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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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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83版)

公司代码:603286 公司简称:日盈电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3,738,998.56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059,407.74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0,392,968.0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洗涤系统、汽车精密注塑件及小线束、汽车电子及摩托车线束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在江苏常州、广东江门和吉林长春建有生产基地,同时在常州本部和上海设有研发机构。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进口替代”为导向,与汽车整车企业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在整车企业开始新车型、新项目研发时,公司即同步开始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工作,同时,公司还根据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发展趋势开展预研式研发活动。公司该种研发模式降低了研发风险,提高了研发效率,缩短了研发、生产和销售周期,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技术领先性。

公司通过建立鼓励科研创新的奖励机制及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内部人员的技术能力。公司引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组织核心技术人员到国外参观学习,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不断努力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难题,使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提升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铜带、橡胶水管和塑料粒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公司采购管理流程,在初次选定供应商时,由采购部对供应商的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价格及其他资质进行评鉴,评定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

公司按照下游客户每月的采购预测来安排采购工作。由于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大多为大宗商品,因此目前每种原材料主要与1-2家供应商合作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的销售订单,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及车间生产能力情况,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和进行库存管理。公司生产现场实行精益生产模式(TPS),以流水线方式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ISO/TS 16949质量体系。

(1)生产准备阶段

该阶段包括与客户沟通进行最后的设计方案的确认,准备模具开发、产品试制、制造过程评估等,整个过程包括:制造可行性阶段、样品阶段和试产阶段,通过以上环节的试生产准备,最终达到批量生产阶段。

(2)批量生产阶段

在达到批量生产后,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和库存商品确定周生产计划,车间调度部门根据车间生产负荷及分解的周生产计划、库存原材料等确定日生产计划来安排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汽车和摩托车整车厂,以内销为主,销售模式为直销。

(1)业务流程

汽车行业中,尤其在合资品牌中,整车厂选择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的条件和程序非常严格,门槛很高。公司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并实现量产供货需要经历长时间、多环节的考核,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营销部门与整车厂洽谈合作可能性,整车厂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工艺和配套生产能力初步满意,双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通常,整车厂与正在供货中的供应商的关系均相对稳定,只有当新的潜在供应商具备明显的质量、工艺或价格优势或原供应商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整车厂才会考虑更换供应商。因此,即使公司配套能力被整车厂认可,但整车厂是否以及何时启动供应商更换计划,公司方面难以控制。这一阶段往往公司需要通过对整车厂实施长达数年的接洽,保持对整车厂新车型上市计划和现有供货关系的紧密跟踪以获得机会。

第二阶段:整车厂对供应商的实质性考察阶段。整车厂启动新供应商导入计划后,即开始对潜在达成意向的供应商进入实质性考核阶段,该考核主要侧重于依据ISO/TS 16949对供应商整体配套能力的考核,包括其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等全面能力的考核。经过整车厂一段时间严格地考核程序后,整车厂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是否能够进入整车厂的供应商体系,一旦进入供应商体系,即获得向整车厂进行配套的资格。这一阶段进度的快慢同样取决于整车厂方面的推行力度,但通常来讲,由于要对供应商作多轮现场考核,同时需要协调整车厂内部采购、研发、产品、质量控制等部门相关人员的时间,因此考核周期最快需要半年,慢者甚至一年以上。

第三阶段:项目配套阶段。进入整车厂供应商体系后,整车厂将根据具体的项目情况向配套供应商发包,进入正式的项目配套阶段。这一阶段中,公司首先根据整车厂的要求提出产品初步设计方案与整车厂进行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大体的尺寸结构样件(通常称为“A样”,非必须环节)。获得认可并通过报价环节后,公司与整车厂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随后公司将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产品的完整设计方案并制作出带主要功能的样件(“B样”,认可技术方案)。在此过程中公司与整车厂相关部门不断进行交流沟通并进行改进。在确认设计可以冻结后,公司按照正式方案进行开模、组装与试验后,生产出样品(“C样”,工装样件,认可产品状态)提交整车厂进行OTS审核。对于合资品牌整车厂而言,这一环节审核非常严格,通常需要经过其品牌海外总部的审核,拿到其出具的OTS认可报告才能通过。如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均需将OTS样件送交德国的大众集团总部进行审核,合格后出具大众的BMG认可报告(即大众的OTS认可报告)。OTS审核通过后,进入PPAP认可环节(“D样”),即在量产条件下对产品质量、过程能力、物流、响应能力等方面的认可。上述认可全面完成并合格后,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即具备了满足整车厂要求的全部配套能力。整个项目从接到客户需求到正式供货的周期通常为8-24个月。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摩托车线束类零部件业务流程与整车厂配套流程类似,也要经过前期接触达成初步意向,客户考核的过程,所不同的是外贸业务客户一般都已有所要生产的零部件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其主要的目的是寻找成本更有优势的供应商,所以具体的项目流程一般都由报价开始,即公司在接到客户的商业、技术要求后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并报价,客户如果接受报价则签署正式定货合同。

