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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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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董事会。无董事声明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曾刚先生、王京宝先生、任志毅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总裁苏小军先生、副总裁张迎军先生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刘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 公司简介

2.1.1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郑州信托投资公司,始建于1986年4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1988年7月,公司开始与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合署办公;1990年11月,郑州市财政局将公司的注册资本补充为人民币5,006.7万元;1992年10月,公司与郑州市财务开发公司分设重组,1993年2月重组开业;2002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公司重新登记,更名为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2007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批准,公司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后更名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3月起,公司历经数次增资扩股,截至2017年末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

2.1.2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文简称:百瑞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RIDGE TRUST CO.,LTD

英文缩写:BRTC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450018

公司网址:www.brxt.net

公司电子信箱:brxt@brxt.net

2.1.3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克槿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817171

电子信箱:wkj@brxt.net

2.1.4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康磊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17003

电子信箱:kanglei@brxt.net

传真:0371-69177300

2.1.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2.1.6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1.7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2.1.8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4、25层

2.2 公司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结构

3.1公司股东

3.1.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8家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以下是持有本公司出资比例前三位的股东情况: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摩根大通被批准发行的普通股为90亿股,每股1美元,计90亿美元;被批准发行的优先股2亿股,每股1美元,计2亿美元,共计92亿美元。

3.1.2 公司出资前三位股东的主要股东情况

3.1.2.1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3.1.2.2 摩根大通主要股东情况

注:此处主要股东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持有摩根大通5%以上(含5%)普通股股份的股东。

3.1.2.3郑州市财政局为机关法人

3.2 公司董事

3.2.1 公司董事会成员

注:1.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郑州市财政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巩义市财政局、登封市财政局和中牟县财政局合称为“郑州股东”;

2.“选任日期”栏中袁飞董事、苏小军董事、张迎军董事任职时间为监管部门核准资格时间,其他董事任职时间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3.2.2 公司独立董事

注:“选任日期”栏中王京宝董事、任志毅董事任职时间为监管部门核准资格时间,曾刚董事任职时间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3.3 公司监事

注:公司监事会没有下属委员会。

3.4 高级管理人员

注:“选任日期”栏中苏小军总裁、张迎军副总裁、王克槿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东垚副总裁任职时间为监管部门核准资格/变更备案时间,其他高管任职时间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3.5 公司员工

注:1.公司员工平均年龄为35岁;

2.“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公司就职的董事和监事。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和战略规划

4.1.1 经营目标和方针

“追求卓越,与时俱进,做中国信托业的百年老店”是公司坚持追求的经营目标,“客户至上,品誉第一,稳健高效,精诚服务”是公司始终秉承的经营方针。2017年,公司紧密结合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立足信托主业,在房地产、基础设施、工商企业三大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市场变化,积极开拓创新类信托业务,通过满足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提升现有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大力扩展高净值客户群体,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通过全方位的制度化建设,保证各项业务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盈利能力。

4.1.2 战略规划

根据行业最新发展态势和股东期望,公司制定了《“十三五”及中长期(2016-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通过客户中心、产品中心、风控中心和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公司内部管理的精细化,跻身于行业前列”的中长期战略目标;通过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的品牌忠诚度,大力开拓高净值客户群体;通过做好重点业务布局,根据客户多样化理财需求丰富信托产品种类,提升客户和产品的匹配度,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形成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实现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2017年,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导向,公司主动调整战略布局,提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信托本源业务和投资投行业务”的业务转型方向,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4.2 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4.3 市场分析

4.3.1 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2017年,我国宏观经济环境趋稳。经济总量突破82万亿元,增速达到6.9%,较2016年略有回升,虽然幅度不大,但这是2010年以来中国年度经济增速首度出现企稳回升,具体表现在运行稳、就业稳、物价稳、国际收支稳,同时结构趋优、新旧动能转换、效益提升的态势更加明显。在以稳为基础的大背景下,国家对可能影响经济的各类风险作了充分的准备。为了防控金融风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调控政策,2017年因此被称为最强监管年。此外,在泛资管背景下,金融同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行业发展增速持续放缓,不少信托公司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跌,伴随着制度红利的消失以及监管环境的收紧,信托业转型压力日益加大。

