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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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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晓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维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晓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00.29万元,增幅为95.66%,主要是公司从事的皮棉期货业务投资增加所致。

1.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6133.25万元,增幅为126.31%,主要是公司在采购业务中采用预付款方式的结算增加所致。

2.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3515.72万元,减幅为35.35%,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国家棉花收购补贴资金、兵团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改革补贴资金,以及应收家庭农场款结算减少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644.24万元,减幅为37.03%,主要是本期公司库存产品销售,其留抵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174.13万元,增幅为66.55%,主要是公司下属轧花厂技改项目本期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减少63.87万元,减幅为62.32%,主要是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费用按规定摊销所致。

(7)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663.42万元,增幅为36.21%,主要是公司收到的农五师棉麻公司皮棉销售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58.48万元,减幅为76.72%,主要是公司按规定缴纳税款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13667.02万元,减幅为31.65%,主要是公司下属霍热分公司农户籽棉收购资金兑现支付所致。

1. 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14578.91万元和13426.47万元,增幅分别为72.1%和71.2%。主要是公司主要产品皮棉、粕产品、棉纱、玻璃、氧化钙等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玻璃、氧化钙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8.54万元,增幅为108.87%,主要是本期公司产品销售量增加相关销售费用随之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1.08万元,增幅为41.51%,主要是本期公司银行借款资金成本高于上期及银行借款贴息少于上期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8.89万元,主要是公司上期部分应收账款收回,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1万元,本期公司投资的阿拉山口风电和塔城风电的亏损幅度小于上期,受上期公司取得棉花期货投资平仓收益因素影响,本期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66.24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期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8万元,增幅为116.94%,主要是公司本期按要求收取违规清退款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较上年同期减少96.97万元,减幅为26.81%。本期公司棉花、油脂、玻璃等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因皮棉、粕产品、玻璃、氧化钙等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贡献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152.44万元,抵消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减少,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影响因素,本期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较上年同期减少96.97万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变动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856.1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库存产品收回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76.67万元,主要是本期轧花厂技改项目资金投入较上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3.5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银行借款存量的减少幅度小于上年同期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9月、11月,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华阳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期承兑票据,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以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所在地的第十二师公安局报案并受理,相关诉讼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目前涉及合同纠纷的三起诉讼案件,已从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至该乌鲁木齐公安局,作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合并侦查处理,乌鲁木齐公安局正在全力查办此案,侦办事宜还未收到具体结案文书,公司将继续跟踪本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据初步了解,此案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2018年度生产活动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晓宏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8-02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4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2018年4月2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刘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建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届

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陈建江: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湖南衡山县人,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同年8月在84团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曾任新疆农五师84团9连会计,新疆农五师84团4连会计,新疆农五师八十四机关计财科,开发办和劳资科工作,2004年公务员考录到新疆农五师国资委,新疆农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副部长,新疆农五师国资委业绩考核部部长,新疆北疆果蔬公司挂职副总经理,现任新赛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并于2018年4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06号,公司现根据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如下(注:以下回答顺序与贵所上证公函【2018】 0306号中的问题顺序相同):

一、关于销售和采购

1.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45亿元,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30.28%;2016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5.82亿元,占收入的比重为55.43%。(1)请公司说明在营业收入总体增长4.98%的情况下,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约40%的原因;(2)补充披露2017年新增客户前五名名称及其销售金额、增幅最大的客户前五名名称及其销售金额。

回复:

(1)关于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分析

按照关联客户合并披露的要求,公司重新整理了2017年前五名客户情况,由于各子公司统计口径误差导致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排名披露出现错误,为此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经复核修正后2017年前五名客户明细情况如下:

2016年前五名客户明细情况:

