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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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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4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星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建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华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 60.10%,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恒大声学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5.66%,主要是由于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报告期发放所致。

3、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42.51%,主要是贷款利率上升所致。

4、库存股较年初增加73.27%,主要是本报告期回购公司股票所致。

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0.71% ,本报告期主要是两家互联网子公司武汉飞游、长沙聚丰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而上年同期未纳入合并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7.59%,主要是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互联网子公司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上升而上升,但幅度小于收入涨幅.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4.96%,主要是公司管理优化降低销售成本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7%,本报告期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恒大互联网利息支出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20.08%,报告期内主要是子公司长沙聚丰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7.38%,本报告期主要是由于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20858.95%,本报告期主要是公司向江西省民建同心扶贫基金会捐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2.66%,主要是报告期内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子公司盈利所计提的所得税影响。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5.76% ,报告期内主要是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子公司产生利润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47.51%,报告期内收购两家标的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好。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40.58%,本报告期主要是子公司长沙聚丰收回投资理财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低54.90% 主要是本报告期回购公司股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份回购事项

(1)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事项已经2017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股份数不超过312.5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2)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79,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462,783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最高成交价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8元/股。

2、现金收购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事项

(1)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权)的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曹振军、戴菊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乙方”)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股权)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主体拟收购交易对方所持的长沙奇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热信息”、“目标公司”)84%股权,最终收购主体由各方在签署正式协议时协商确定。

(2)进展情况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中,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还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奇热信息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相关标的资产的业务、资产、人员梳理及审计、评估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3,737,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防磨抗蚀业务和互联网营销业务。

1、防磨抗蚀业务

公司根据工业系统设备、燃料的种类,基体材质,磨损腐蚀的介质、方式、程度,现场工况、施工条件等不同情况,为电力、钢铁、水泥等企业提供集防护材料、个性化防护方案设计、工程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防护方案。通过本公司提供的防护服务,预防和修复基体表面磨损腐蚀,延长工业系统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提高运行的稳定性,消除因设备失效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减少非正常停炉、停机、停产。开发应用的主要产品有:HDS防磨抗蚀喷涂丝防护、KM高温抗蚀耐磨涂料防护、MC高温抗蚀耐磨衬里材料防护、MT耐磨抗蚀陶瓷片防护、MHC高耐磨合金衬板防护、JHU高温远红外节能涂料防护。应用的主要技术有:防磨抗蚀新材料的制造技术以及超音速电弧喷涂、超音速火焰喷涂、等离子喷涂等金属热喷涂技术,冷喷技术、抗蚀耐磨涂料扎网技术、循环流化床综合防护技术、垃圾炉防腐-HCMT冷焊技术、垃圾炉防腐-HCP喷熔焊技术等。

2、互联网营销业务

互联网软件分发业务系2017年新进入的产业,通过外延式扩张收购武汉飞游和长沙聚丰,公司切入互联网软件分发业务。武汉飞游、长沙聚丰是两家从事互联网营销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软件分发、推广业务、互联网页面广告业务。武汉飞游、长沙聚丰凭借近十年的互联网营销经验,积累了百度、腾讯等一批优质的互联网客户资源,通过自身的媒体资源及联盟平台为软件厂商等提供产品推广服务。

(1)主要业务及产品、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武汉飞游通过其旗下的互联网媒体资源(西西软件园、腾牛网)和采购的外部互联网媒体资源,为百度、腾讯等提供软件分发和移动APP营销推广等服务,武汉飞游根据软件、APP的下载数量、使用情况等向客户收取费用。

长沙聚丰通过其旗下的互联网媒体资源(PC6下载站、东东手游助手)和采购的外部互联网媒体资源,为百度、日月同行、海南至尊等互联网公司提供软件分发等服务,长沙聚丰根据软件下载数量、使用情况等向客户收取费用。

(2)经营模式

武汉飞游通过经营自有的互联网媒体提供有价值的软件下载和资讯服务来获取用户,然后再依托自有的优势互联网媒体资源获取优质客户并提供软件推广的服务获取收益。另外,由于中小互联网媒体资源存在变现难的问题,武汉飞游则通过联盟合作的形式获取外部中小互联网媒体资源,帮助中小互联网媒体进行流量变现从而获取收益。

长沙聚丰主要的经营模式与武汉飞游经营模式基本一致。

(二)行业情况及趋势

1、防磨抗蚀行业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49万吨/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垃圾焚烧投入总额为1000亿,垃圾焚烧炉数量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4%。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5.8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2万吨/日。经综合测算,“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投入总额1360亿,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62万吨/日,期间需至少新增垃圾焚烧发电规模30万吨/日以上,相当于要新建300个1000吨/日的垃圾焚烧电厂。垃圾焚烧炉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核心设备,由于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塑料等有机物,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会产生较多的HCl、SO2等酸性气体对焚烧炉炉壁产生腐蚀。这需要对焚烧炉炉壁进行耐腐防护,大大增加了市场对高温耐腐蚀的堆焊材料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垃圾焚烧设施投入成本中10%为炉壁的堆焊材料及相关服务,“十三五”期间增量的1360亿加上“十二五”期间存量的1000亿,未来5年将有至少236亿的堆焊市场需求。(数据来源:《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8年版)》)