4.3.2 影响本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2.1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4.3.2.1.1政策调整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会议强调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推进金融脱虚向实。可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已经是我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方针。因此,具备多年实业合作经验的信托公司存在天然优势。为了顺应国家转型要求,同时达到服务股东公司的目的,公司将业务领域延伸到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市场,深入探索产融结合,为信托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寻找新的路径。此外,十九大在关于房地产方面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房地产市场今后的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即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因此,信托公司在如何通过房地产信托支持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存在较多机会。最后,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河南省也即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绿色信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未来公司可以尝试创新绿色金融手段、发展信托业务模式,参与绿色产业发展。

4.3.2.1.2 信托资产质量有所提升

在宏观经济趋稳、银行不良资产下降的形势下,信托资金的投向与不良率都处于可控范围,资产质量有所提升。从行业看,公司信托资产投向主要集中在工商制造业、房地产、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及证券市场等。2017年,河南自贸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利好为公司在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传统领域提供机会,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股权投资、PPP项目、定增并购等创新项目。此外,公司严把合规风控关口,对于基础设施领域,公司多选择与优秀地方政府平台合作,防控风险。对房地产和工商企业等周期性行业,公司响应国家去杠杆、去库存、去通道的政策号召,多举措化解金融风险,资产安全系数不断提升。

4.3.2.1.3 集团联动发展进一步深化

2017年,公司根据资本控股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金融板块“四化”、“四中心”发展定位,以强化风控为前提,以提升业绩为核心,以转型创新为方向,以管理升级为抓手,以人才培养为基石,不断加大与集团业务对接力度,先后在清洁能源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面持续投入,在集团公司内部资产重组、核电产业链打造等方面寻求业务机会,进一步强化公司对集团业务的支撑作用。同时,公司充分发挥“实业投行”的资源禀赋优势,大力支持国企改革、战略新兴行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目前,已经借助信托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积极开展清洁能源项目的合作。

4.3.2.2 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在宏观经济企稳、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公司原有业务模式受到影响。主要体现在:房地产业务和基础设施业务开展空间受限,传统业务难以支撑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打破刚性兑付的政策压力下,公司短期内可能出现客户流失;信托在资产管理市场的业务转型面临较大的竞争和阻力,资管新规对通道业务的禁止会使公司通道业务受限,业务管理规模有所下降;公司正值转型初期,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新业务尚未形成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点,加之公司目前营销、管理团队与新业务对接不充分,客户服务内容和品质有待提升,距离实现高端财富管理平台的长期发展目标还存在一定距离。

4.4 内部控制

4.4.1 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最大限度地维护信托当事人、债权人、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内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自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职责范围行使职权,在保持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做到了有机协调和相互制衡。

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与监督作用。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将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内传播,通过责任目标的制定、激励考核机制的导向、晋升通道的完善、以企业文化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开展增加员工归属感和忠诚度。同时也将“诚信、创新、务实、高效”的理念和“快乐工作、诚信为本、合规经营、敢于承担”的员工行为规范贯穿于公司的各项制度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并最终落实在履行受托人职责上。公司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合规风险管理优先的审慎经营理念,积极培养员工的合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

4.4.2 内部控制措施

4.4.2.1 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了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并按照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各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在此基础上,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实行前、中、后台的岗位职责分离。

4.4.2.2 内部控制的主要政策、制度、程序及执行情况

公司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制衡性和相匹配原则,确定业务受理及初审、业务决策及风险控制、业务核算及业务监督相分离的部门和岗位,建立了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机制。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具体规章组成。其中,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监事产生办法》、《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托业务管理制度》、《固有业务管理制度》、《反腐败、反贿赂、反舞弊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具体规章包括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或具体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其附属流程。

《公司章程》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相应的议事规则切实可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有明确的委员构成、职权权限和工作细则,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经营决策等环节均有章可循。

内部控制执行方面:一是公司各部门进行自我评估和分析,对发现内部控制的隐患和缺陷及时报告,并据此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得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公司合规法律部与内审稽核部分别承担检查公司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职责;三是由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信托委员会监督公司管理信托财产时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的情况。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同时经营层的自律和独立于经营层的外部监督,保证了内部控制体系在促进业务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方面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4.4.3 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信息交流方面: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信息传递职责和报告路径,从而使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有效履行各自的职责。