从修正后公司2017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64亿元,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32.98%,与2016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额相比下降37.54%。从两年对比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度前五名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金额较大,单个客户销售收入销售额都在上亿元以上;从2017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额来看,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原仍然存在的老客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棉麻公司、上海市纺织原料公司销售额度随着销售收入增大而增加。而原有的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瑞德灯饰有限公司、临清市德为纺织品有限公司已退出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新增加的中纺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博瑞阳光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奎屯云森纺织有限公司三家客户单个销售额远低于上年度退出的三家客户销售额,客户集中度适当分散,导致营业收入总体增长4.98%的情况下,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反而下降的现象。

(2)2017年公司新增客户前五名名称及销售金额:

(3)2017年增幅最大的客户前五名及销售金额:

2.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和供应商中,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和中纺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同时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也是公司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经查,前述两公司之间存在股权关系。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两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否与公司业务相同;(2)说明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原因;(3)公司向前述两公司采购和销售的产品名称、金额,说明相关采购和销售的价格是否公允;(4)请公司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的关联方进行合并计算,并重新进行披露。

回复:

经核实,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中纺棉东营棉花有限公司均为中纺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按照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的关联方进行合并计算的要求,我们整理了2017年公司与该三家企业发生的购销业务:

(1)中纺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棉花收购;仓储服务;钢材、建筑材料、初级农产品销售。新赛股份公司主营的棉花业务为:棉花种植、棉花加工销售等,经营业务类型有所不同。

(2)关于对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既是公司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况说明:新赛股份公司下属新赛棉业公司,2017榨季为抢收原料,积极筹集籽棉收购资金,将生产加工的皮棉以质押方式转给中纺棉新疆分公司,公司视同销售处理,并从中取得70%的资金用于籽棉收购。资金充裕后再按照前期获取的资金额另加一定的手续费和管理费,从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回购等量的皮棉并解除质押,再次进行对外销售,为避免虚增收入公司在年报中未确认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年审中会计师认可公司不确认收入、成本的做法,认为是企业的一种融资行为。而在客户和供应商情况统计中,公司业务人员未将此因素剔除,导致信息披露错误。经调整更正后,公司与中纺棉贸易公司之间是销售客户关系,不存在即是销售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关系,为此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会计师对该业务未确认收入和成本发表意见:

经核查,新赛股份公司子新赛棉业公司,2017榨季为抢收原料,积极筹集籽棉收购资金,将生产加工的皮棉以质押方式转给中纺棉新疆分公司,所获资金用于籽棉收购。资金充裕后再按照前期获取的资金额另加一定的手续费和管理费,从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回购同批次等量的皮棉并解除质押,再次进行对外销售。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新赛棉业公司与中纺棉之间的此类购销业务不符合收入准则的确认原则,商品的风险和报酬未实现实质性的转移,此类交易属于公司的筹资活动,公司在年报中未确认该业务的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符合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向上述中纺棉新疆有限公司累计销售皮棉产品6461.03万元,产品销售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累计质押回购销售皮棉4062.31万元,回购皮棉4251.68万元,其资金成本、手续费和管理费等价格公允、真实。

(4)公司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的关联方进行合并计算后,更正如下:

2017年新赛股份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7年新赛股份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3.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中,公司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9243.07万元,较2016年3250.05万元大幅上升;同时,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了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中心协调中心。请公司说明:(1)向上述三家公司采购产品名称、金额,说明相关采购价格是否公允;(2)公司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采购大幅上升的原因。

回复:

(1)向上述三家公司采购产品名称、金额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①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采购玻璃产品加工的主生产原料重碱,采购数量32534.50吨,金额5429.67万元,单价1668.89元/吨,采购价格按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真实公允。②吉林榆树古船米业有限公司:该单位为本年度公司下属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物流)新增供应商,2017年湖北物流为发展贸易业务,向该公司整船仓采购玉米约3万吨,金额5692.82万元,价格随行就市。③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中心协调中心:该单位为本年度湖北物流新增供应商,其交易网站是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国家临储粮油制定拍卖网站,因湖北物流一直从事粮油贸易,故申请成为其会员获得了交易资格。2017年湖北物流在该网站公开竞拍国家临储菜籽油3300吨,金额2139.28万元;临储玉米8821吨,金额1358.51万元,价格随行就市。

