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樊家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翠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樊家驹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18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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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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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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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内环保政策及大宗商品大幅涨价因素影影,一直处于高位,产品价格调整又具有滞后性,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下降。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