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27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浦宝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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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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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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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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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 万元(含),拟发行股票不超过 650,629,064 股(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增资江苏信托补充净资本。2017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7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079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079 号),于2017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7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13号),正式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至2019年5月3日。
2、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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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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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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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2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六名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控制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