(2)公司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采购大幅上升的原因:一是本年度玻璃产品的生产量较上年有所增加,重碱等原料采购数量随之增加,2017年较上年增加10576.51吨,而且重碱市场价格2017年较上年上涨189.17元/吨,两种因素共同导致公司对该供应商采购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二是子公司普耀建材公司统计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的过程中,统计人员未分析账户款项性质,导致采购资金多计3813.4万元,此笔业务须做更正处理。

会计师对该业务发表意见:

经核查,新赛股份子公司普耀建材公司统计向青海挚友经贸有限公司支付采购款的过程中,统计人员未分析账户款项性质,导致采购资金统计错误,该错误不会导致采购成本的金额虚增以及成本的结转。不影响公司实际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以及往来和资金的余额,对公司当期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4. 2016年,公司向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均超过1.2亿元,而2017年上述供应商已经未出现在前五大供应商中。2018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临时公告,称公司以涉嫌合同诈骗将上述两供应商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并做风险提示;(2)公司2016年和2017年与上述两供应商之间分别发生的交易类型、金额;(3)请公司尽快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回复:

(1)自2016年5月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与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瑞德灯饰有限公司开展贸易合作以来,双方合作签订协议累计贸易额3亿元,按照协议约定已完成兑付贸易额1.9亿元,剩余1.1亿元未完成兑付。2017年9月、11月,乌鲁木齐华阳汇通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未按期承兑票据为由,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9月13日,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以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新疆新赛贸易有限公司所在地的第十二师公安局报案,第十二师公安局下属的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于2017年9月19日受理,乌鲁木齐公安局正在全力查办此案,相关诉讼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目前,新赛贸易公司业务合同纠纷的三起诉讼案件,已作为涉嫌合同诈骗立案合并侦查处理,侦办事宜还未收到具体结案文书。公司将继续跟踪本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据初步了解,此案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2018年度生产活动不造成实质性影响。

(2)2016年7月7日,新赛贸易从新疆博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入轮胎,金额为15074.43万元, 2016年7月18日新赛贸易将此批轮胎销售给新疆瑞德灯饰有限公司,金额为15818.73万元。 2016年9月18日,新赛贸易从浦曌科技购入轮胎,金额为15000万元, 2016年9月25日新赛贸易将此批轮胎销售给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额为15078.23万元。

(3)针对新疆新赛贸易公司发生的票据结算纠纷业务,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对相关情况开展了认真调查和分析,并责成新疆新赛贸易公司董事长何秀建负责对此纠纷进行协调和处理,预计在本年度完成本案的诉讼并结案。

5.目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2017年的第一大销售客户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棉麻公司,公司披露关联销售为0万元。请公司从股权关系、任职情况等方面,说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棉麻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公司说明与上述客户之间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回复:

(1)新赛股份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棉麻公司同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另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棉麻公司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新赛股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10.1.4条之规定,“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因此可以认定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棉麻公司与新赛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棉麻公司与公司所属霍热分公司之间,2017年发生皮棉贸易11966.1吨,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结算,平均结算价格15013.94元/吨,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费用

6.公司销售费用连续两年下降,2017年较前一年度下降了310.29万元,公司称主要系运输、装卸费由交易对方承担所致。管理费用下降1484.13万元,公司称主要是前期停工的子公司开工生产,停工损失减少。请公司细化说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下降的具体原因。请会计师说明履行的审计程序,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期较上期销售费用中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项目有:工资薪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其变动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对员工考核绩效比例略有下调导致销售费用中工资薪酬下降;

②子公司乌苏油脂本期销售散装油数量下降,导致运输装卸费用下降;子公司沙湾康瑞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导致运费下降;子公司湖北物流改变运输装卸费用结算方式,部分产品销售运费由购货方承担,导致运输费用下降;

