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文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梅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梅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扣除所得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以负数表示。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018年3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持有的45000万股新钢股份A股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至本报告期末新钢集团持有的新钢股份A股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形。
2.3 截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公司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对外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主要系公司部分其他业务未及时结算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主要原燃料及产成品库存降低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公司新增对投资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工程项目设备款结算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计提中期票据利息结转所致。
8.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境外实体新钢新加坡公司报表折算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增值税额附征的税金附加增加及排污费改环保税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因研发项目处于筹划阶段,实际发生研发费下降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带息负债下降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铝锭套期保值盈亏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投资联营企业收益延迟支付所致。
1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产销规模扩大,产品销售单价上涨所致。
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增加所致。
1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效益趋好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绩效较上年同期趋好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增多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文勇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曾庆洪及总经理冯兴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1:截至2018年3月31日,A股股东户数为32,209,H股股东户数为242,合计32,451。
注2:广汽工业集团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计3,705,129,384股,约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72.91%;同时,报告期内广汽工业集团及其香港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港股通持有本公司H股207,542,000股,约占本公司H股股本的9.38%;故其持有本公司A、H股票合计共为3,912,671,38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4%。
注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即HKSCC NOMINEES LIMITED,其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H股股份也委托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处。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庆洪
日 期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238 公司简称:广汽集团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建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晓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2017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1、 2017-012)及《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7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035)。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 2,270,000 份调整为 4,540,000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取消陈燕德和曾振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56 人调整为 54 人,并注销离职人员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8 万份。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54 万份调整为 446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6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公司根据《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行权比例的股票期权 133.80 万份进行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46.00 万份调整为 312.2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3 月 16 日披露的 《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0 万份调整为 120 万份;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 (公告编号:2018-013)。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琪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4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郑井耀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取消郑井耀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52人调整为5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0万份调整为119万份。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除息日为2018年4月27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4.7元/股调整为64.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3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3时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4月16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郑井耀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取消郑井耀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52人调整为5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0万份调整为119万份。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除息日为2018年4月27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4.7元/股调整为64.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3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2)。
2017年2月27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2月27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3月11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23)。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7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2017-035)。
2017年5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3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2018-014、2018-017)。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52人调整为5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0万份调整为119万份;同意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4.7元/股调整为64.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3元/股调整为66.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024)。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郑井耀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取消郑井耀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万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作相应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52人调整为5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0万份调整为119万份。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上市发行后的总股本1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2017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26日,除息日为2018年4月27日。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4.7元/股调整为64.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7.3元/股调整为66.8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3579 公司简称:荣泰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