经过客户认证程序进入配套体系后,公司通常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与客户进行年度合同谈判,签订框架协议,根据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和交货计划以销定产。

(2)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定价策略相对较为灵活,但主要根据成本加成定价作为核价基础,并结合不同产品类型确定不同盈利水平。对于已具有市场优势的产品,毛利目标相对较高;对于新开发或重点培育产品,则利用价格优势占领目标市场,同时公司将通过内部成本控制和消化维持必要的毛利水平。

汽车零部件行业一般采用长期固定协议价,但由于新车型推向市场后销售价格呈现逐年下降的情形,因此同一配套零部件价格的跟随下降已成为行业内普遍现象。根据整车厂商的要求,公司汽车零配件产品每年会降价3%-5%左右,但一般情况下随着供货时间以及生产经验的积累,产品合格率及生产效率均会大幅提高,上述降价幅度可通过企业内部挖掘和向上游成本转移等方式而得到一定消化。

(3)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

①直接供货和间接供货

在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直接发货并交付产品,并收取其支付的货款。

在间接供货方式下,公司一般先与整车厂商签订销售合同,再通过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完成产品交付与货款结算。从产品交付流程上看,公司根据产品订单首先向整车厂商指定的总成(或一级)供应商交付产品,其后一级供应商完成模块或系统集成后将总成产品交付整车厂商;从货款结算流程上看,货款支付流程与产品交付流程正好反向流转,即整车厂商收到产品后按合同约定将款项支付予总成(或一级)供应商,再由一级供应商与公司结算货款。

②内销和外销

A、内销

下线结算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往中转库或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将公司产品领用并装至整车后,一般于次月将上月实际装至整车的产品明细以开票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据此和客户进行货款结算。

货到验收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将货物发运给客户,客户收到后检验入库,并与公司发货单核对一致予以签收,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款到发货模式:公司针对少量零星的客户在付款后再发货。

B、外销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货并交付给客户指定的货代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限进行货款结算。

〈三〉、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17年全国汽车行业共产销汽车2,901.54万辆和2,887.89万辆,同比增长3.19%和 3.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1.27个百分点和10.61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 2,480.67万辆和2,471.83 万辆,同比增长 1.58%和 1.40%,商用车产销 420.87 万辆和416.06 万辆,同比增长13.81%和 13.95%。汽车行业增速大幅回落,行业保持微增长。

公司目前已建成江苏省车用洗涤系统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并在常州、上海设立了研发中心。公司通过不断创新,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我们将持续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强大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加大与同济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不断开发各类新型智能化汽车产品。在树立日盈品牌的同时,为中国车用电子产业的升级做出贡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益于汽车行业稳定增长,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31,763.15万元,较上期增长15.29%。 同时,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7,023.83万元,较期初增长4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2,309.59万元,较期初增长 70.7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5,323.77元、营业外支出57,163.4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1,839.69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门市容宇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容宇公司)、日盈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日盈公司)和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日盈公司)等3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1.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3元,共计募集资金17,461.07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5,261.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32.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66.63万元(其中包括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支出2,999.38万元和支付中介费用中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67.25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3月27日以自有资金归还上述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7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66.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8.7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205.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横山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6,000.00万元。另有已结算的理财收益69.63万元暂存于理财专户,并于2018年1月15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累计为1,816.4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2017年9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2017年9月13日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16.44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效期一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着眼于企业中远期战略及行业发展趋势,配合公司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开发进行运作,目的是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产品推新、吸收人才,以保持对行业最前沿技术信息的及时跟进。项目效益主要是通过强化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品质和品种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间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日盈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日盈电子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盈电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日盈电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286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8-00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企业应当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目前,公司尚未涉及此类事项。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5,323.77元、营业外支出57,163.46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1,839.69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同时,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6 股票简称:日盈电子编号:2018-00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4号)核准,贵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1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3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174,610,67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077,477.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33,192.52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0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2017年7月19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横山桥支行(以下统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二、此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

为更加规范、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5023829000001058),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余额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销户时该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事宜。

上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05023829000001058)销户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盈电子(长春)有限公司将重新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计划符合公司需要,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进行了友好充分协商,有助于募集资金更加便捷的为募投项目服务,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86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潞横路178号常州奥阳华美达大酒店5楼紫薇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是蓉珠、陆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凡 2018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8年5月17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013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振华 电话:0519-68853200、18861122099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jin.zhenhua@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8-00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董事长是蓉珠女士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陆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是蓉珠女士、韩亚伟先生、杨辉先生、朱小平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17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7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3,738,998.56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059,407.74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0,392,968.00元。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发放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以下董事薪酬,相关董事回避表决。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杨辉、韩亚伟董事为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各项子议案均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占具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