③销售费用中其他项目减少的主要为子公司普耀建材公司不同规格玻璃产品销售调整与销售客户的结算折扣比例下调所致。

(2)公司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本期较上期管理费用中下降幅度较大有主要项目有:工资薪酬、办公费、折旧费、税金、研发费、停工损失及其他,其变动主要原因为:①公司对员工考核绩效比例略有下调导致管理费用中工资薪酬下降;

②办公费下降主要为报刊征订费用下降;

③折旧费用减少为上期将部分无形资产摊销误记入折旧费用,本期与上期的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小计相比,变化不大;

④税金减少系按准则规定本期将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调整记入税金及附加项目;

⑤研发费用减少系本期棉花种籽试验田投入减少;

⑥上期停产的呼图壁康瑞、呼图壁新米、玛纳斯金海利、玛纳斯新民等棉业子公司本期陆续投入生产;以及温泉矿业、新赛精纺等子公司本期停产时间缩短,导致停工损失下降;

⑦管理费用中其他项目主要减少的有小车费用、排污费等。

(3)我们对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获取或编制费用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及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计算分析费用中各项目发生额及占费用总额的比率,将本期、上期费用各主要明细项目作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③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累计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额等项目与各有关账户行进行核对,分析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④获取并检查相关绩效调整文件,按新标准重新测算绩效薪酬计入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⑤重新检查测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准确性;

⑥比较本期各月份费用,对有重大波动和异常情况的项目分析并查明原因;

⑦选择重要或异常的费用,检查费用的开支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⑧获取相关费用合同,检查主要结算条款是否与费用计算相符;

⑨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若干张凭证,实施截止性测试。

综上,我们认为,新赛股份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下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未发现重大异常事项。

三、关于存货

7.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皮棉的生产量为5.61万吨,销售量为3.05万吨,库存量为3.07万吨,库存比2016年增加267.88%。同时,公司2016年皮棉生产量为2.70万吨,2017年的生产量增幅超过10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皮棉产品的产供销模式以及行业状况,说明2017年皮棉产品生产量和库存大幅上升的原因。(2)公司2017年食用油和面纱的库存量比上年分别增加134.12%和1481.07%,请公司说明上述产品销售量大幅萎缩、库存量大幅上升的原因。

回复:

(1)2017年皮棉产品生产量和库存大幅上升的原因:公司的棉花加工产业包括一家种植加工的农业分公司,一家精纺公司附带的轧花厂以及十二家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皮棉产品前端原料为籽棉,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籽棉,经加工生产出皮棉、棉籽等产品后对外销售。2017年度,国内的棉花现货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且略高于上年棉花的平均市价,同时籽棉收购价格较上年有大幅下降,导致皮棉产品毛利水平较上年提高。公司看准棉花市场因素,将下属棉花加工企业全部启动开工生产,年度内生产加工皮棉5.61万吨,销售皮棉3.05万吨。另外棉花产品的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籽棉的收购加工主要集中在每年9-11月,棉花产品的销售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底前,因而本年度由于皮棉产品生产量增加导致的当期末库存产品增加属合理范围。

(2)食用油销售量大幅萎缩、库存量大幅上升的原因:油脂行业已持续低迷十几年,导致公司所属油脂企业连年亏损。为促进发展,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先后出售了博乐油脂、图木舒克油脂公司股权,公司的油脂产业已呈现逐渐萎缩的趋势,近几年公司的生产加工量也在逐年下降。2017年,公司现有的油脂企业在食用油市场原料价格降幅大于产品价格降幅的情况下开展少量加工经营,共生产加工食用油2368.5吨,受其原料农业产品季节性生产特征的影响,部分棉油留置库存等待价格略有反弹后销售。

