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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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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1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鲁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富培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富培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

1.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增持公司股票100,000股,此次增持后持有公司股票463,089,709股。

2. 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2018年3月12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予以披露,律师出具了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285%,最高成交价为8.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1元/股,成交金额为66,206,050.13元(不含交易费用)。

3. 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18年3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70,000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晓华于2018年3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60,083股;公司副总经理黄华于2018年3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60,000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4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伟强、龙隆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5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