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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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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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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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数27,693,590.25元较年初数5,930,946.79元增加3.67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根据销售合同对部份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98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付电费及原材料货款尚未取得发票进行结算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2.6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3.13%,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的技改工程款项较年初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155.5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采购时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8.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6.9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所致;
8.应付股利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3.6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应付股利款所致;
9.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15%,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公司收购了罗江海诚运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其运输收入与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进行了合并抵销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0.9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数759,134.96元较上年同期数104,767.90元增加6.25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少流出34,576,329.33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主导产品树脂及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上升,相应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采购原材料以应付票据方式结算的金额同比增加,相应减少现金流出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多流出6,399,625.25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的技改工程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63,968,657.41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归还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35,791,953.33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少流出34,576,329.33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6,399,625.25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63,968,657.41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实地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2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2018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局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2018年4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涉及变更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15:00至2018 年4月2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临时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彭朗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 105,158,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262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1,084,5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5935%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人,代表股份4,073,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68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7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4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53%;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关于重新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取消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21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26%;反对1,4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公司关联股东刘江东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3)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王朕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金路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21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中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彭朗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李刚剑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刘祥彬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彭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为增强其控股子公司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亨源石化”)的资本实力,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经与其另一股东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金路亨源石化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路亨源石化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2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五次监事局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层公司小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经推举,会议由公司监事刘汉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局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局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选举刘汉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局主席(刘汉东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局主席简历
刘汉东,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项目管理师,高级咨询师,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科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四川省树脂厂质检科科长、电石厂厂长,德阳市经编厂厂长,德阳市电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阳市有机化学厂厂长,德阳东马塑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局主席。
刘汉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汉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8-23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为增强其控股子公司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亨源石化”)(其中,仓储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经与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亨源石化”)协商,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金路亨源石化进行增资,仓储公司以货币资金向其增资2499万元,亨源石化以货币资金向其增资2401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路亨源石化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
2.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第七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汉市西外乡金谷村
法定代表人:赵代仁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4%,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持股16%
经营范围:仓储:甲醇、溶剂油、甲苯、二甲苯。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建材、装卸服务。
2.公司名称: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渠县天星镇解放村
法定代表人:肖大勇
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股权结构:四川亨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仓储、销售,五金、建材、装饰材料销售;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票据交易、销售。
经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汉金路亨源石化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西外乡楠木村2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1MA658K6Q1W
法定代表人:陈新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股权结构:四川金路仓储有限公司持股51%,四川亨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批发(仅限票据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C】,石脑油、次氯酸钠溶液、甲醇、乙醇、正丁醇、甲基叔丁基醚、汽油、柴油、磺化煤油、甲醛溶液、2,3-甲基苯胺、异辛烷、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四、增资基本情况
1.仓储公司、亨源石化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金路亨源石化进行增资,其中,仓储公司以货币资金向其增资2499万元,亨源石化以货币资金向其增资2401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金路亨源石化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仓储公司、亨源石化持有其股权比例不会发生改变。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影响
金路亨源石化目前主要从事成品油经营业务,本次对其进行增资,能进一步增强其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8-0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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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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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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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将持有的容汇锂业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51.4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沃特玛及相关方向本公司销售存货以抵偿应收票据。
3、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277.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款增加。
4、存货期末比期初增加50.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沃特玛及相关方向本公司销售存货以抵偿欠本公司货款。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减少78.8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将持有的容汇锂业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增加51.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九江天赐、九江天祺项目投资建设增加。
7、工程物资期末比期初减少35.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投资项目建设领用工程物资。
8、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85.8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银行借款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46.6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发放2017年度奖金。
10、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增加96.7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计提银行借款利息。
11、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84.4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到转让容汇锂业股权第一期款项。
12、长期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445.1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江西艾德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13、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增加171.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将持有的容汇锂业股权的会计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5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销量增加以及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业务上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
2、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0.50%,主要原因为较上年同期,报告期新增江西艾德、浙江美思、池州天赐、安徽天孚等公司,以及,研发费用、工资、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增长。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8.7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利息支出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6.5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原值较期初减少,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844.9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对容汇锂业会计核算方式变更,增加本期投资收益。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9.4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7、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科目调整,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入调整计入其他收益。
8、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8.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科目调整,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入调整计入其他收益。
9、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5.18%,主要原因为赔偿支出。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37.25%,主要原因为容汇锂业会计核算方式变更,确认相关所得税费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61.58%,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购买原材料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5.84%,主要原因为报告购买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6.6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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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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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该笔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日、2018年1月29日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3日、2018年1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的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的持续发展,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向九江天赐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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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为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次),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6.9亿元(含本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范围内。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
该笔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25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以上项目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及专营专控的商品或项目除外。
经营状况(单体,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07,575,967.23元,负债总额761,143,990.43元,净资产1,246,431,976.80元,营业收入235,868,188.19元,净利润12,273,342.39元。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6.9亿元(含本次)。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容汇锂业部分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9日、2018年2月6日、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汇锂业”)部分股份的事项,同意公司向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泓华(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南置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容汇锂业股份合计5,000万股,转让股份占容汇锂业股份比例合计12.2209%,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已根据授权与各受让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8日、2018年4月1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18年3月21日,容汇锂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股票挂牌终止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各受让方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各项条件均已满足,各受让方已根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同时协议各方已完成相应股权的交割,本次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