(3)棉纱销售量大幅萎缩、库存量大幅上升的原因:公司的棉纱产业因棉纱产品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成本与售价倒挂,销售缓慢,加之开工不足,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大,公司棉纱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公司棉纱产业在国家棉花配额、使用新疆地产棉等各种政策补贴下艰难运行。上年度公司的棉纱经营主要以代加工方式进行,棉纱库存较低。2017年度公司在落实了电费补贴情况下,除开展了棉纱代加工业务外还从事了自营加工业务,自营生产棉纱1082.98吨,销售棉纱193.29吨,形成949.75吨的库存,与上年基础较低相比较显示库存增幅较大。

8.公司2017年存货余额6.22亿元,其中库存商品主要为皮棉,合计金额4.2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1491.99万元,公司2016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3296.8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方式,以及运用的重大判断等,说明存活跌价准备确定是否合理;(2)公司2017年存货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跌价准备计提减少的原因;(3)公司2017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方式及运用的重大判断

新赛股份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的销售价格主要参照公开区域市场(如:新疆棉花销售网等)或最近期公司实际对非关联第三方的销售价格;销售费用及税金按照公司本期销售费用率估算;相关税费按公司实际应税税率计算。

我们认为,新赛股份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符合准则规定,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价值部分确认为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实际运营状况。

(2)公司本期末存货大幅上升而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少的主要原因

①存货变动情况

由上表可以看出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大幅增加。

②主要库存商品变动及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如下

由上表可以看出存货的大幅上涨主要为皮棉、棉纱的增加。

我们对公司所有存货期末的存货准备情况均进行了复核测算,选取新疆区域市场销售价格,经测算期末棉纱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无重大差异;2017年末皮棉的平均单位成本为13,581.63元,市场售价为1.5万元每吨,除个别子公司成本较高存货有减值外,大部分棉业子公司生产的皮棉没有发生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3)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主要原因

2017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经检查复核,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2960万元中转销的金额为2859万元,系本期销售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库存商品,转销相应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处理为按销售比例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冲减营业成本。

我们认为,新赛股份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关于在建工程

9.公司2016年在建工程减值损失4.60亿元,2017年不存在该项目。公司2016年年报称,主要系双陆矿业在各级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完成了所有生产矿井的回填封堵,双陆矿业计提在建工程减值3.6亿元、固定资产减值2048.19万元,可利物流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9514.99万元。2016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临时公告,称新赛双陆矿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新赛双陆矿业去产能的各项工作。请补充披露双陆矿业前述生产矿井项目化解产能的启动、进展等具体情况,以及目前的状况,未来对公司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双陆矿业煤矿改扩建项目是将年产9万吨矿井改扩建为年产60万吨,矿井采用斜井方式进行开拓,矿井工业场地占地面积7.21公顷。2015年8月,该公司收到当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要求新赛双陆煤矿停止8号井3煤层西翼4501w首采区采煤工程的通知》,工程开始停工。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兵团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引导退出煤矿关闭工作实施办法》(新兵办发〔2016〕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被要求去产能。根据要求双陆矿业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了所有生产矿井的回填封堵,于2017年5月完成了公司人员的安置分流,目前正在开展资产债务的处置清算工作。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双陆矿业已基本完成了生产矿井化解产能工作,预计未来在无重大政策性变化的情况下,不会重新启动双陆矿业的生产经营。

10.年报披露,公司重要在建工程本期变动情况中,煤矿改造工程和铁路专用线本期增加金额分别为255.41万元和1418.35万元,同时,铁路专用线转固定资产。请公司说明:(1)上述两个项目目前的状况,前期已经计提减值,而本期继续增加上述两个项目投资的原因;(2)转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其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要求,以及《兵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兵团财务局按兵团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领导小组批准的年度钢铁、煤炭行业拟分流安置职工人数计算确定各师专项奖补资金预拨数额,经兵团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预拨各师财务局;待年末国务院对兵团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后,依据兵团发改委、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际情况与各师进行清算。

