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上接101版)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8-01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感谢!
因信永中和连续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年限已经超过7年,根据财政部有关会计师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审计业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洽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8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8-011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帐时间
根据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4号)核准,本公司2017年8月向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450万股新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20%,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7,4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2,130,432.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45,299,567.3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15日到位,存放于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TJA10424号《验资报告》。
(二)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17年度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145,299,567.30元,利息收入6,462,049.02元,手续费459.18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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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8月15日本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支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0200235229200026839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9日中国出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电信大楼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下属机构)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 7010 1270 1269 619)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 7010 1360 1267 698),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新华联合增资的资金。
2018年1月26日中国出版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中银国际证券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控股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议签订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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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本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已于2017年12月29日转入本公司基本账户。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活期账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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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8-012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7日
至2018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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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4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之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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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传真号:010-59751501)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 2018年5月14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登记时间:2017 年 5月 14 日(9:00-11:30,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邮编:100010
联系人: 彭威
联系电话:010-58110824 传真:010-59751501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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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8-013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的监事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伯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18-007)。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编号2018-008)。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1,822,500,000股为基准,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8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60,38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8-009)。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中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18-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8-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8-014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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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949 公司简称:中国出版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机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为公司高效、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截止本说明出具日,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一系列的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职责及制约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并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的民主化、透明化。同时,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有效的运行。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在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使公司能够做到资产保管与会计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对于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中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尚在完善中,因此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谭跃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