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洪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国定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8-017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提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九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进行换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傅国定先生、陈伟义先生、潘明忠先生、陈士军先生、邵燕芬女士和陈照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祝宪民先生、郑念鸿先生和曹卫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需呈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附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18-018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介:
傅国定先生,男,194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66 年起创办定海纺织机械厂、舟山市纺织机械厂、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等企业。1994 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 年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1988 年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伟义先生,男, 汉族,1971年1月出生,籍贯:舟山定海,优秀党员干部、助理工程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机械质检科长、公司质监部副部长、部长,机械党支部负责人,区级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思想工作者,2013年起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质监部部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负责人。
潘明忠先生,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起历任定海纺织机械厂生产科长、车间主任、技术副厂长、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起荣获舟山市首届中青年科技人才奖、十佳青年星火带头人、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士军先生,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车间主任、亚麻分厂厂长、金鹰集团六安绢纺厂厂长、金鹰股份四川绵阳绢麻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01年至2009年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块营销部负责人,2009年至今任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燕芬女士,女, 汉族,1967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起历任舟山麻纺织厂、定海绢纺厂、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质管科长、工艺科科长、技术副厂长。现任公司董事、新疆伊犁亚麻厂厂长。
陈照龙先生,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起进入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0年起担任定海纺机总厂里回峰分厂厂长,1992年担任定海纺机总厂设备科长,1996年至今担任公司纺机经营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祝宪民先生,男,1954年10月28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纺织机械协会总工程师,兼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制造工艺协会纺织机械分会理事长。曾于1982-1997在中国纺织机械工业总公司担任助工、工程师、高工;1997-2000在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助理、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技术部副部长;2000-2002在北京中纺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0-2004在宏大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副院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
郑念鸿先生:男,1951年5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职业经理。现任温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于1983-1992年任温州陶瓷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财务处长;1993—2004年2月任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4年2月-2013年4月任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兼任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2009年任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6-2013年4月任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全国建材行业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会计人员。著作论文曾发表在《经济管理》、《会计研究》、《中国财政》等全国期刊,获全国优秀论文奖、浙江省会计论文一等奖等。
曹卫年先生,男,1956年10月出生,二级高级法官,200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委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232证券简称:金鹰股份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8日
至2018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等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及2018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80-8021228
(3)联系人:韩钧 施季清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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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本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3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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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1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11.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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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8-01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密和康先生、洪东海先生、傅万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李雪芬女士、傅友忠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以上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介:
密和康先生,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机器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麻纺行业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989年至1996年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里回峰分厂技术部,1996年至2002年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总厂技术部,2002年至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负责人。2015年完成科技部《数控一代机械产品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一期)》项目中专题课题《数控化苎麻梳理设备研究》。
洪东海先生,男,汉族,1966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舟山麻纺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亚麻分厂厂长。现任上海凡拓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傅万寿先生,男,汉族,1945年出生,中专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01年至2009年任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雪芬女士,女,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舟山市马岙羊毛衫厂副厂长。1992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舟山达利针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该公司总经理。
傅友忠先生,男,汉族,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定海绢纺厂车间主任、舟山达利绢纺制衣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绢纺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8-02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继续推荐李雪芬女士、傅友忠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李雪芬女士,女,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舟山市马岙羊毛衫厂副厂长。1992年起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舟山达利针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该公司总经理。
傅友忠先生,男,汉族,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定海绢纺厂车间主任、舟山达利绢纺制衣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绢纺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8-02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公司自查,现对下述相关内容补充及更正如下:
一、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公司扶贫情况和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在2017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扶贫情况和环境信息情况,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社会责任是企业价值内涵的一部分,公司把履行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作为回报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公司党委、工会等组织长久以来不间断通过爱心基金、医疗福利,资助贫困学生等等,切实履行扶贫及公益工作。以下为公司2017年度公益事业情况表:
■
公司依托党委、工会等组织,持续将公益及扶贫等工作履行下去,同时将此项工作作为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环境信息情况:
公司为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公司一直倡导清洁生产,着力打造绿色环保花园工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公司在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坚持开展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防治污染和环境保护贯彻到企业的规划、生产、经营、建设、科研的过程中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企业标准化综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所属企业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培训,不断提高公司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公司所属的建设项目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环保政策执行。各项环保设施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各类污染物排放及数量均达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二、公司在披露2017年度报告第六节之3.2关于“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因工作人员输入错误,将第五大股东“陈玉麒”误输入为“陈玉麟”,其他数据不变,更正后具体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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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补充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变。更正补充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上述补充更正未对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向陈玉麒先生诚挚的致以歉意,同时因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金鹰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