2017年度,双陆矿业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投资主要系在生产矿井化解产能期间,发生企业职工分流安置等人员经费。2017年5月,新赛股份收到兵团财政局预拨的专项奖补资金850万元。截止目前,正在申报进行双陆矿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核查,等待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际情况的清算验收。清算验收后,双陆矿业因政策性封井发的投资支出将得到财政专项资金的弥补,不会进一步影响企业的损益。

(2)可利煤炭物流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占地500亩,专用线长4.4206km。该项目在原精伊霍线水定站施工平面图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在水定车站新增2条到发线,预留1条。并对车站两端咽喉区、水定车站牵出线(牵2条) 、至货场的联络线进行相应的改造,以及因车站改造引起的相关配套工程。2016年因双陆矿业国家去产能政策性因素导致封井闭坑,公司主要运力“煤炭物资”已经无法按原设计要求开展运营,铁路专用线项目未来的经营现金流大幅下降,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严重。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利物流配套铁路专用线项目累计投资1.12亿元,企业根据未来预计经营现金流量的流入情况测算,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515万元。

2017年度,企业为扭转主要运力大幅减少的不利影响,积极开拓市场,加快项目投入运营的配套建设,2017年新增投资1418.35万元,建设完成配套运输道路 1.85 公里,其中场外 850 米,场内 1000 米。新建地磅房、警卫室、大门等综合楼配套工程。

2017年10月,可利物流完成铁路专用线配套公路及综合楼工程的建设,达到可运营使用状态。2017年11-12月,可利物流实现铁路运营代理服务费及装卸费收入25.58万元。

我们认为,可利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符合准则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状态。

五、关于应收账款

11.年报披露,本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金额3237.93万元,本期收回由担保人国资经营公司代偿的图木舒克新赛油脂公司1.34亿元欠款,冲回以前年度为该项应收款计提的3237.93万元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回欠款的具体时点、相关过程,前期计提减值的判断依据及其合理性;(2)核实国资经营公司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收回欠款的时点及过程。2017年10月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资经营公司与新疆图木舒克新赛油脂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五师国资经营公司向图木舒克油脂提供13450万元借款,用于图木舒克油脂偿还新赛股份2014年股权转让形成的应收款项,并授权五师国资经营公司直接向新赛股份公司支付。2017年10月10日、10月24日、10月25日、11月6日新赛股份分别收到担保人五师国资经营公司代偿的图木舒克油脂公司欠款60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68,489,407.37元,总计134,489,407.37元。

(2)前期坏账准备的计提。按照2014年12月16日新赛股份与图木舒克油脂、五师国资经营公司三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书约定,图木舒克油脂公司应将2014年10月转让股权时应付新赛股份123,817,084.39元款项,分别于2015年、2016年、2017年偿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借款利息,五师国资经营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款计划如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新赛股份应收图木舒克油脂公司134,489,407.37元,账龄分布及按公司坏账政策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对应收图木舒克油脂公司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符合公司坏账政策的规定,风险组合的划分判断符合双方协议约定及债务实际偿还情况。

(3)五师国资经营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国资委出资的全资子公司,新赛股份的母公司为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按照现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准则的规定,五师国资经营公司与新赛股份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综上,我们认为,新赛股份前期对应收图木舒克油脂公司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依据符合公司相关坏账政策规定,充分合理;五师国资经营公司与新赛股份不构成关联方关系;企业收回五师国资公司代为偿还的应收款项转回相应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3.22亿元,坏账准备9042.4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2017年应收账款的确认和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新赛股份公司坏账政策:新赛股份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应收往来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除上述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将500万元以上的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500万元以下的确定为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连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②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例如: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复核测算

我们按照新赛股份公司关于应收款项坏账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新赛股份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组合分类情况进行了取证、检查和比对,并对各组合分类期末的坏账准备进行了复核测算。经复核、测算,我们认为,新赛股份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的组合分类,以及2017年度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充分计提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六、其他问题

13.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中有第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说明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资金占用。

