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88 公司简称:龙江交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52,762,632.14元,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6,847,825.59元为基数,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7,684,782.56元,拟以2017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股利106,586,164.2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本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是由原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高速公路板块上市公司。2010年3月1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为60118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878,571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后方可经营),公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公司目前拥有哈尔滨到大庆段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哈大高速公路是G301线绥满公路的一段。起点于哈尔滨市大耿家哈黑公路11.7公里处,终点至大庆,是黑龙江省第一条高速公路,全长132.8公里。路基全幅宽24.5米,其中行车道2×7.5米。设计行车时速100公里/小时。哈大高速全程共设有6个收费站,2个服务区。

本公司所属哈大高速公路为经营性高速公路,公司以为过往车辆提供通行服务并按照政府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获得经营收益。

为弥补主营业务的单一,公司从上市之初就确立了“立足主业,多元发展”的经营战略,

并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进行多元化经营的探索和尝试。公司先后成立了出租车运营子公司、发起设立龙源公司并投资兴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发起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参股龙江银行等,启动多个多元化经营项目。目前,公司多元化经营稳步发展,对主营业务形成了有力支撑,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及长期发展。

(三)行业情况说明

国家《“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贯通京哈—京港澳、陆桥、沪昆、广昆等高速铁路通道,建设京港(台)、呼南、京昆、包(银)海、青银、兰(西)广、京兰、厦渝等高速铁路通道,拓展区域连接线,扩大高速铁路覆盖范围。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推进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尽快打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待贯通路段,推进建设年代较早、交通繁忙的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和分流路线建设。有序发展地方高速公路。加强高速公路与口岸的衔接。到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的主要目标。

2017年,全国公路总里程477.35万公里,比上年增加7.82万公里。公路密度49.72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0.81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467.4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7.9%。全国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433.86万公里,比上年增加11.31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0.9%,提高0.9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62.22万公里,增加2.28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13.0%,提高0.3个百分点。高速公路里程13.65万公里,增加0.65万公里;高速公路车道里程60.44万公里,增加2.90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10.23万公里,增加0.39万公里。(数据来源:2017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近五年,黑龙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公路建设上,近五年投资757亿元,建成高速公路425公里、一二级公路3500公里、农村公路1.9万公里。新建城市道路1702.5公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873,632,757.94元,同比减少10.17%,净资产4,008,869,351.40元,同比增长6.52%,实现营业收入1,787,076,585.60元,同比增加258.07%,净利润352,762,632.14元,同比增长22.0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64,755.71元,营业外支出减少876,138.78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811,383.07元;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2,059,297.57元,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059,297.57元。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对于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本期其他收益增加710,929.83元,营业外收入减少710,929.83元。

2017 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持续经营净利润 ”和“终止经营净利润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391,238,433.07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本期发生额 0.00元。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上期发生额283,632,075.28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上期发生额0.00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7年度的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度,本公司之联营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依据《省财政厅关于龙江银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批复》(黑财际金[2015]28号),按照报送方案自2015年度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将2011年至2014年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回。上述事项,导致龙江银行2015年及2016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13亿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0.28亿元,未分配利润增加0.77亿元,盈余公积增加0.08亿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调增2015年度盈余公积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调增2015年度及2016年度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对本期净利润无影响。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 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8—00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李吉胜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孙熠嵩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赵阳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崔凤臣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06号公告)。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龙江银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批复》(黑财际金[2015]28号),按照报送方案自2015年度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将2011年至2014年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回。上述事项,导致龙江银行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增加8,503,000.0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76,525,000.00元。

公司2017年度按持有龙江银行股权比例,追溯调增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2,762,632.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6,847,825.5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684,782.56元,可供分配利润339,163,043.03元。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106,586,16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2,576,878.7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2018-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续聘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2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续聘2018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13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玉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票、0票弃权。

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增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2,762,632.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6,847,825.5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684,782.56元,可供分配利润339,163,043.03元。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106,586,164.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2,576,878.7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2)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7.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在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后认为:

(1)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1、4、5、6、8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6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会计准则和文件,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 年6 月12 日起施行,对于2017 年1 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 年1 月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 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根据上述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7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增公司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金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

一、概述

2017年度,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之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龙江银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批复》(黑财际金[2015]28号),按照报送方案自2015年度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将2011年至2014年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回。上述事项,导致龙江银行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增加8,503,000.0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76,525,000.00元。

2017年度,龙江交通按持股比例,追溯调增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6,774,731.0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8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

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依赖。

●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对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的要求,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上年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存款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的经营计划,对2018年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8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36号

注册资本:4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主营业务:提供人民币及外币存款和贷款、付款及结算等银行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017年度,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56.79亿元、净资产146.3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9.83亿元、净利润13.8亿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路 518 号

注册资本:1,968,173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贰级。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2017年12月末,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总资产560.45 亿元、净资产282.36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7.71亿元、净利润-8.67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9677%的股份,为该行第三大股东。公司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江银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3.48%。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在龙江银行办理的正常存款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较强,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已按照合同执行,龙高集团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龙江银行存款类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具体交易条款系根据存款性质、存款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及适用行业惯例按公平原则协商订立。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3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土地、房产租赁合同的议案》,资产租赁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龙江银行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0年3月成立之初,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款,一直以来银企之间的业务关系良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份,并于2013年10月向龙江银行派驻董事一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龙江银行成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但并不影响公司在其开设银行账户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与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龙高集团履行承诺回购房产的议案》,龙高集团回购哈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配套的分公司办公楼接楼、分公司车库、机电系统办公室、安达站接楼、三八站接楼、承平站接楼、哈站接楼和大庆站接楼及养护分公司车库等9处房产(包含公司上市时龙高集团承诺回购的8处房产)。2013年6月公司与龙高集团签订租赁协议,向龙高集团租赁上述房产,年租金50万元,租赁期限至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终止或不再经营哈大高速公路收费权时。

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8-009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5日

至2018年6月6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5:00至2018年6月6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8-004、005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5:00至2018年6月6日15:00。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日期:2018年6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 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人:吴丽杰

4.联系电话:0451-51688007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孙熠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彦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金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熠嵩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188 公司简称:龙江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