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9版)
■
■
(3)2017年主要房地产结算项目毛利率情况表
■
(五)报告期内公司建筑业务经营情况表
(1)建筑业务未完工项目情况表
■■
■
■
(2)2017年竣工项目情况表
■
(六)公司融资结构及利率水平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月出售飞机,产生89,204,736.28元资产处置损失,公司应于2016年12月31日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财务人员对融资租赁业务不熟悉,对此事件对公司报表的影响认识不足,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在合并报表中,本公司对2016年度财务相应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固定资产89,204,736.28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7,166,606.43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89,204,736.28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7,166,606.43元,调减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72,038,129.85元。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7家房地产公司和1家市政工程公司,处置子公司股权减少纳入合并报告范围公司1家,新设84家公司。具体请见公司财务报告附注6合并范围变动。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46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5日及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2016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MTN225 号)文件,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20亿元。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10亿元中期票据,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4日全部到账,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中期票据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简称:18中南MTN001
产品代码:101762072
期限:3+N年
主体评级:AA+(东方金诚)
债券评级:AA+(东方金诚)
起息日:2018年4月25日
到期日:2099年12月31日
计划发行金额:10亿元
实际发行金额:10亿元
发行利率:7.80%
发行价格:100.00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4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与美国硅谷区块链公司PEERNOVA合作成立智链数据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链”),注册资本 1500 万美元,本公司持股比例 51%,美国硅谷区块链公司PEERNOVA持股比例 49%。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投入金额1000万元。智链致力于区块链底层技术的研发,其区块链服务平台产品目前运用于善粮味道项目。
公司与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控股”)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中南控股转让智链51%的股权,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为110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南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公司向中南控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度)的0.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4票通过,7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锦石先生、鲁贵卿先生、陈昱含女士、陈小平先生、智刚先生、钱军先生、李若山先生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海门市常乐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机关: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注册资本:10,2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713296606K
经营范围:对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进行投资;建材批发零售。
实际控制人:陈锦石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中南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4、公司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智链数据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91MA1NT5YLX1
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注册地点:南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宁
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美元
公司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疗软件);软件开发;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和中介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医学研究;数据处理;非职业非学历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股东:中南建设持有智链51%的股份,PEERNOVA INC持有智链49%的股份。
4、拟转让股权价格:
公司拟以现金1100万元向中南控股转让公司拥有的智链51%的股权。
5、其他说明:
权属情况:智链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优先受让权处理:目前智链的股份不存在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失去对中南区块链的控制权,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
公司未向智链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该公司理财以及其他该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智链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智链为本公司于2017年成立的科技型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197万元,因此双方协商,不进行评估,按照本公司对智链设立以来的累计总投资额1000万元上浮10%,即1100万元进行转让。
综上所述,公司从实际出发,本着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通过成本加合理资金使用费的方式定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控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智链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100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在7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资金到账之日起7日内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智链为区块链溯源平台开发技术类公司,转让后不会与本公司其他区块链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未来将战略重点放在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现有业务,减少非主营业务的投入,将来逐步对区块链类公司进行剥离以减少公司在新产业投资风险,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总金额为9735.51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交易旨在投资不确定性的影响,更好的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以原始为基础上浮,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钱军先生、董事陈小平先生的辞呈。钱军先生、陈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17年年报董事会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钱军先生同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钱军先生、陈小平先生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仍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公司董事会谨向钱军先生、陈小平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49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施建华先生、陆亚行女士、陶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三位高管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施建华先生、陆亚行女士、陶燕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施建华先生、陆亚行女士、陶燕女士任职副总经理期间的勤勉工作及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现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
公司于2017年1月出售飞机,产生89,204,736.28元资产处置损失,公司应于2016年12月31日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财务人员对融资租赁业务不熟悉,对此事件对公司报表的影响认识不足,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在合并报表中,本公司对2016年度财务相应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固定资产89,204,736.28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0,055,896.85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89,204,736.28元,调减所得税费用20,055,896.85元,调减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69,148,839.43元。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和意见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系财务人员对融资租赁业务不熟悉所致,但要求公司对会计差错原因进行剖析,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系财务人员对融资租赁业务不熟悉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份的利益。
3、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系财务人员对融资租赁业务不熟悉所致,但要求公司对会计差错原因进行剖析,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大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选举刘畋先生、孙三友先生、辛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选举刘畋先生、孙三友先生、辛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董事简历
孙三友 男 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拟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中建八局副总会计师、中国建筑股份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海外宏洋集团财务资金管理部总经理,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辛琦 男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本公司下属中南置地副总裁,曾任中海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阳光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畋 男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下属中南建筑董事长,曾任中建五局局长助理、中建五局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建五局直属公司、东北公司总经理、中建五局北京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获黑龙江五一劳动模范称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2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于2017年年报监事会后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张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张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良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良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张良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钱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审核,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军先生,历任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财务总监。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下转1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