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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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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方朝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齐三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童佳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亿股。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分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文。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朝阳

日期 2018年4月26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193,323.37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7,646,699.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64,669.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7,301,468.38元,减已分配2016年红利15,104,4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079,045.97元。鉴于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同时因订单承接情况良好,2018年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增加较多,且公司战略新业务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研发投入、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钢结构建筑及围护系统的设计、制作、施工和工程服务,是集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于一体的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体系包括用于轻型工业厂房、仓库等的工业建筑体系(轻型钢结构)、用于写字楼、商业用房、民用建筑的商业建筑系统(多高层重型钢结构)以及用于机场航站楼、火车站、文化体育场馆等的公共建筑系统(空间大跨度钢结构产品)。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的研发和推广,并形成了PSC住宅体系、公寓体系、学校体系、医院体系、办公楼体系五大产品体系,该体系兼顾了钢结构和混凝土两种结构材料的优点,形成独特的全结构体系,其“全系统、全集成、全装配”的技术特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公司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主要采取“直营EPC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同步推广。

业绩驱动因素:

1、宏观政策驱动

1)国家深入推进建筑业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钢结构发展带来了较好发展契机。2)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3)“一带一路”及经济带战略的推进等及相关政策为钢结构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会

2、战略转型升级

在传统业务领域,公司积极抓住细分市场发展机遇,实施高端定位战略,积极提升公司业务。公共建筑领域,公司主要抓住铁路、机场、城市轨交及文化体育场馆等细分市场的投资机遇;在工业建筑领域,公司主要定位于环保、新能源、物流仓储等战略新兴行业的高端客户,如公司承接了京东商城、苏宁、菜鸟物流等知名电商及吉利汽车、广汽丰田等车企的多个项目,通过与这些高端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工业建筑业务承接。

在新业务发展方向,公司积极发展绿色集成建筑业务,推进公司建筑工业化发展进程。自2010年起进军绿色集成建筑领域以来,公司在原有钢结构业务的基础上,整合建筑物结构系统、楼面系统、墙面系统和功能系统,开发了精工自有的绿筑PSC集成建筑体系。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建筑钢结构行业情况

与其他建筑结构相比,钢结构建筑具有自重轻、强度高、工业化程度高、施工周期短、循环利用率高、节能环保等优点。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钢结构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及设施、大跨度桥梁、高耸塔桅、海洋工程及能源工程建设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钢结构制造、安装技术总体已达到国际水平,产业规模与钢铁行业同列全球第一。

虽然我国建筑钢结构在近年来从产量和应用领域来看都有大幅提高,但钢结构用钢量占全国粗钢产量的比例一直在4%-6%浮动,钢结构用钢量占建筑用钢的比例约为9%-11%,而钢结构产值占建筑总产值的比例仅为2%-3%,与主要发达国家50%以上的比重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指出,目标到2020年钢结构用钢占建筑用钢比例从2015年的10%提升到25%以上;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力争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5,000万吨增加到1亿吨以上。因此钢结构建筑在我国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绿色建筑的发展助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全面启动了绿色建筑国家行动,这意味着绿色建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政府陆续下发各项政策,大力推动绿色集成建筑产业发展。2016年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2016年9月,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决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及八项任务。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为建筑钢结构行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基础建设的投资提升钢结构的市场需求空间。基建投资一直被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2017年的总理报告中指出“将继续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继续加强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在2017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输机场数量达260个左右,将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到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另外 “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境内长江经济带、“西北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等国家区域发展,带动一批基础建设兴起,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等都为钢结构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公司资质及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钢结构行业龙头企业,凭借为客户提供系统化、集成化的能力以及更为完善的产业链、更为丰富的产品线及更加专业规范的服务,承接了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工程、北京新机场航站楼、港珠澳大桥香港旅检大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101层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小蛮腰”(广州新电视观光塔)等多项国家或地方标志性建筑,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所做的建筑钢结构产值排名,从2006年至2015年,10年中公司已连续6年位居行业第一。

钢结构行业最主要的资质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壹级、贰级、叁级。同时,为推动绿色施工和建筑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探索解决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发包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问题,住建部于2014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试点,公司为首批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之一。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中国金属围护系统承包商资质证书。

