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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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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银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传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开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发布《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正式启动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至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正式完成,总计向115名激励对象授予236.5万股限制性股票。

2. 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及2月28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对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汽车遮阳板相关资产和业务进行约束性收购提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收购Motus Integrated Technologies汽车遮阳板相关资产和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公告了相关收购事项的情况,目前该次收购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银台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雪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内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且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进行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产品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投资理财的运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730 公司简称:岱美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