Trust Co.,Ltd.(缩写为PATC)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三)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27层(东北、西北、西南)、29层(东南、西南、西北)、31层(3120室、3122室)、32层、33层
邮政编码:51804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pingan.com
电子邮箱:Pub_PATMB@pingan.com.cn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顾攀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杨东林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15828
电子邮箱:Pub_PATMB@pingan.com.cn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二、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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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第三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2个,相关情况如下:
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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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从120亿元人民币(含美元5000万元)增加至130亿元人民币(含美元50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表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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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集团公司的关联方情况详见公开挂网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出质公司股权情况。
二、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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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2月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项有志为公司董事;5月9日,项有志取得董事任职资格并正式履职。
注2:2017年1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张健为公司董事;5月26日,张健取得董事任职资格并正式履职。
注3:2017年5月26日,张健取得董事任职资格并正式履职,葛俊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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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2017年1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李祥军为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27日,李祥军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正式履职;2017年4月28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选举李祥军担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注5:2017年3月27日,李祥军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正式履职,杨世成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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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2017年4月21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会选举胡剑锋先生、许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监事方渭清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4月28日,公司六届一次监事会选举胡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张云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3.4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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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2017年11月13日起,李数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相关信息已报备监管。
五、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743人,平均年龄33岁,其中博士学历占2%、硕士学历占45%、本科学历占49%、其他学历占4%。
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 愿景使命、经营目标、模式规划
(一) 愿景使命
平安信托致力于做有使命的资本,成为中国最领先的信托公司。平安信托要用专业服务实体经济,让资本顺畅低损耗地投入实体经济中实现共生共荣;同时为高净值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全方位资产配置、财富管理与综合增值服务,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二) 经营目标
平安信托保持主要经营业绩的行业领先,实现客户、员工、社会、股东的四赢,打造一流的信托品牌。平安信托借助集团战略生态圈、科技云等优势、打造规模最大、最专业的私人财富管理平台;并通过积累专业资产管理、投资以及投资后管理能力、成为中国投资投行领域的第一品牌。
(三)模式规划
平安信托持续深入推动“财富+基金”转型改革,通过“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与投资投行”三大商业模式,借助集团和自身既有的能力和优势,差异化打造资金端和资产端的行业翘楚。
1、升级私人财富管理业务
平安信托面向个人高净值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生活服务,并依托专业投资能力和综合金融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同时,充分发挥个人财富管理业务现有优势,从智能账户、客户服务、渠道平台、综合产品及智能风控等方面突破,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行业领先、开放的财富管理平台,成为中国代客理财的市场典范。
2、大力发展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将继续以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资产管理服务为重点,深化机构客户合作为目标,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满足机构投资者的差异化业务需求。挖掘覆盖保险资金、银行同业、企业年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和交易需求,做到高度覆盖、精细管理。
3、转型创新投资投行业务
平安信托通过多种投融资方式服务于一带一路、供给侧改革、国家城镇化、产业升级等国家重点战略,为各行各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资本低损耗地流向实体经济,成为有使命的资本。
4、完善强大、专业的中后台支持体系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智能风险管理平台建设,提高资产监控和投后管理水平,将风控投评功能前置并积极培养深化行业研究能力,完善更新各行业各投资领域的投资风控策略,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同时,促业务、促经营、促发展;同时利用技术支持打造评估准、功能强、运作快的智能风控平台,提高风控水平。
5、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积极跟随党的指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投入各方资源开启“三村建设工程”,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充分发挥信托优势全面参与,通过公益慈善信托等创新方式实践公益慈善、助力精准扶贫,力争成为中国慈善公益信托第一品牌。