回复:

第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下属霍热分公司的棉花种植业从该公司采购农用肥料、农药等,年交易额在2000余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要求,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按规定披露。公司对其预付生产资料款属于履行审议程序下的正常采购付款业务,不构成非正常资金占用。

14.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单位往来款、家庭农场款等款项,请公司说明上述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后续处理的计划以及进展情况。

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主要有:家庭农场款1306.37万元,单位往来款13342.43万元,政府补助4399.57万元。现按要求说明如下:

(1)应收家庭农场款1306.37万元。

应收家庭农场款科目属公司所属霍热分公司棉花种植业务中与承包农户结算的专用科目,公司棉花种植过程中为农户垫付的农药、肥料、机耕等费用通过本科目核算,在农户将种植籽棉产品交付分公司轧花厂时结算扣回上述垫付资金。因年度结算时垫付款项未能全额扣回时,导致应收家庭农场款挂账,该挂账以滚存方式存续,直至全额收回为止。

(2)单位往来款13342.43万元,包括:①新疆博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博乐油脂)及石河子新赛油脂有限公司(石河子油脂)往年欠款5492.02万元,具体如下,

博乐油脂原为新赛股份控股子公司,石河子油脂为博乐油脂子公司,新赛股份原孙公司,二者均为新赛股份原油脂生产企业。上述欠款为公司在其经营期间为其提供的生产经营资金借款,后因油脂行业亏损严重,公司于2012年将持有的全部的博乐油脂股权出售,导致累计欠款利息挂账未能结清清。由于博乐油脂亏损较大,资产负债率达300%以上,资金周转困难,目前无能力偿还,公司财务对该部分其他应收款已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2017年博乐油脂公司在现有股东的支持下开展代加工业务,勉强维持了公司人员费用,公司将紧密关注博乐油脂的状况,及时催款,积极争取欠款的回收。

②公司控股宏伟投资公司经营期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2491万元,欠款单位及金额如下:

形成原因:其他应收款-乌鲁木齐阳光军锋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公司下属新疆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与供应商乌鲁木齐阳光军锋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螺纹钢、圆钢采购合同,向其采购螺纹钢、圆钢1790吨,金额500万元。新疆新赛宏伟投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500万元后,因钢材市场价格下滑,交易低迷至目前未销售结算。

其他应收款-新疆金凯晟钢铁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公司下属新疆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与供应商新疆金凯晟钢铁有限公司签订螺纹钢采购合同,向其采购螺纹钢2500吨、金额700万元。新疆新赛宏伟投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700万元后,因钢材市场价格下滑,交易低迷至目前未销售结算。

其他应收款-新疆晟利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4年4月,公司下属新疆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晟利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入股协议:入股资金700万元,期限一年(2014年4月8日—2015年4月8日),约定12月20日为分红日,年固定分红91万元,年末按照协议约定确定收益,并在“其他应收款”中挂账。

其他应收款-新疆迪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5月公司下属新疆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迪盛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预付购货款500万元,后因未提货形成挂账。

针对上述欠款,公司已安排专人催收上述款项,催收不利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初步拟定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此欠款回收。

③公司下属乌苏新赛油脂公司其他应收款1278.37万元,主要为该公司向周边团场收购棉籽支付的原料滚存资金,因油脂市场低迷,该公司付款未提货形成挂账。后续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协调上述各单位拉回原料完成结算。

④其他应收款-邹龙814.09万元,该应收款为公司下属玛纳斯新民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与邹龙合作经营棉花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棉花产品资金挂账,公司已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按期收回。

15.请公司梳理核实相关信息披露,核实已披露的2017年前五名客户销售合计金额等数据,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回复:

(1)2017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7年年报修正前披露的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7年年报修正后应披露的前五名客户情况

(2)2017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2017年年报修正前披露的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2017年年报修正后应披露的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公司对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于2018年5月5日之前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相应修订并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540 公司简称:新赛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