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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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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7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交股东大会听取本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17年度经营情况,为了既保持公司现金流动性,促使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占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4959%,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剩余86,261,579.79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余207,499,200.0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共计转增30,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00,000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7,499,200.0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为207,499,200.00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董事薪酬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君祥、尹翠仙、杨清龙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该所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普遍审计费用情况,综合考虑审计机构在2018年的工作量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8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为非关联董事,3人全票通过。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君祥、尹翠仙、杨清龙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18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该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亦在正常范围内。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房屋租赁,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该交易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应付关联方(尹翠仙女士)房屋租金(不含税)1,597,200.00元,预计税费376,560.89元,合计金额为1,897,703.75元,目前尚未计提未付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自然人尹翠仙女士,持有公司3.06%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与关联自然人尹翠仙女士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房屋租赁,公司租赁尹翠仙女士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照同类租赁业务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签署情况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4月29日

租赁期限:租期为十年,即自2012年5月1日起至自2023年4月30日止

房屋租金:尹翠仙于2012年5月1日将房屋交予公司管理及装修设计,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收房租。从2013年1月1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120万元;第四年开始逐年递增10%,以此类推。

合同生效: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赁尹翠仙女士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基于其房屋所在区位及功能布局,符合公司在昆明设立客户服务和销售中心的功能需求,有利于在昆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建立企业良好的营销服务环境,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价格政策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9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17年度经营情况,为了既保持公司现金流动性,促使公司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占2017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4959%,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剩余86,261,579.79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余207,499,200.0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共计转增30,00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0,000,000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37,499,200.0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为207,499,2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服务过程中,该所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普遍审计费用情况,综合考虑审计机构在2018年的工作量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0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关于核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000,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XYZH/2017KMA2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17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2017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在授权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授权期内累计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23,430万元,年末尚未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XYZH/2018KMA2004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为: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期建设,预先投入金额共计846.71万元,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8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了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公告编号:2018-011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昆明南亚风情置业有限公司七彩云南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在会议开始前由律师现场确认股东身份后出席股东大会)。

(三) 登记地点(信函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环城西路118号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671000)

(四) 登记邮箱:dongban@daliyaoye.cn

(五) 登记传真:0872-8880055

(六) 联系电话:0872-888005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