二、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安信托实现营业收入60.25亿,同比下降0.1%,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16亿,同比增长34.5%,占总收入比达66.7%;实现净利润39.07亿,同比增长2.9%;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规模6528亿,其中集合信托存量规模超3453.05亿,总规模占比达52.9%,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平安信托以客户为核心,从渠道、产品、合规服务、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着力,提升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覆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财富管理服务。服务的活跃财富客户数实现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服务活跃财富客户数达7.47万,较年初增长42.2%;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达20.5亿,签约客户数接近整个市场保险金信托行业过去三年的两倍,帮助客户实现财富传承、财富管理与保险完美的嫁接。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平安信托坚持客户、资金定位,积极推进“产品、平台、渠道”的发展策略,进一步深化核心客户合作关系,实现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健发展。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为近百家险资年金、银行等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投资投行业务方面,平安信托严格遵守监管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积极把握行业的变化趋势,不断加强与优质客户合作,以股权、债权、夹层融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国内众多优秀企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在不动产、基建、新能源、PPP、一带一路、国企混改等国家重点支持的诸多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平安信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依托严谨的风险管理体系,主动加强项目筛选,确保项目风险可控,为投资者提供优质可靠的投资产品。
2017年,平安信托继续秉承“风险创造价值,风控引领市场”的风控理念,打造全员参与、全流程管控、业务全覆盖的风险管控体系。
风险管理方面,平安信托始终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对业务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完善风险治理架构,创建良好的风控环境;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引领性,提升对风险计量、分析和管理决策的应用;搭建强大的投后支持平台及风险信息支持平台;建立了以资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四个核心维度为框架的风险偏好与限额体系,持续做到保持充足的净资本、严控资产质量水平、确保市场风险可承受、实时监控流动性。
资产监控方面,持续完善和优化投中、投后制度及流程,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放款、押品及档案管理水平,规范审核标准及例外事项审核流程,落地押品线上系统管理,完善档案清单;投后深化分类管理,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及重点业务的监控力度,提高投后管理质量,提高投后管理的针对性。
合规经营方面,公司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全面推动完成操作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员工行为管理、合规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合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合规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本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定期监控与净资本相关的各类指标,包括净资本、净资本与风险资本之比、净资本净资产之比。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本规模194.20亿元,净资本与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的比例为229.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81.2%,符合监管要求。
本公司(本报告中所称的“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母公司;本报告中所称的“本集团”或“集团”,则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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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中数据均以人民币计量
资产运用中“其他”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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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分析
随着宏观经济环境持续筑底,各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信托业发展的挑战与机遇并存,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显现。
挑战方面,行业存在着大而不强的现象,资金的产业配置效率不高,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也不利于实现以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的长远目标。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此监管政策涵盖了所有国家层面的金融监管部门,展现了国家统一资产管理类业务监管标准,也对信托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机遇方面,宏观经济已进入稳中向好的阶段,2017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7万亿元,同比增长6.9%,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级战略,以及工业4.0、互联网+、新能源等工业变革以及区域间经济的差异化均为信托行业带来了新的投资机遇,随着金融监管的边界更加清晰,更有利于信托公司发挥牌照优势。
随着行业改革和转型进程的不断深入,信托公司应借助信托制度优势、逐步发展强化主动管理能力:
1、传统信托业务转型优化。通过基金化、投行化和证券化等方式,应对融资类业务不断降低的规模、数量、收益率。
2、专业资管能力持续提升。围绕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等,开展各类证券投资以及相关的股权投资业务;通过专业投资策略驱动的组合管理产品,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理财需求。
3、财富管理业务创新升级。从以产品销售为中心转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提供现金管理、资产配置、家族信托、消费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为高净值个人提供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保障、传承、慈善等方面的辅助服务,以满足高端客户的财富管理需要。
四、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一贯致力于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监管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风险状况和控制环境的变化,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以现代国际一流金融企业为标杆,秉承综合金融发展战略,结合经营管理需要,践行“法规+1”的合规理念,贯彻“目标明确、覆盖全面、运作规范、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方针,完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着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符合监管要求,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遵循“以制度为基础、以风险为导向、以流程为纽带”思路,强化内部控制日常化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内控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公司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证。
公司积极开展合规文化建设,为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内部控制建设营造优越的内部环境及合规文化氛围。公司通过《员工行为准则》,对违纪类型、违纪处理流程等做出明确规定,倡导员工诚信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及社会公共秩序;通过《“红、黄、蓝”牌处罚制度》体系,对员工违规行为严格惩处,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通过《合规手册》,明确公司合规管理职责,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员工签署《合规履职承诺函》,从遵法守规、商业秘密、利益冲突、销售行为等方面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知法守规意识。此外,公司通过以全员大会、宣导专刊、面授培训、知鸟课程等多种形式高频次地开展内控文化宣导,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高层垂范、人人合规的良好氛围,增强全员合规内控意识。
(二)内部控制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组织架构完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人员配备精良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对公司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017年,公司持续加强“业务及职能部门直接承担管理、法律合规部门统筹推动支持、稽核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审计”三道防线的分工与协作,强化工作衔接与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促管理、促发展、促效益”的目标。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治理结构,完善操作风险与内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管理、授权管理、员工行为管理等机制,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政策、框架、流程、系统及工具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并加强高风险事件管控,防范系统性风险及风险传递,落实合规内控考核,进一步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2017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如期完成公司层面控制、信托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技术控制等流程的内控自评工作;同时,公司持续关注主要业务和新增业务的合规发展和内部控制,通过有效识别、评估以防范和化解内控风险,为公司的稳健经营提供保障。