2、互联网营销行业

2017年互联网广告占广告市场总体份额的70%,互联网广告增速12.4%。(数据来源: CTR媒介动量)随着新产品及广告形式的出现,数字营销行业收入仍然保持高速增长,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7年移动广告增速51%,其中信息流广告由于产品形态及碎片化时间的匹配度广告增速达到70%。数字营销行业属于广告营销行业分支,“广告创意、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制作”等业务作为现代商业服务业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国内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也需要广告营销帮助优秀企业和产品树立品牌形象和差异化认知,社会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了广告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张”走上了“防磨抗蚀+互联网营销”双主业之路,整体业绩实现了较为稳健的发展。在“防磨抗蚀”的业务板块积极拓展了垃圾焚烧炉防护和声学业务,同时通过外延式扩张收购了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互联网营销公司,整体业绩实现了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5,912.90万元,比上年上升11,155.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52万元,比上年增长62.37万元,涨幅4.42%;公司总资产150,732.35万元,比上年增长58,437.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926.49万元,比上年增加55,095.23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上涨7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涨4.42%,主要原因为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新增武汉、长沙两家互联网公司所致。

在2017年,公司主要推动实施了三大重点工作。

1、推进防磨抗蚀产业升级,实现内生式增长

在防磨抗蚀产业领域,公司针对垃圾焚烧炉防护市场井喷之势,投资扩建二期CMT冷焊生产线,工厂自动化水平有明显提高,技术服务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突破了单一的在线施工模式和金喷JP、涂料等老业务,经济效益也有较大提升;同时在声学工程领域,突破了传统业务领域,进入地铁等新领域,业务拓展态势良好。

2、完成了对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互联网营销公司的并购

面对传统防磨抗蚀行业受水泥、电力、钢铁等行业景气度不高的环境影响,公司需要通过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和利润增长点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外延式发展以实现公司经营战略上的转型升级。2016年上半年开始启动对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互联网企业的并购,至2017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肖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1号)共历时一年多时间,交易于2017年4月完成资产过户及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工作。交易完成后公司成功涉足互联网营销业务,也让公司深刻意识到了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巨大发展潜力与广阔市场前景。

3、资产重组初见成效,投资并购力度加大

通过对武汉飞游、长沙聚丰两家互联网企业的并购,使得公司快速切入互联网领域,给公司的现金流和利润带来了较好的补充,公司未来也将拟通过包括现金收购、发行股份、成立并购基金等多种方式,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发挥平台优势,对公司双主业业务领域的上下游加大投资并购力度,加快产业整合,构建产业生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子公司都是由公司收购其100%股权获得, 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由公司新设成立控股50%;减少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南昌恒大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在上一会计期间股权已全部转让。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8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因公司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出差在外,受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胡恩雪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李汉国先生及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参见《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912.9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1,155.37万元,增幅75.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5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62.36万元,涨幅4.42%;公司总资产150,732.3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8,437.51万元,增幅为157.94%。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6-00065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28,882,965.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3,261,042.26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378,076.59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42,512,610.98元,其他综合收益为5,965,674.00元。

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作出之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79,000股。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6,616,909股扣除本预案作出之日公司回购专户2,879,000股股份后的303,737,909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1,121,372.7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没有超过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

特别提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同时,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具体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为保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审计费用根据 2018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续聘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九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总额度为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浦发银行授信期一致。

(2)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工行授信期一致。

(3)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壹年,使用方向为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叁仟万元、其余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承兑保证金为50%,国内信用证保证金为50%,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本决议有效期与招商银行授信期一致。

(4)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都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建行授信期一致。

(5)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兴业银行授信期一致。

(6)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由朱星河和胡恩雪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中信银行授信期一致。

(7)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贷款方式为担保,由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决议有效期与北京银行授信期一致。

(8)公司向中国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邮储银行授信期一致。

(9)公司向九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并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等各类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与九江银行授信期一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2017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飞游”)100%股权和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聚丰”)100%股权。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现就长沙聚丰和武汉飞游2017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9月29日,公司与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飞游”)全体股东签署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肖亮、新余畅游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聚丰”)全体股东签署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陈遂仲、陈遂佰、肖明、新余聚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购买肖亮等股东所持有的武汉飞游100%股权、购买陈遂仲等股东所持有的长沙聚丰100%股权。2017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该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7年3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31号《关于核准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肖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文件。2017年4月18日,武汉飞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4月21日,长沙聚丰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5月31日,公司向武汉飞游、长沙聚丰股东所发行的新股上市。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武汉飞游业绩承诺及其实现情况

根据恒大高新与武汉飞游原股东肖亮签订的《武汉飞游业绩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及补充协议,原股东肖亮承诺武汉飞游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80.00万元、3,090.00万元、4,020.00万元、4,050.0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6-00034号),武汉飞游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9.63万元,已完成2017年度承诺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5.52%。

(二)长沙聚丰业绩承诺及其实现情况

根据恒大高新与长沙聚丰原股东陈遂仲、陈遂佰、肖明签订的《长沙聚丰业绩承诺及补偿与奖励协议》及补充协议,原股东陈遂仲、陈遂佰、肖明承诺武汉飞游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900.00万元、3,770.00万元、4,900.00万元、4,950.00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沙聚丰科技有限公司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6-00035号),长沙聚丰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43.23万元,已完成2017年度承诺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7.25%。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李汉国先生及独立董事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蔡云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八、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恒大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1”

2、投票简称:“恒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重要提示: 1.“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 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7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星河、董事会秘书饶威、财务总监万建英、独立董事吴志军。(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执行。

同时,公司将按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36

(下转4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