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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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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年度报告于2018年4月27日由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8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1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姚大锋、翁振杰、郑海泉、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委托他人出席2名,副董事长卢志强书面委托董事吴迪代行表决权,董事郑万春书面委托董事长洪崎代行表决权;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

1.3 公司董事长洪崎、行长郑万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新金融工具有关会计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相关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报告期内,还原口径利息净收入221.22亿元,同比增长6.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3 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新办法达标要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新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90亿元。

本报告期末较2017年末,一级资本净额增加67.93亿元,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增加500.69亿元,杠杆率水平提高0.06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4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紧密围绕“民营企业银行、科技金融银行和综合化服务银行”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改革转型,业务结构不断优化,风险管控能力逐步增强,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各项业务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2.4.1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经营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9.42亿元,同比增长7.43亿元,增幅5.23%;实现营业收入367.48亿元,同比增长4.94亿元,增幅1.36%;成本收入比24.75%,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

股东回报指标保持稳定。报告期内,本集团年化平均总资产收益率1.02%,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8%,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比增长0.02元;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0.28元,比上年末增长0.16元。

2.4.2 不断优化资产负债业务结构,持续推进战略转型

资产负债规模保持协调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达到60,025.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04.22亿元,增幅1.70%,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9,065.0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22.02亿元,增幅3.64%,各项贷款总额占总资产的比重达到48.42%,比上年末提高0.91个百分点;负债总额56,066.7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943.98亿元,增幅1.71%;吸收存款总额30,506.5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43.44亿元,增幅2.84%。

客户基础不断夯实和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境内有余额对公存款客户105.1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3.85万户;有余额对公一般贷款客户11,324户,比上年末增长153户,有余额民企贷款客户达到5,809户;零售非零客户3,537.87万户,小微客户655.5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63.12万户;直销银行客户1,286.6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95.16万户;手机银行客户数3,620.34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41.17万户。

业务结构持续调整和优化。坚持民企和小微特色,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民企一般贷款余额6,509.6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48亿元;小微贷款余额3,832.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1.34亿元,其中抵质押类贷款占比达78.95%,比上年末上升3.31个百分点。持续推进精细化财富管理,截至报告期末,管理个人财富资产规模15,415.5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51.92亿元;管理私人银行金融资产规模3,238.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9.22亿元。发债业务市场排名有所上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发债规模达到815.47亿元。托管业务规模突破8万亿,达到80,613.8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217.37亿元。

收入结构有所调整。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利息净收入210.07亿元,同比增长54.33亿元,增幅34.89%;非利息净收入占比57.17%,同比上升14.21个百分点,主要是新金融工具有关会计准则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相关收益不再计入利息收入,其相关损益体现为非利息净收入。

2.4.3 资产质量基本稳定,风险抵御能力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完善客户内部评级体系,强化内部风险分类管理,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496.4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58亿元;不良贷款率1.71%,与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72.17%,比上年末上升16.5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94%,比上年末上升0.28个百分点。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 H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公司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合计数。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公司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 由于本次优先股为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示的为获配投资者的代持人信息。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执行上述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及影响参见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8-02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和2018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洪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8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1名,副董事长张宏伟、刘永好,董事史玉柱、吴迪、姚大锋、翁振杰、郑海泉、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委托他人出席2名,副董事长卢志强书面委托董事吴迪代行表决权,董事郑万春书面委托董事长洪崎代行表决权;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9名,实际列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2018年一季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改革转型暨三年发展规划整体实施方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授信类内部交易预算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租赁资产保理业务及租赁服务贸易国内证业务内部交易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8-02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张俊潼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5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4名,监事张博、鲁钟男、包季鸣、程果琦通过电话连线参加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证券代码:600016 公告编号:2018-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

收入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变更,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先后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已执行上述准则。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一季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金融资产减值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提升了套期会计的适用性。相比旧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金融工具的确认与终止确认及金融负债分类的要求做出实质性改变。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较为广泛的影响。

1、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与旧准则相比,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原有分类,保留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类别。

2、金融资产的减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调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

3、套期会计

新金融工具准则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

新金融工具准则引入大量新的披露要求,特别是有关套期会计、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等内容。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按照新准则进行披露,不重述2017年可比数据,调整了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调整使本集团2018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较2017年末减少2.65%。

(二)收入准则的修订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已执行该准则,此次变更未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案文件

(一)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 本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8-02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将该修订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部门核准。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16 公司简称:民生银行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