(三)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已形成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和监督评价体系,对业务环节和经营管理进行持续性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评价与纠正。2017年度全面完成了内部控制检查评价计划,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监管规定和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事前监督主要从制度建设、制度与流程检视与完善、风险信息收集、识别与监测整合等方面展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事前管理;事中监控包括投资评估部和法律合规部的业务评审、风险管理部和资产监控部的业务监控、业务部门及投后管理团队的持续监控;事后监督通过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信访调查等模式发现、评估公司经营中存在的制度和流程执行缺陷,并建立规范的后续整改跟踪程序确保改进措施得到落实,有效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
五、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况
2017年,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紧密围绕公司战略转型布局和 “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三个核心业务,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从“量”到“质”的转变。同时,风险管理工作继续秉承以“经营风险”为核心管理理念,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不断贴近市场,严守风险底线,助力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建立了以四个核心维度为框架的风险偏好与限额体系,持续做到保持充足的净资本、严控资产质量水平、确保市场风险可承受、实时监控流动性;同时积极倡导“稳健、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在经营活动中积极践行风险与回报相互平衡的理念。
公司风控积极贴近市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完善风险策略体系,强化策略适应性;把握业务风险特征,采取差异化管控举措; 加强资产准入管理,严守风险底线。
(二)风险状况
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公司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保管人(托管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合约承诺而使信托资产或自有资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或利率波动而导致的对金融工具的资产价值产生负面波动的风险,可以区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类。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如利率、股票价格、债券价格等波动而造成的信托资产、自有资产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付到期负债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本公司对流动性风险高度重视,从监控流程、制度、识别分析、压力测试等多角度进行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4、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5、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有政策和道德等。
政策风险是指因与公司相关的宏观和监管变化给经营带来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公司内部人员蓄意违规、违法或与公司的利益体串通而给信托受益人或公司自身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三)风险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的管理架构,规范投融资业务管理流程,及时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风险策略,明确风险策略重点支持领域,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引领性;加强量化管理工具应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树立风险与收益匹配意识;加大存量业务风险排查力度,建立风险信息监测及预警机制;加强问题贷款清收处置,多渠道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高清收处置工作成效,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具体而言:
在风险管控方面,平安信托对于项目的甄选,有着严格的准入标准,通过制定各类业务风险策略,明确了各项业务在投资规模、信用评级、区域选择、抵质押物、行业选择、具体风控措施等各方面要求。项目投前阶段规范审批流程,制定尽调、评审模板;决策阶段建立项目决策机制;项目投中实行双人核实,集中审查,即取印、核保、合同面签、抵质押登记与权证领取等流程均由业务一线人员和核准人员共同完成,并实行放款审查集中管理。项目投后建立了专业的投后资管团队,在信托计划投资的项目上委派董事、财务人员和工程人员,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方式,对项目的工程进度,销售进度进行投后监控,以便预警项目开工和销售风险。在交易合同上,特别对停工、工程延期及开盘延期等有处罚措施和提前到付措施,给信托计划增加保障,尽可能将项目风险降到最低。
在风险与收益匹配方面,公司继续完善量化管理体系,有效运用量化管理工具。公司已开发完成房地产、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城投、综合企业集团、建筑施工、轻工业、重工业等九大信用评级模型,并逐步推进信用评级在风险准入、投后管理、风险计量等方面的应用,采用科学定量方法,为保证业务决策工作的准确度和一致性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风险处置方面,由公司领导牵头,设置了专业的不良资产清收团队,在项目风险初步显现时即及时介入,根据项目具体的出险特点,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专项处置小组,借助公司大数据系统,充分调查底层资产的债权债务情况,深挖资产价值,制定“一户一策”的资产清收处置方案,在综合考虑产品涉及投资人情况、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既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又保证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化解项目风险、降低损失程度。
2、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年度公司继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厘清各部门管理职责并设立了专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团队,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全覆盖并进一步优化分层分级管理、定期汇报、实时监控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更新流动性风险偏好,结合以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经验,继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监控和限额指标,并实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逐日盯市和限额监控管理手段。同时,继续完善流动性压力测试体系,依据市场环境变化对模型假设、参数进行调整和更新,实现定期压力测试和报告,以检测公司整体和产品的承压能力,并根据压力测试结构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此外,完善了流动性风险报告体系,确保能够提前准确地反映流动性风险,并针对市场不利变动储备有效的应急措施。
通过对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和措施的改进和加强,公司不仅提高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监控水平,同时还有效提升了自身的资金运营效率,保证了公司高效、稳定的运行。
3、市场风险管理
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与风险管理战略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优化限额管理、监控报告及日常管控流程,提高市场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策略引导,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引导业务适时调整资产组合结构,降低组合风险敞口。公司在限额制定过程中,综合考量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业务规模情况,细化市场风险矩阵,对具有公允价值的资产设定高于市场要求的修正久期、基点价值等敏感度指标限额,严格控制资产的风险敞口;在具体实施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前台业务部门作为市场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一线管理人员,动态管理其持仓部分所暴露出的市场风险,并在风险暴露较高时主动采取降低风险敞口或风险对冲等操作;而风险管理部的相关监控人员则会持续监测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通过定期风险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整体及各业务部门的市场风险状况以及变化情况。
