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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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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重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43.45%,主要原因为年初在手的大型基建项目物资供应业务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于报告期内陆续到期收回;

2、存货较年初减少30.91%,主要是因为年初的内贸库存商品已于报告期内完成销售;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减少54.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待抵扣税金较年初减少;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35.21%,是因为南京聚隆已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其投资由原先的按成本计价改采用市值计价;

5、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56.33%,主要原因为年初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已到,公司已按承兑期归还;

6、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了57.3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发放了2017年末预提的绩效薪酬等;

7、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66.48%,主要原因为南京聚隆已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其投资由原先的按成本计价改采用市值计价,其增值部分计提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8、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3.92%,主要原因为年初的预收账款相关业务已在报告期内完成并确认营业收入;

9、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67.93%,主要原因为南京聚隆已于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其投资由原先的按成本计价改采用市值计价,其增值部分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0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产生了一定的汇兑损失;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62%,主要原因为年初在手的大型基建项目物资供应业务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于报告期内陆续到期收回;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9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子公司支付了2,050万的投资预付款;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274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对于银行融资的的还款金额较大。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松

日期-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8-008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青峰先生因组织安排,于2018年4月25日向本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青峰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会人数的最低要求;杨青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杨青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杨青峰先生承诺其将继续保守公司所有未经公开的信息或其他任何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直至上述信息和秘密被公司公开;并将继续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切实履行有关法律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8-00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一致推举,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高松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高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高松简历:1971年2月生,会计硕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投资部副经理、投资审计部副经理、投资审计部经理、投资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18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9、10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三、 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9:00-17:30);

2、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527室;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欲现场参会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叶春凤;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87 公司简称:江苏舜天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