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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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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7版)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623,738.24万元、727,396.05万元和853,529.56万元,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00,631.55万元、497,199.23万元和510,873.13万元,2017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主要系货币资金、存货和预付账款的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逐年提高,分别为223,106.69万元、230,196.82万元和342,656.43万元。2017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期末,公司的负债分别为306,389.65万元、379,216.46万元、417,412.54万元。2017年12月31日的负债总额较2016年12月31日增长,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的负债结构较为稳定。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及应付职工薪酬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337.67万元、59,089.79万元和20,245.84万元。公司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下降65.7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调整经营架构,经营性现金流入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04.76万元、21,961.27万元和3,262.23万元。公司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下降85.14%,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购置2艘超灵便型散货船,支付了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6.13万元、8,919.59万元和-8,606.17万元。公司2017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下降196.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收到股东健康基金的投资款,而2017年无此因素。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从以上指标可以看出,从2015年开始,公司各偿债能力指标保持稳定。

近三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在1倍以上,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且均处于合理的水平,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公司销售规模的增长而增加,为公司债务偿还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因此,从各指标看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总收入稳中有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2017年营业总收入较2016年增加45,550.71万元,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国内业务规模增长所致;同时近三年营业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持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以对市场需求的充分分析和科学预测为前提,以销售预算为起点,进而延伸到成本、费用和资金收支等经济活动各方面。公司将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努力保持现有出口规模,力争逐步扩大进口规模;在强调风险防范意识的前提下,积极发挥现有的资金优势,努力提高自营业务比例;开拓新的服务贸易项目,积极推进内销业务,打造内贸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公司将继续推进现代物流等服务产业的建设,布局健康和教育产业,积极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各个服装品牌项目的投后管理,扩大各品牌的销售规模。

公司将依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评估,防范各类风险。公司还将做好干部与员工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员工思想道德、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公司将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有志员工在公司转型中,将自己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为公司做出贡献。

公司将以打造可控的、有竞争优势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手段,在保持适度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做强、做精、做深、做细货物贸易和现代物流两大主业,以扩大对外投资和重新布局资产格局为途径,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转型,以完善稳健型资产配置为支撑,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争取发展成为一家在货物贸易和现代物流方面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多领域发展、多元化经营的上市公司。

(2)公司业务盈利的可持续性

公司是一家主营现代贸易和物流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从事国内外贸易长达几十年,是上海最大的进出口企业之一,也是上海最大的物流服务提供商之一。目前,公司拥有从国内外接单、各类原材料和成品采购、专业打样设计、自有工厂生产到全球物流配送等服装纺织品进出口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将认清风险挑战,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各产业板块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内生动力、深化创新驱动、妥善防范风险,在稳健的前提下实现关键领域有所进取。

结合公司目前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并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就各产业板块未来发展而言,国际贸易板块公司通过多元化经营以及业务资源整合,已经建立完整的国内外贸易体系,形成了国内较为完善的轻纺产品的业务链,经营运作情况良好。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的原有优势,推动出口业务增长,拓展进口业务。现代物流业板块,虽然竞争较为激烈,但公司具有多年经营管理的经验,以及遍布全球的物流网络和合作商,业务总体经营稳健。公司拥有齐全的各类物流经营资质、仓储基地在内的各类物流资产、经营能力较强的经营团队等。航运板块方面,公司不断扩大现有散货船队规模,打造专业散货船队,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海航业于2017年3月22日以875万美元的价格购入一艘船名为MV“FELIZ N”的超灵便型散货船,目前该船已经开始运营。

在客户信用方面,公司对各类客户采取了较为严格的资信调查与审核制度,并承保了出口信用保险,有效地加强了信用风险管理。同时公司继续深入开展内部管理工作,对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修订;积极推进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公司还在考虑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并适时试点股权激励,公司进行了后备干部与后备人才选拔,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未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改善、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综合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前述用途的金额、比例等具体使用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27,416,900元,担保余额均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18-018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 下午2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还将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和13已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议案12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详见临2018-017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8年5月18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62789999*2023、2022,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418版)

提案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8年5月17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楼,邮编:410015;

4、会议联系方式:朱柏文(电话:0731-85196775;传真:0731-85196144;电子邮箱:zhubw@nhbiogroup.com);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4”,投票简称为“南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忠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应收票据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产品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导致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在本期到期予以承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期初计提的2017年度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5)应交税费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期初计提的税费在本期予以缴纳所致;

(6)应付利息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借款规模及余额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宣威磷电融资租赁款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2)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到理赔款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罚没款支出所致;

(4)利润总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下降所致;

(5)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经营利润减少所致;

(6)持续经营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经营利润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控股子公司弥勒磷电及无锡澄泓报告期内盈利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导致经营利润减少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客户回款的银票26,209.24万元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的原料采购款,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到客户回款的银票26,209.24万元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的原料采购款,不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期初计提税费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9)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期外币结算增加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1)期初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因为上期末收到的融资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澄张路18号搬迁事项

2015年2月2日,澄星集团、本公司、澄高包装、江阴澄盛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日用化工厂五家单位联合(乙方)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甲方)、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实施单位)签署《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梅园大街202号(澄星工业园)退城搬迁补偿协议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甲方收回乙方位于江阴市澄张路18号(现梅园大街202号)三个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涉及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澄土国用(2001)字第06972号,土地面积为30,454.80平方米;甲方收购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2,563.24平方米,其中涉及本公司的房产证号为房权证澄字第010204046号,房屋面积11,847.98平方米;乙方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全部搬迁结束。截止目前,乙方尚未收到搬迁补偿款。

(2)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事项

201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2015027】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7年8月14日,公司、李兴、周忠明、傅本度、夏正华、华平、钱文贤、赵俊丰、卢青、沈晓军、马丽英、王国尧、沈国泉、王荣朝、刘伟东、江新华、江国林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90号),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临2017-17号”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尚未对本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兴

日期 2018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证券代码:600078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

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尚需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与完善,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全部问询事项。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对《问询函》回复工作的进程,并于2018年5月8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078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8-01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78 公司简称:澄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