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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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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8 年4 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196,500.00万元调整至204,500.00万元,将公司为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下称“兆华领先”)担保额度由10,000.00万元调整至23,000.00万元、将公司为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物振华”)担保额度由35,000.00万元调整至30,000.00万元,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将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二大股东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兆华投资”)发来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根据金融机构对兆华领先及其子公司最新授信情况变动,兆华投资提议对《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1、从公司给予兆华领先的担保额度23,000.00万元中切分3,000.00万元给予香港嘉华创富有限公司使用;

2、从公司给予北京中物振华的担保额度30,000.00万元中切分3,500.00万元给予香港嘉华创富有限公司使用。

此次重新调整后公司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见下表1,此次调整担保额度的子公司情况具体见下表2和表3,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表1:重新调整后的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表2: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表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第二大股东兆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212,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3%,其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调整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其提案资格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时,董事会认为兆华投资此次提案出于兆华领先及子公司银行融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兆华投资的提案,并同意据此将原议案修正补充后重新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0),拟对《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等八项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二大股东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提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进行重新调整,并同意将原议案修正补充后重新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据此,公司对拟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对2017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第七项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内容根据前述《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进行相应修正和补充,除此以外,原《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及其他议案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