公司从管理层和投资者能够承担的风险出发,根据对市场行情的跟踪和研究,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亦建立了相应的内外部风险处置流程。设定合理的情景,对资产组合进行利率压力测试,准确把握不同市场行情下资产风险敞口大小,并据此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另外,公司严格履行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合同进行操作和处理信托事务。
4、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持续落实监管规定及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以现行合规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整合监管及行业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先进标准、方法和工具,优化操作风险管理架构,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各部门配合与协作,确立日常监测与报告机制,定期向管理层汇报操作风险整体情况;运用操作风险三大工具,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进行风险监控与数据分析;推动开展年度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全面检视及优化重要业务流程;针对高风险事件开展专项检视,防范、化解业务风险;同时建立了常态化与专题化相结合的宣导机制,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及水平。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机制和措施管理操作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报告的全面管理体系;
二是持续优化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流程、系统及工具标准,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优化并推动各业务职能部门运用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如: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收集;
四是关键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检视;
五是通过开展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倡导,推动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5、其他风险管理
坚持“遵纪守法”、“守法+1”的经营方针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在完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公司主要通过制度规范和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训、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查处来严控道德风险,严格履行受托人的监管义务,妥善管理信托投资项目,把道德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五节 会计报表
一、 自营资产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24443号
一、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安信托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安信托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其他信息
平安信托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平安信托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平安信托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平安信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平安信托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安信托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安信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平安信托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平安信托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陈岸强
中国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田 婕
2018年3月28日
(二)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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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负债表(续)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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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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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7年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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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6年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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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资产
(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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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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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一)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存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其他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四)金融资产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如股利和利息收入)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扣除减值准备计量。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
(七)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八)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九)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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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十一)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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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用以取得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的支出已资本化为无形资产,期后以直线法在合同期限内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十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是指本集团控制的主体。结构化主体为被设计成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并非为判断对该主体控制与否的决定因素的主体,比如表决权仅与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
本集团决定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均为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余额、交易和未实现损益及股利于合并时对重大往来交易进行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十三)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