公司与外部信息交流方面:一是采取书面、邮件、网站公告等形式,向监管部门、受益人报告公司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管理情况;二是通过卓有成效的品牌建设,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并通过在网站、微信平台设立信息披露专栏,及时更新和发布公司各类信息和运营动态,让客户更加全面和及时的了解公司、认知公司;三是通过微信互动、设立呼叫中心和在营业场所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客户推介产品信息、进行投资者教育,以更好履行自身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四是不断提升公司内刊《百瑞财富》的编辑出版质量,并通过向重点客户和合作伙伴免费寄送,使其成为客户了解公司的重要载体。

4.4.4 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控监督体系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会,主要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行使监督职能。二是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和风险委员会、审计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其中,合规和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审议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政策;审议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及重大风险解决方案;审议公司全面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报告及风险管理报告。审计和关联交易委员会主要负责检查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报告;聘请或解聘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三是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的内审稽核部和对经营层负责的合规法律部。内审稽核部主要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审查和评价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合规法律部主要根据经营层的要求,督导内控制度建设,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业务活动中合规与法律风险的研究、监控与评价。

为了保证稳健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明确风险责任,公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5 风险管理

4.5.1 风险管理概况

4.5.1.1 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基于金融行业运营环境和信托业特征,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还可能承担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风险。

4.5.1.2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政策

为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稳健经营,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确立了如下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和政策:

4.5.1.2.1 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涵盖各类别风险,涵盖公司的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贯穿于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预审核、决策审批、项目管理、事中风险管理至资产保全等全部环节,公司将上述各类业务及各个环节所包含的风险纳入到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中。

4.5.1.2.2 独立性原则

保持风险管理决策、监控的独立性,并与业务决策适当分离。公司风控中心在董事会、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的领导下,客观评价公司经营风险,独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在业务调研和决策环节,保持风险管理决策和业务决策的适度分离,在业务实施前,独立进行风险研判和风险评判。

4.5.1.2.3 客观性原则

正确认识风险客观存在,避免利益冲突或偏见,如实反映公司的风险状况,遵循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的原则。

4.5.1.2.4 前瞻主动原则

风险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相互协作,前瞻性的开展风险研究及管理工作,主动识别、选择和承担风险,完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充分了解客户、了解业务,特别是对于公司新介入的创新业务模式,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化立项环节的风险评估和全程风险监控,确保风险可承受。

4.5.1.2.5 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

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依托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手段评价和控制风险。

4.5.1.2.6 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

通过主动控制,平衡收益和风险,每类业务活动都应获得至少与其所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并实现资本优化配置。

4.5.1.2.7 制衡性原则

坚持内控优先,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

4.5.1.2.8 信托财产单独管理原则

信托业务系统和自营业务系统的部门和人员分离;信托业务和自营业务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管理,实现高管人员分工分离;信托财务和自营财务的部门、人员、账表、资产分离,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开户、单独核算、单独管理,维护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形成管理防火墙。

4.5.1.2.9 风险信息充分披露原则

培育信托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强化风险意识,在信托产品设计和销售中充分识别和揭示风险。

4.5.1.3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

公司建立了以董事会、合规和风险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控中心和各基层风险单位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董事会就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会负责,在其下设合规和风险委员会的协助下,了解公司的风险状况,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批准需要董事会批准的公司任何合规和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

合规和风险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营层提交的公司全面风险评估和合规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进;审查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风险管理制度、政策等。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审查监督风险管理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及时向董事会或其下设委员会、监事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

风控中心由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经营管理部、内审稽核部组成,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从项目尽职调查、预审核、项目决策审批、事中风险管理至资产保全等环节,全程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安全运营;合规法律部组织实施公司合规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合规风险监控与评价,防范公司合规法律风险;经营管理部尽职管理公司存续项目,开展合同执行性工作并对发现的风险信息进行反馈和报告;内审稽核部对风险项目进行事实调查和责任认定,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公司按照组织架构分成若干风险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负责部门内部基础风险管理工作,将本部门相关风险信息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4.5.2 风险状况

