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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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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企业上年同期数为追溯调整数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产生的净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正式合并后则是计入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修昌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粤财JW万豪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姜修昌董事长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向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国药朴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发放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为全资子公司国药空港(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8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拟2018年为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拟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审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上述议案7、9、10、12、14、17、1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425,147,0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回避表决;议案6和议案19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燕律师、郑妍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股票代码:600511 编号:临2018-03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8年3月21日,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见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27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临2018-006、临2018-024、临2018-031公告)。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1元回购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2,529,307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766,933,698股的0.33%,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66,933,698股变更为764,404,39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6月11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国药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霖 王渴

电 话:010-67271828

传 真:010-67271828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