公司已取得由北京三星九千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司的环境、质量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业经评审并符合相关标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完成了“15精工债”2017年度利息支付工作,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0。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6月15日,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7年11月3日,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评级结果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务承接额102.43亿元,同比增长46.25%;营业收入65.33亿元,同比增长7.61%;公司总资产115.53亿元,同比增长8.52%;钢结构产量60.92万吨,同比增长17.27%;但受钢材价格上涨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62亿元,同比下降43.4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鉴于国家财政部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根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1、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结构”);

2、浙江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锐”)

(曾用名:浙江精工空间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3、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工业建筑”);

4、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工”);

5、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建建筑”);

6、湖北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建筑系统”);

7、湖北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

8、安徽长江紧固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紧固件”);

9、上海拜特钢结构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拜特”);

10、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

11、SINGAPORE JINGGONG STEEL STRUCTU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精工”);

12、中望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投资”);

13、Purple 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

14、精工国际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国际钢结构”);

15、American Buildings Company Asia,L.P.(以下简称“美建亚洲”);

16、浙江精工钢结构(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澳门”);

17、武汉精工楚天新型墙体围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墙体”);

18、浙江精工重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重钢”);

19、精工工程(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工程”);

20、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亚洲建筑系统”);

21、上海精锐金属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锐”);

22、诺派建筑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派建筑”);

23、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

(曾用名:浙江绿筑建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4、沈阳浙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浙精”);

25、长春浙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浙精”);

26、芜湖美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美建”);

27、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设计院”);

28、精工钢结构阿塞拜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塞拜疆精工”)

29、绍兴精工绿筑集成建筑系统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精工绿筑”);

30、绍兴绿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绿筑”);

31、精工钢结构巴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精工”);

32、精工钢结构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来西亚精工”);

33、精工钢结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工”);

34、安徽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工”);

(曾用名:安徽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35、精工国际钢结构(沙特阿拉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特精工”);

36、上海精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捷”);

37、精工(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投资”);

38、上海美建致美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美”);

39、石河子市长江精工文体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精工”);

40、绍兴市瑞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瑞豪”);

41、云之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之筑”);

42、JINGGONG STEEL NEW ZEALAND CO.,LTD(以下简称“新西兰精工”)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股票代码:600496股票简称:精工钢构编号:临2018-02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及同比增长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承接新业务383项,累计承接金额102.4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25%,其中9-12月业务承接金额为16.17亿元,同比上升1.76%。报告期,从各业务结构看,钢结构业务承接额为88.67亿元,同比增长39.07%;非钢结构业务(围护、集成及其他)承接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119.17%。

钢结构业务中,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国际业务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3.53亿元、8.17亿元及3.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12%、86.47%及82.61%;非钢结构业务中,集成业务和围护业务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7亿元和2.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6.70%和48.16%。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2018-02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现有董事9人,参加会议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朝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193,323.37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7,646,699.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64,669.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7,301,468.38元,减已分配2016年红利15,104,4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079,045.97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同时因订单承接情况良好,2018年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增加较多,且公司战略新业务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研发投入、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75.21亿,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39.7亿,工程类保函授信15.51亿,超短融授信20亿。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及〈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7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如下:

备注 :张小英为公司原财务总监,于2017年6月8日辞去财务总监职务;齐三六先生经公司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18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2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联席总裁钱卫军先生、公司副总裁陈志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钱卫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联席总裁职务,钱卫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钱卫军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在公司关联企业-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陈志江先生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陈志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志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钱卫军先生、陈志江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良好的交接,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及董事会谨对钱卫军先生、陈志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总裁提名,现聘任洪国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附:洪国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位,管理学学士。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总监。现任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洪国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3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18年4月26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82,449.38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8,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续保2,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应所控制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对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 下: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县柯桥经济开发区鉴湖路,法定代表人:孙关富,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99.81%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498,471.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3,081.36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定代表人:裘建华,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建筑产品、钢结构工程设备以及相关辅助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产品;钢结构工程设计,以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的形式从事钢结构工程施工(涉及建筑业资质的,凭相关资质许可开展经营业务),提供上述相关工程咨询;承包境外钢结构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986.4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6,890.96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洪国松,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钢结构技术咨询、钢结构维护保养、钢结构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围护设计安装;承包建筑钢结构工程及与其实力、规模、业绩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819.2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9,625.89万元人民币(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1-3项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下每笔用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上述第2项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24个月、上述第3项担保所对应的保函类业务的单笔有效期最长可至48个月。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并认为该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6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182,449.38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公司担保共计19,500万元人民币,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上海置业的担保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加上本次新增担保金额16,100万元人民币,合计198,549.3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0.07%。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3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3,900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鉴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与宁夏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与对方在宁夏地区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已与恒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秦皇岛鑫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豪秦皇岛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与对方在河北秦皇岛市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将通过子公司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绿筑”)参股投资相关合资公司,投资总额3,9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3、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安装钢结构产品、集成建筑系统;建筑工程施工等。

4、注册地:宁夏银川市

5、出资情况:

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持股19%;其他合作方出资8,100万元,持股81%。

(二)其他情况

1、设立目的:作为合作对方引进公司成套产品技术体系及配套资源的实施平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在宁夏区域的发展。

2、管理架构:合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人,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1人,合作对方委派4人。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3、分红:股东认缴出资到位前,各方股东按实缴出资分配收益。

4、争议的解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资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秦皇岛精工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

3、主要经营范围:集成房屋、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房屋建筑工程等。

4、注册地:河北省秦皇岛市

5、出资情况:

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股10%;其他合作方出资18,000万元,持股90%。

(二)其他情况

1、设立目的:作为合作对方引进公司成套产品技术体系及配套资源的实施平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在河北秦皇岛市的发展。

2、管理架构:合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6人,浙江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委派1人,合作对方委派5人。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3、分红:股东认缴出资到位前,各方股东按实缴出资分配收益。

4、争议的解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资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其他事项

为使上述投资事宜顺利开展,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专人办理与上述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合作方成立合资公司作为技术合作的实施平台,是公司“成套技术加盟合作”商业模式的有效推进,有助于公司新商业模式的落地和装配式建筑业务在相应地区的推广及发展。

五、风险分析

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3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

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投标工作事宜。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充分利用好关联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集团”)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公司所控制企业2018年度与精工建设集团进行联合投标工作。

因浙江精工建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层所控制企业——中建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控制的公司,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钱卫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汤公路33号,法定代表人:韩光明,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5,541.74万元,净资产79,152.6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为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与精工建设集团进行联合投标工作事宜。即联合投标各主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独立报价。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以业主与双方分别签订工程协议、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协议或以精工建设集团为总承包形式与业主签订工程协议然后分包给公司及公司所控制企业等形式进行工程协议签署,并独立进行工程实施。前述联合投标项目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与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及所控制企业与精工建设集团进行联合投标工作事宜,即联合投标各主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独立报价。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以业主与双方分别签订工程协议、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协议或以精工建设集团为总承包形式与业主签订工程协议然后分包给公司及公司所控制企业等形式进行工程协议签署,并独立进行工程实施。

3、交易价格:联合投标项目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4、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经公司最近一期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为2018年度。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联合投标事宜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双方独立报价、独立施工定价公允且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就此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好关联公司浙江精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双方独立报价、独立施工,定价公允且不会构成同业竞争,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496股票简称:精工钢构编号:临2018-03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及同比增长情况

2018年1月至3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承接新业务131项,累计承接金额31.0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44%。报告期,从各业务结构看,钢结构业务承接额为28.13亿元,同比增长38.90%;非钢结构业务承接额2.95亿元,同比增长2.98%。

报告期公司业务增长主要来自于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4亿元和4.4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和170%。

新业务模式方面,报告期在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领域承接2项EPC项目,业务承接总额1.07亿元。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8-03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庚利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193,323.37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37,646,699.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64,669.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7,301,468.38元,减已分配2016年红利15,104,45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6,079,045.97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同时因订单承接情况良好,2018年运营资金需求预计增加较多,且公司战略新业务GBS绿色集成建筑体系研发投入、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7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17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如下: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7年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钩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