4.5.2.1 合规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主要是指公司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公司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培育优良的合规文化和价值观念,通过合规制度建设、合规培训、合规信息传递等方式,努力营造合规经营、合规决策、合规管理的有效氛围,使合规文化贯穿日常经营的始终,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2017年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4.5.2.2 信用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对手未能或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公司遭受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公司根据河南银监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银监发〔2004〕93号)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五级分类。

公司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文)的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提取呆账准备金,具体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等)、股权和债权投资、存放同业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债权和股权。

准备金分为一般准备金和资产减值准备金。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计提,其中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2017年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2,273.57万元,期末数9,868.48万元,已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动产、不动产、财产权等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公司从业务类型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抵(质)押率标准,具体设定时结合抵押物评估值、质押物面值、抵(质)押物净值、潜在的价值损失及处置变现的程度从严掌控。

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调查按照融资人的资格调查方式和要求进行,除此以外,还需符合《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关担保人资格禁止性条款的规定。

4.5.2.3 市场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公司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可细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股票价格风险等。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在开展信托贷款类业务时,对贷款利率和受益人收益率均采用固定利率或均采用浮动利率的方式进行设置,对冲利率风险;在开展固有贷款业务时,综合对未来利率走势的预测和交易成本等因素,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利率风险。2017年市场利率的变化对公司经营收益未产生明显影响。

2017年汇率波动未对公司造成影响。

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加强证券投资研究,通过信托产品结构化设计、组合投资策略等以提高公司抵御证券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2017年证券价格波动风险对公司整体经营未产生明显影响。

4.5.2.4 操作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已覆盖了各项业务的全部操作环节,建立了完善的授权体系,各项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发生。

4.5.2.5 流动性风险状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偿付到期债务的风险。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限额管理、定期流动性压力测试等措施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状况良好,无流动性风险事件发生。

4.5.2.6 其他风险状况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法律风险是指公司签订合同的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不完善而发生法律纠纷甚至无法履约,以及法律的不完善或修订使收益产生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发生。

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的风险。报告期内无该类风险发生。

4.5.3 风险管理

4.5.3.1 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合规风险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开展固有与信托相关业务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业务创新不突破政策底线,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股东、委托人、受益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具体措施包括:

4.5.3.1.1 公司全面开展合规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开展合规培训教育等,倡导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持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和专业合规技能,巩固深化合规执行成效。

4.5.3.1.2 公司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信托行业经营的影响。

4.5.3.1.3 公司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开展内控合规风险识别、评价与控制。

4.5.3.1.4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激励、问责、考核制度,严格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与追究,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及时改进经营管理流程,适时修订相关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

2017年,公司严格执行监管政策要求,在严守合规底线的基础上,以合规风险防控为目标,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持续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开展关键领域的内控合规建设,形成内控合规制度体系、内控合规手册、内控合规审查表单等建设成果,并通过全面嵌入信息系统的方式,有效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公司未发生因违规、违法问题引发的案件,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被采取限制性监管措施,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负面通报和书面风险警示。

4.5.3.2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对交易对手的综合信用分析进行事前控制,以及通过交易结构设计、定价、制定融资限额、定期风险评估等手段规避和监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明确界定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业务管理的前期调研和过程控制,严格授权审批制度、决策限额和投资比例控制。具体措施包括:

4.5.3.2.1 根据目前公司的业务构成、规模和经营环境,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主要采用信用分析和交易监督及控制方法。前者主要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对公司资产质量进行监测和分类;后者主要是采用定期调查、资金用途控制、抵押担保等方式降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4.5.3.2.2 公司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文)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提取呆账准备金。

4.5.3.2.3 公司根据交易对手实力的不同对各类业务设定相应的抵(质)押率标准,认定的抵押财产包括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

4.5.3.2.4 公司有关保证担保类贷款的管理措施包括严格筛选保证人,调查与审批相分离等。具体实施过程为:双人现场见证法律文件签署,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方式的约定采用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明确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终止时间。担保生效后,公司组织人员定期进行项目检查,对被担保人、担保人,以及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检查,定期出具管理报告。

