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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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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3版)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上海交通大学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林忠钦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教育部

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学科研究、技术开发、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法定代表人:刘玉文

注册资本:5亿元

经营范围:教育产业投资,资本经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培训,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研制,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产权经纪。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7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20.59%股份。

(3)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桥路333号209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科技园开发与管理,科技产业投资与管理,电子、通信、网络、医药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中介,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5.42%的子公司。

(4)上海交大教育服务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教育服务产业投资,资本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洗涤,百货、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花卉、五金交电建筑装潢材料、轻化产品(除专项规定)的销售,园林绿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关联关系:公司第二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控股52.86%的子公司。

(5)上海交大慧谷科技街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元西路43号4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国内贸易,计算机网络、通讯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房屋租赁,建筑装饰。附设:分公司。(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股东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各持股6%的和1%的子公司。同时,公司第一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持股42%。

2、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行,未发生关联方违 约或延迟支付货款的情形。 根据公司对关联方了解,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无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租赁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等,价格公开公正。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进行谈判,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开展业务经营、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为公司持续经营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8-014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与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按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文件规定起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按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后,财务报表项目将产生如下影响:

1、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也做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也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 年1-12 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文件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并对涉及的有关利润表项目和金额实施调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以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8-015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或“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6月,公司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暂未使用的5.83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募集资金已使用71,184,638.87元,尚余未使用资金512,833,348.26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仍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在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募集资金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购买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批准权限及有效期限

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计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与公司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议案一并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经批准的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投出和收回必须以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名义进行,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使用其他账户进行。

4、公司监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新南洋拟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南洋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8-016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召开。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钱天东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7年度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意见及所涉及的事项客观公正。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5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已于2014年12月完成。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31号):募集资金总额为193,932,104.22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723.30元及应归还认购对象多缴的货币资金人民币16.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524,364.81元。

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结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27,450.40元,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的历年利息收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将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家汇支行共计527,450.4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期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3号),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于2017年6月完成。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43号):募集资金总额592,577,597.28元,减除发行费用8,559,610.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4,017,987.13元。

2017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时,公司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和投资管理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

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并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公司经营班子实施部分交大昂立股权市值管理的授权,公司于2017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交大昂立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8万股,占交大昂立总股本比例1.4974%。截止2017年9月4日,公司持有交大昂立股份总数为117,199,530股,占交大昂立总股本的15.03%。减持后,公司还持有交大昂立股份共105,519,530股,占交大昂立总股本的13.5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实施减持。

5、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协议执行,定价公平,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2016年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8、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意见。

1)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2,865,679.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152,586.42元。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5,152,586.42元,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16年末,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136,810,445.75元,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81,044.58元,2016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129,401.17元,减去2016年度中期向全体股东派发的股利20,726,122.08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403,279.09元。2016年度,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比例占可供分配利润的16.83%,公司不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分配。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2017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85,546.76元,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044,903.91元。2017年6月末,母公司结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358,375.18元。 公司充分考虑回报股东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等因素,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本286,548,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309,76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期分配。2017年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18日发布《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于2017年11月23日完成了相关的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对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审议表决时均采用了中小股东的单独计票,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9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等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临2018-017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1-3月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8年1-3月,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收到政府补助5,144,4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1-3月实际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为5,144,400.00元,按照新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将收到的全部政府补助分别不同情况,计入了与收益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该项收益合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92%,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