4.5.3.2.5 2017年,公司风控中心根据市场态势变化、政策导向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对公司地方国资企业融资类信托业务、股权投资类房地产业务、融资类房地产业务等风控标准进行调整。认真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各部门严格执行事前风控和事中管理各项措施,提升事前尽调水平、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强化投后管理,确保风控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5.3.2.6 2017年,公司继续强化“三道防线”建设,业务部门是第一道风险防线,中后台部门是第二道风险防线,内审稽核部是第三道风险防线。通过强化第一道防线的源头控制及第二道防线的抽查、督促和跟踪,实现有效的风险管控。内审稽核部通过开展风险监督评价工作,促进公司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体系与流程的健全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4.5.3.2.7 2017年,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预警体系,妥善处理各项风险信号,实行严格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有效管理信用风险。

4.5.3.3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其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以实现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的最大化。

4.5.3.3.1 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制定了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与公司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的市场风险管理原则和程序;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的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建立了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并将其作为公司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4.5.3.3.2 市场风险管理措施

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变化,规避限制类行业和相关项目;加强行业风险研究,规避宏观面和行业周期产生的市场风险;进行资产组合管理,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方案;控制总体证券投资规模和股票持仓数量,设定证券投资限制性指标和止损点;控制行业集中度,拓展多元化投资领域和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浮动利率变化的事前约定,规避利率风险;建立证券业务的市场风险模型,科学测量证券投资的安全边际。

4.5.3.4 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

4.5.3.4.1 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坚持内控优先,全面分析公司经营环节和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体现制衡原则的前、中、后台岗位职责,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优化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密切关注信息系统、风险报告和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疏漏,建立和完善授权制度,进行不同岗位制衡安排,防患于未然;按照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业务管理制度中的罚则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问责。

4.5.3.4.2 操作风险管理措施

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切实加强执行力度;强调业务管理的过程控制,设置事前、事中和事后相互支持和制约的职责关系;进行合理的岗位设置和有效的职责分离,建立严格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制定项目尽职调研和尽职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业务创新,提高产品设计质量和强化风险保障措施;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制度完备性进行定期的检查,并督促及时整改。

2017年,公司深入开展了多项制度建设工作,涵盖风险识别、合同审核、后期管理等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的检查,以稽核审计为主,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为补充,全面查堵执行漏洞,提升公司的内控水平,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

4.5.3.5 流动性风险管理

4.5.3.5.1 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的取向是:稳健。即在适当平衡公司资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保持适度流动性,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确保公司的安全运营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公司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流动性风险管理。

4.5.3.5.2 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严格执行《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流动性限额管理的规定,加强流动性限额管理;按季度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分析下一季度影响流动性的主要风险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防范极端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通过严格控制固有项目、信托项目的风险,防范信用风险向流动性风险传导;积极探索通过增资扩股、上市增强资本实力或者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增强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4.5.3.6 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策略包括由法务人员全程参与项目运作始终,支撑业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审核审批、放款实施及后期管理等各环节平稳实施,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通过规范法律文本审核、盖章等关键环节控制,防范法律文本风险;通过法律培训、考试与教育,提高公司全员的法律风险意识;通过引入律师事务所广泛参与公司业务及管理,提升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公司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工作体系,利用法律手段推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包括将公司声誉构建与公司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通过尽职管理和充分信息披露以塑造公司的专业和诚信形象,对可能影响公司声誉的业务坚决不予开展等。同时,公司依托专业舆情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和舆情管理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了对各类与公司有关舆情的全天候监控,确保了公司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负面舆情并迅速做出反应,确保公司声誉不受损害。

5.2017年度及上年度比较式会计报表

5.1 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5.1.2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1.3 利润和利润分配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7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1.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2 信托资产

5.2.1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5.2.2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期间:2017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振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芳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6.1.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6.1.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1.2.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6.1.2.1.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则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损失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6.1.2.1.2 计提范围和方法

6.1.2.1.2.1 一般准备计提范围和方法

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金融企业应提取一般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并作为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公司根据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可不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难以一次性达到1.5%的,可以分年到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6.1.2.1.2.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和方法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公司资产五级分类结果,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存放同业、拆出资金、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按照正常类0%,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6.1.2.2 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2.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范围和标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6.1.2.2.2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范围和标准

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6.1.2.2.3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范围和标准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6.1.2.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范围和标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